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时间:2022-02-16 15:18:28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李松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对新时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具体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行动方案》继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为各地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开展了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底调查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各省(区、市)编制修订出台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10省(区、市)34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但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74.5%的行政村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整体治理率偏低,面临着资金投入严重缺乏、设施建设不规范、长效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刚刚起步,全国约有8000多处农村黑臭水体,量大面广、亟待治理。总体来说,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水平还不高,与农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十四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振兴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为此,《行动方案》在充分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从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两方面提出了详细工作指引。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动方案》提出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实事求是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在行动目标上,明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同时,提出了差异化的治理目标,即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在治理时序上,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

  在技术模式上,《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针对处理设施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设施发挥作用。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依法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统筹协调,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应优先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选择通过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深入实践、总结凝练、形成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按规定时间节点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又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让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对此,《行动方案》从建台账、抓试点、建机制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二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民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三是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同时,要强化考核激励,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行动方案》擘画了“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蓝图,能否见效关键在落实。各地应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久久为功的恒心和耐心,立足地区实际,瞄准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短板弱项,抓住底数、技术、试点、运维等关键环节,抓紧编制推进本地区的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推动《行动方案》尽快落地见效,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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