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市场主体奠定了法律基础。下一步,要加快推动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政策落地,加快配套政策调整,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改造,使其成为真正的现代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厘清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农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推动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运营功能的实现,并纳入政府政策支持框架体系和监管体系,强化发展保障和规范监管。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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