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粮食烘干服务 确保“颗粒归仓”
时间:2023-12-04 13:49:11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粮食产地烘干是保障粮食品质、减少粮食产后灾后损失、确保粮食丰收到手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措施。为着力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农村部将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列入《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并制定了有关专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实施背景

  发展现状。烘干设施装备总体情况:2022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织开展了全国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情况调研。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实际在用粮食烘干机128776台(套),烘干总吨位508万吨,各类配套设施设备312515台(套),配套烘干厂区(房)占地面积6527万平方米。

  粮食烘干需求与缺口情况:调查显示,2021年各地三大主粮产量为63292万吨,烘干需求量30409万吨,约占产量的48%;烘干机作业量16904万吨,约占需求量的56%,缺口约13500万吨。从品种看,三大主粮中玉米烘干的缺口最大,约占缺口总量的51%,水稻和小麦的烘干缺口分别占缺口总量的38%、11%。从区域看,东北和黄淮海地区的烘干缺口最大,二者之和超过缺口总量的一半。

  新增烘干设施装备需求:经测算,补齐粮食烘干缺口需新增购置各类烘干机70200台(套),配套各类附属设施设备310200台(套),配套烘干厂区(房)占地面积4764万平方米。

  面临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对改善粮食产后烘干条件作出了专门部署。2022年召开的中央财经委第11次会议对提升粮食烘干能力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建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5月9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聚焦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需要,全力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

  二是地方大力支持。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动粮食烘干机械化快速发展。江苏积极引导编制县域粮食烘干中心规划布局,分层次优化产能,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92.6%,已基本满足粮食生产需要。浙江实施机械强农行动,计划到2027年在全省布局建设具备烘干能力的农事服务中心519个,先建后补指导各地整县制提升粮食烘干能力,目前已建成148个。湖北实施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提出到2025年全省粮食烘干中心(点)达到2100个左右,并按照每年新增2万吨烘干能力的目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广东2022年投入资金4亿元,按照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的比例扶持建设粮食烘干中心。

  三是企业具备生产条件。目前,全国共有205家企业生产粮食烘干机,除水分在线检测等自动化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外,生产制造已基本成熟,产能可以满足市场需求。此外,现有粮食烘干机方面的标准、推广鉴定大纲基本完备,鉴定检测能力满足要求,能有效支撑粮食烘干机的推广应用。

  总体要求

  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不太长的时间,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建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善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烘干能力基本满足全国粮食产地烘干需求,应急烘干作业能力齐备,粮食产后损失显著下降,粮食产能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预计补齐缺口后,每年可挽回粮食损失超过100亿斤;若按照烘干设施设备一般使用寿命10年来计算,可挽回粮食损失超过1000亿斤。

  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提升设施装备利用效能;通过政府投入、金融支持、保障用地用电用气等方面的政策予以扶持,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是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改造与新建并举,以县域为单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烘干设施布局、市场需求、防灾减灾需要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和辐射范围。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发挥好设施装备对粮食生产防灾减损的支撑作用。

  三是规范引领、科技支撑。分品种、分区域研究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需求,制定建设规范与技术方案,指导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实施、验收与使用。根据不同品种及市场需求,强化粮食烘干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创制与集成应用,不断提高粮食产地烘干质量效益。

  四是绿色发展、保障安全。强化节能、高效、低碳烘干储粮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确保噪音、震动、粉尘、烟气等符合环保要求,促进粮食烘干绿色发展。压实各方责任,提升检验监测体系能力,强化安全监管,实现粮食烘干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重点任务

  各地结合实际,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烘干点主要完成单一烘干作业;烘干中心除烘干作业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产地仓储能力。

  建设标准化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点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区房等,主要以南方稻谷为烘干对象,配备批次处理量50吨以下的单套循环式烘干机。烘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仓储设施以及烘干厂区房等,其中,配备组合式循环式烘干机的,批次处理量应50吨以上;配备连续式烘干机的,日处理量应100吨以上。

  分品种、分区域、分规模选择适配的粮食烘干设施。针对粮食产地储藏时间短的特点,北方地区储藏以钢板仓为主、简易房式仓为辅,南方地区以房式仓为主、钢板仓为辅。

  强化节能、高效、低碳烘干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加快现有粮食烘干机环保节能升级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开发创新利用自然空气、太阳能的新型粮食烘储一体化技术,降低烘干作业成本,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粮食储藏增值能力。加快与烘干仓储设施设备配套的环保型清理、输送、除尘设备和多功能粮情测控装置的研发推广应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布局,加强工作指导,以适当方式将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成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电力、燃气、石油、石化等单位参与的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政策扶持。积极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做好用地保障,地方加大对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力度。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完善烘干中心(点)环保评估,允许其在应急救灾烘干作业时使用清洁燃煤、生物质等固体燃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粮食烘干中心(点)。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等现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按规定按程序将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提升烘干能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烘干中心(点)提供信贷担保支持。

  完善公共服务。制定烘干中心(点)建设工作指引、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实施规范、烘干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等工作规范,指导建设主体合理利用土地、优配设施装备、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实用技术、提升管护水平。引导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及仓储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机制,提升设备共享与服务能力。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农机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等粮食产地烘干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开展烘干机质量调查、先进适用烘干机具遴选,及时发布调查、遴选结果,指导各地选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机具。加强粮食烘干新机具新技术试验鉴定,支持其加快熟化和推广应用。

  (本组解读稿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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