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 “三长”联动共绘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2-07-14 00:54:50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周明助 字号:【

  绩溪地处宣徽之脊,是新安江、水阳江、青弋江的“三江”之源,也是皖南-浙西生态屏障。近年来,绩溪县以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抢抓“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的机遇,大胆创新“林长制、河长制、环境监督长制”,以“三长”联动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成果,共筑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河长制”为新安江注入源头活水

  “你看,这登源河的水多好,完全是一幅‘清澈碧透、鱼翔浅底’的美图。”沿河畔观景的旅客无不赞叹。这得益于绩溪县河长制的全面推行。

  针对全县遍布各种大小河沟,巡河、护河困难的实际情况,绩溪县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仅担任全县的总河长,还分别兼任两条河流的河长,身先士卒进行常规化巡河。同时,在全省率先实行“民间河长制”“河警制”,创新构建了“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技防河长”+“检察官室”+“志愿者”+“护河员”等多元一体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县乡村组四级“行政河长”真落实,“民间河长”共参与,“河道警长”齐发力,“技防河长”高保障,“检察官室”强监督,“志愿者”与“护河员”常管护的多领域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今,绩溪县从县级到乡村组级“河长”有498名,县乡级“民间河长”165名,县乡村级“河道警长”106名,县境内大到一条河,小到山里的一条溪都有人“贴心看护”,全面形成了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合力。

  “河长制”推行后,绩溪县先后开展了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河道治理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护河”行动。尤其是在河道治理专项整治中,对摸排出的1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核查、登记、建档、立牌、审批等整改,做到分类施策。对排查出的129个固废点位进行整改清理,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4个问题进行挂牌销号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成果,累计出动联合执法行动2600余人次。

  为了打造水清河畅岸绿鱼跃美景,绩溪县探索出“河长制+村民自治”河道管理新模式,在实施河道综合治理中,将河道疏浚砂石收益的40%作为所在村集体经济收入。推进“河权改革”,开发利用河道水资源,着力发展特色小河鱼增殖产业,既促进了村集体增收,又提高了村民管河、护河、爱河的积极性。

  “林长制”为皖南屏障注入绿色活力

  天一亮,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的章锡维就要别上红袖章,拉上音箱,沿着布满青痕的石阶,开始一天的巡山工作。章锡维承担着燎原村5003亩山场的管护工作,他本着“不着一处火、不冒一股烟”的原则,每天从早到晚都奔波在林间小道上,精心呵护着一片片青山。这是一个生态护林员的日常。

  绩溪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设立县乡村组“四级林长”,涵盖到一城、一廊、两区、两园、两场、三水、四山。聘请林长制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乡贤宣传员、社会监督员“四大员”,构建“四级林长+四大员”网格化管理格局。目前,全县有136名生态护林员履行对本区域范围内116.5万亩的森林资源管护职责,真正做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环境监督长”为生态绿色注入强劲动能

  为了解决河长制和林长制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绩溪县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牵引”作用,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推行环境监督长制与河长制、林长制“三长”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绩溪县在各乡镇和经开区设立了环境监督长制办公室12个,共划分基础网格467个,设立环境监督长114名,环境监督员467名,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监督全覆盖“一张网”。出台了《环境监督员巡查问题清单》,明确环境监督员工作内容及四大类25项巡查重点关注问题,全面实行“发现、排查、登记、上报、处置、验收、销号、结合”闭环管理机制。

  (作者单位:安徽省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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