安徽始终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坚定不移深化农村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强大动能。
积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宝贵经验。选择6个地区分3批开展试点。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延包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路径办法。天长市探索形成了“机动地调节”“集体收益分配调节”等路径,旌德县探索出土地流转补助等办法,妥善解决了无地少地诉求,潜山市在整户消亡承包地依法收回、外嫁女(入赘男)承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重点探索。据初步统计,前期已完成的试点村组中,直接顺延的农户占总户数的97%,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保持稳定,农民群众总体满意。
安徽将在稳步扩大整县试点基础上,在全省26个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县(市、区)各选择1个乡镇,启动省级延包试点,探索延包具体路径,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滁州市和金寨县、泗县、东至县等试点地区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所有乡镇均建立了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和村级协管员制度。聚焦宅基地“三权分置”,明确由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委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按照认定到人、登记到户的原则,确认享有资格权的农户137.8万,占农户总数的98.5%。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流转6670宗,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产业5.6万宗,有偿使用6.8万宗,自愿有偿退出2.2万宗。
安徽将坚持基础工作和制度探索“两手发力”,聚焦宅基地流转、退出、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加快形成一批确权、赋权、活权成果。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全省建立1621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0%挂牌运营。定期开展集体资产清查,严格核实集体成员身份,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试点,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资产清、成员准、管理严。全省8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设、事务分离。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深做实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百千万”(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工程,探索村级联盟、村企联营、双社联动等机制。全省实施“三变”改革的村达到1.2万个,占比76.2%。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扶持资金34亿元,新建集体经济项目6000个,带动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的强村达到2231个、占比13.8%,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35.5万元,增速连续3年超过20%。开展集体收益分红的村达到2234个。
安徽将进一步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和成员权益保障,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营。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多元化、多形式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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