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行动有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2 01:22:1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5月23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向社会公布。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又一重大举措,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决策,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去年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要求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

  对乡村建设这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乡村建设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乡村建设要抓紧干起来,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为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指明了方向。

  乡村建设行动启动以来,各地城乡统筹进一步深化,水电路气房讯等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面貌正在发生显著变化。

  “十四五”时期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就是要进一步把乡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稳中求进,求好不求快,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尊重规律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尊重客观规律,遵循建设规律,才能把乡村建设得更好。过去,盲目大拆大建、超越发展阶段搞合村并居等一些违背乡村发展规律的事件仍有发生,不仅造成乡村发展的停滞,更是伤了农民的心。乡村建设要按规律办事,统筹运用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等,结合地域特色与资源禀赋优势,一切从实际出发,精准研判乡村发展所处的阶段,科学做好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确保乡村发展行走在正确的轨道上。

  照单履职是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此前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没有将责任落到实处,影响了基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乡村建设要照单履职,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履行好责任,根据实际确定建设任务,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下大力气抓好乡村建设,交出一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满意答卷。

  抓好重点是关键。近年来,水电路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但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普惠性水平仍不够,区域差距仍有待缩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等长效机制仍有待建立和完善。这些看似小事,实际上是关乎农民群众幸福的民生大事。乡村建设要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关键问题与重点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力争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和机制,不断擦亮乡村之美,提升建设品质。

  为农而建是根本。乡村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民生工程,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听取农民意见。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脱离群众就是脱离实际,抛开农民谈建设,最终只会落得“花架子”“一场空”。乡村建设要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百姓情怀,要真正躬身倾听,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要注重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为了农民,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强化动员部署、集中宣讲、教育培训、评比奖励,从典型引路到全民参与,由点及面掀起全民参与乡村建设的高潮。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节点上,相信随着乡村建设行动的扎实推进,宏伟蓝图终将成为现实,广袤的乡村大地定将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乡村之美必将为美丽中国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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