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并作出具体安排。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脱贫地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持续响鼓重槌地抓好,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伟大历史成就。
聚焦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监测帮扶。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精准施策,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早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依托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做好乡村产业振兴规划布局,着力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帮助脱贫人口参与现代化生产经营,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产业帮扶由到户到人向促进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转变。把促进脱贫人口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任务,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要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技能培训,培育创建一批特色劳务品牌。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劳务协作等机制作用,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提升帮扶车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发展集体经济等措施,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赶上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选派科技特派团,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要强化后续扶持,不断提升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推动帮扶政策在脱贫地区落地见效。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政策,切实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保障,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发展能力。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推动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继续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完善社会帮扶大格局,汇聚起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中央农办秘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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