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创造“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工作经验,农村如厕条件明显改善,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7500余个,实现农村通组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基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六个全覆盖”。2021年7月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湖南召开,连续3年获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督查激励。2022年,湖南将按照“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推动乡村建设有序开展。做好整体规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规划资源,抓紧编制乡村建设行动专项规划,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指导乡村建设。完善工作规划。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重点帮扶,按照“示范村先行、面上村推进、帮扶村倾斜”的思路,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乡村建设。编制村庄规划。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力争2023年全面完成编制工作,杜绝大拆大建,保持乡村风貌,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是突出质量优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完善“首厕过关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扎实推进农村改厕,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抓好农村污水治理。重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开展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探索治理模式。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推广“绿色存折”“五点减量”等有效做法,积极推动农村资源回收和环卫保洁“两网”融合,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抓好美丽乡村创建。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实施“一市十县百镇”全域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新创建10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心打造100个以上湖湘精品乡村。
三是突出城乡融合,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七张网”建设,加强农村住房隐患排查和风貌管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搭建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进一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持续推进芙蓉学校、乡镇卫生院、敬老院、“门前十小”文化阵地等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
四是突出要素保障,推动乡村建设行动落实落地。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投入保障。督促各地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强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10家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扩大乡村建设信贷规模。加强人才保障。举办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乡村建设型)培训班,2022年计划培训1万人,为乡村建设培养实用人才。加强用地保障。落实单列乡村振兴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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