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相比,新型集体经济在多个方面有着不同的诠释。从组织形态来看,新型集体经济更加突出清晰的成员边界和明确的集体产权关系。从运行机制来看,新型集体经济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形式更加多元化。从分配机制来看,新型集体经济主要采取土地或资金入股的方式,利益分配侧重于依据股权份额和农户增收需求。作为全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先行地区之一,近年来,浙江宁波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要路径,着力通过明晰产权关系、活化产权权能、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富有宁波特色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历史沿革
从特征来看,新型集体经济的形成标志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完成。宁波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历程总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自发探索阶段(1993-2000年),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为解决村级集体发展和福利分配的需要,部分近郊农村开始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按股(或按份额)确权到人(户),实施按股权分配。1993年,梅墟街道梅墟村成为首个股改村。
第二个阶段为政策引导推动阶段(2001-2013年),市委在2001年和2003年下发了文件,鼓励对土地基本征用、有一定数额净资产、有稳定经营性收入来源,班子强、群众改革愿望强的近郊农村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有614个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占村(社区)总数的21.7%;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和北仑四个近郊区全面或基本完成改制工作。
第三个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2014-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市政府出台股改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股改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股改工作。至此,新旧组织转变基本完成。
第四个阶段为深化完善阶段(2016年至今),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各项赋权活权机制,条件成熟的地区实行有序终止退出,其中,2018-2019两年,宁波市成为首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之一,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化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股权权能改革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试点,试点做法得到了中农办、农业农村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主要模式
如果说“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确权、赋权)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前置条件,那么,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主要途径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活权、保权)。近年来,宁波市在集体资产确权赋权的基础上,活化集体资产权能,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集体+国有”“集体+集体”“集体+农户”“集体+社会资本”等模式多维度发力,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到2022年底,全市全面消除了总收入5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81.3%的行政村总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71.4%的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分别比2019年提高18.1和24.4个百分点。
“集体+国有”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引导区域内村集体以自然资源、承包土地、资金、宅基地等入股联合发展混合制项目,乡镇成立公司统一运作,村集体占有一定的股份,享受“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但不参与公司经营。如宁海县岔路镇近年来抢抓县委县政府“亿元造血”工程的政策机遇,依托高坦园区平台,针对13个“三无”薄弱村,以联建厂房项目为抓手,切实提升薄弱村的自身造血能力。项目总投资约7248.9万元,除去补助资金,13个经济薄弱村各出资25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岔路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产权按出资占比分配股份,其中兼顾联建项目土地供应村庄,项目的落成预计每年为相关经济薄弱村带来超1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
“集体+集体”模式。突破地域限制,将政府部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资金、村自筹的发展资金、存量建设用地等资源集中配置到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联合建设、购买物业产业等可持续发展项目,实现资金互补、多方共赢。如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潭东村、新潮村、海江村、登州街村等7个村在市级有关财政扶持政策文件及相关部门协调支持下,通过竞争性谈判统一购置宁波周巷中国食品城35间商铺,每个村按照投入资金比重拥有商铺产权,产权证委托镇财政办统一保管,出租及日常管理委托慈溪市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平均每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可增加20万元/年。
“集体+农户”模式。通过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如江北区外漕村将探索农地“三权分置”作为突破点,由村级出资通过发放安置补助费、土地股份制的形式,按照农户自愿原则收回全村96%的承包地并统一流转,解决了农户自发流转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问题。土地统一流转后,每年为集体增加约70万元的收入,入股农户最高每年可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收入2200元。
“集体+社会资本”模式。深度挖掘辖区自然资源和特色产业,探索实施“集体资源+社会资金”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整合加强低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拓展农业衍生功能等方式进行整体提升,全面提高当地产业发展水平并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如宁海县胡陈乡主打旅游资源“开发牌”,对梅山村、长山主村、永和村、岙里王村的旅游开发项目通过自主开发、引进主体参与的方式,打造特色旅游村落。其中引入东山桃园景区改造提升项目、永和天空飞行公园项目,村集体以土地等资源的形式进行入股,并按比例获取分红,项目正式运营后村集体“造血”功能将会显著提升。
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启示
党建引领是稳步发展之基。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选优配强懂经营、善带富的“领头雁”队伍,提升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化落实党建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相关绩效考评,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三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集体主义教育,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将个人发展积极融入集体发展之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制度化帮扶是高质量发展之源。一是完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市、县两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经费,创新财政扶持方式,通过财政直补、税收返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来保障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落实用地政策。在科学编制村庄用地布局规划、明晰村庄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考核等政策加码方式严格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年度用地指标。三是创新人才政策。积极“筑巢引凤”,通过设立专项补贴政策吸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借助人才队伍发展新兴业态。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长效发展之匙。一是发挥国资力量。当地政府、国企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参与优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解决村集体自筹资金不足、运营能力欠佳的问题。二是引进社会资本。通过立足区域优势、盘活内部资源等方式,将自身发展潜能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破解发展资金不足的困境,实现农村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加强片区组团。引导资金资源短缺的村集体由“村自为战”转为“片区组团”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各村众筹、资源资产入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从而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