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把乡村建设好,才能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部署,在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夯实宜居之基。过去,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滞后,制约了农村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实现提档升级:公路通到了家门口,山货卖出了小山沟,老百姓喝上了放心水,生活环境变好了,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美。要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从村庄的需求与农民的需求出发,把设施建到农民“心坎”上,推动5G、物联网等新基建不断向农村覆盖延伸。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管护标准、监管办法,确保设施管用、能用、好用。
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享受幸福之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使农民乐在其中,享受幸福生活,激发振兴活力。新时代十年,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逐步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起病、不敢看病”成为过去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建立,实现老有所养。要继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继续将财政支出重心向农村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倾斜,加快农村防疫、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让农民享受便利,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提优人居环境舒适度,擦亮乡村之美。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正不断擦亮乡村振兴的美丽底色。截至2021年末,96.3%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7.5%。47.6%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要继续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和美乡村的重要抓手,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理念与“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全力抓好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推窗见绿、舒适宜人的农村,稳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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