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世界农业强国尽管资源禀赋各异、发展需求有别,但往往都呈现出规模化比较优势和强势竞争力,具体体现为坚守了一个底线,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并具有“三强一高一足”特征,即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业现代化水平高,农业及其关联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足。基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政策思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应该更加重视完善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并培育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提升农业及其关联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供雄厚底蕴。
强化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工程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当前影响共同富裕的突出短板,“大国小农”是我国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的基本国情。因此,在我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强化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该是一条必须始终坚持的主线。借此,引导小农户参与农业强国建设,防止其成为农业强国建设的“旁观者”“局外人”,规避其走向建设农业强国“边缘人”或“落伍者”的地步。
以2016年12月31日为标准试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农业经营户20743.16万户,其中有较大农业经营规模、以商品化经营为主的规模农业经营户398.04万户,占1.9%。这些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农业经营规模普遍大于普通农业经营户。如种植业中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在一年一熟制、一年两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分别要求达到100亩、50亩以上;在林业中的规模农业经营户,经营林地面积要求达到500亩及以上。但这些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农业经营规模,多数明显小于欧美农业强国。如2016年,欧盟平均农场规模达16.6公顷,相当于249亩;并有大约15%的农场达到或超过这一规模。据《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8年)》数据,2018年在全国农户中,经营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占85.2%,其中包括占农户总数7.9%的未经营耕地农户;经营耕地面积50~100亩、在100亩以上的农户分别仅占农户总数的1.0%和0.6%。近年来,农户经营规模在总体上有所扩大,但以小规模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格局并未明显改变。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小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不仅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且老龄化程度严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初中及以上程度者占56.7%,年龄55岁及以上者占33.6%;同类数据在规模农业经营户分别为65.8%和20.7%。因此,强化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要注意带动农民特别是小农户就业增收,还要与带动其增强参与发展能力、增加其“在干中学”的机会结合起来。此外,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这些小农户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因此,要把增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借此,不仅可以为小农户参与农业强国建设提供稳定预期,还有利于带动更多的小农户参与农业强国建设。因为相对于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型利益联结机制更容易形成较大的惠及面和持续带动力。
强化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亟待创新思维、拓宽视野
完善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微观层面包括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者提供就业增收、培训机会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参与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除此之外,还需从以下方面重点发力。
鼓励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引领带动小农户参与农业强国建设。农业强国强势的背后,往往是富有创新力、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农业产业组织不强,农业不可能强。在世界农业强国中,农业产业组织既包括为数众多的家庭农场或农户,还包括发达的农民合作社、涉农行业组织、农产品加工或农资供应企业、涉农服务组织和跨国农业企业等,这些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联动,协同带动家庭农场或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共同分享农业强国建设的成果。在此过程中,合作社、涉农企业、涉农服务组织可能通过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吸纳农户参与,也可能通过提供就业增收、服务供给、关联产业发展机会等方式,形成对农户的辐射带动力。但是,考察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时,不仅要注意这些现代农业产业组织是如何直接带动农户的,还要关注跨国农业企业、涉农行业协会等处于塔尖位置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是如何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形成对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处于塔中、塔底位置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的辐射带动力的。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间接带动小农户就业增收并参与农业强国建设,也是联农带农的重要方式。
健全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保护政策。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业农村发展的兜底保障;加强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加强对脱贫地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持。这实际上是从宏观层面加强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现有世界农业强国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密码,正是将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与时俱进调整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并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如日益加强对农业绿色发展、环境友好型发展和包容性发展的支持,支持农民增加收入和稳定生活水准等。当前,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三农发展不充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突出表现。因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健全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保护政策,既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对于中长期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也有重要的“强基础”作用。
拓展鼓励城市和社会力量支持带动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有的采取政府准政府组织的方式,有的采取社会力量自发组织或参与的方式,关键是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激发城市和社会力量支持带动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的内生动力。前者如支持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帮扶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后者如实施农业强国城市志愿者参与行动。要鼓励城市人才下乡参与和支持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鼓励城市大企业下乡、位居城市的平台型企业带动乡村集体经济、农村中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放大其辐射带动农户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的能级。发达地区通过吸纳劳动力就业、开展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城市向农村、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涉农配套关联产业,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或农村布局涉农关联产业、配套企业等,也是联农带农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许多地方通过优化区域城镇体系布局,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畅通都市圈核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甚至梯级节点城市辐射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路径,带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些地方推动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鼓励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等,发挥城市公共服务对农村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引领带动功能。这些也是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途径,至少间接有利于带动农业强国建设。
此外,2022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4.9%,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1957年前、1962-1973年两个人口出生率的高峰期。前一个人口出生高峰期的人口已经超过65岁,后一个人口出生高峰期的人口已达退休年龄。如何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城市老龄人口特别是退休企业家、退休专家、退休干部等老龄人才更好地帮扶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发展,亟待在制度创新上加快破题。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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