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托管服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路径。近年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通过开展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整体呈现出服务规模加大、土地流转加快、农业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农业生产托管发展迅速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近年来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呈现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237万亩增加到2021年的2055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0.4%。流转土地多数集中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主要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齐齐哈尔开展合作社提升行动,使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5546家,其中省级示范社96家,国家级示范社55家。全市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35个,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231万亩,服务小农户4万余户。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进行大规模机械耕种,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目的。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平成效显现。从调研看,齐齐哈尔农业托管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全程托管、多环节托管和关键环节托管三种模式。其中,全程托管将农业生产的作业环节交由受托方完成,土地委托方(农户)向受托方订购耕、种、防、管、收等全套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整体交费。如,龙江县丰信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单环节托管1万亩,全程托管面积0.6万亩,2021年全程托管2.1万亩。多环节托管较为普遍,主要是农户根据需要,向受托方订购耕、种、防、管、收环节中的部分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按服务项目交费。受托方可以是综合服务类的农业公司,也可以是单向服务合作社,类似于“按需点菜”。关键环节托管是指在生产环节中,一些农户依靠自身拥有的设备和技术可以完成大多数生产作业,但个别生产环节不完备,需要通过开展托管才能补齐生产环节短板。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中安排齐齐哈尔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累计13934.24万元。其中,依安县筛选出太东乡山湾大豆生产专业合作社、一重集团土地代耕示范公司等19个 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农作物面积16.82万亩。龙江县超越玉米种植合作社是一家专业农业服务机构,依托大型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才等,为小农户提供了耕、种、管、收、防及秸秆回收利用等各环节的综合性服务。
政府支持推动农业托管服务发展
强化宣传,增强互动能力。齐齐哈尔始终把舆论引导作为提高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路径。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政策宣传,利用“科普之冬”等活动,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政策。同时,利用农业系统会、春耕现场会、农民培训会等扩大宣传,进一步统一干群思想,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制定文件,强化工作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齐齐哈尔先后下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工作指导力度。明确要求农村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防止了土地流转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激活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活力。
搭建平台,优化服务水平。齐齐哈尔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各县(市)区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解读、土地托管信息发布等业务,目前已形成“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为广大群众、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提供了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市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9县(市)和梅里斯区单独建立平台,6个区由市统一建立市、区级平台。全市通过平台累计受理交易信息3万条,完成交易2.3万条,成交金额4.5亿元,成交面积155.2万亩,有效推动了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
加强培训,规范行业秩序。齐齐哈尔每年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和职业农民培训,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品牌意识和规范化运作能力。2021年,全市共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6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等1316人次。通过高强度、大范围的培训,既宣传了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各项政策,又提高了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范化发展水平。
农业生产托管面临发展瓶颈
集中连片经营有待加强。据行业部门统计,全市农户99.03万户,36.98万(37.34%)农户经营耕地10亩以下;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占比较小,全市仅有4.39万户,存在地块小且分散等土地细碎化现象,导致耕种防收管理费时费力、生产成本过高,使农户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
服务组织实力相对较弱。总体来看,全市农业产业链短,产业基础不够厚实,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高。传统种植模式普遍存在,农业抗自然灾害能力弱,突破传统农业困难较大,农业靠天吃饭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合作社大部分实力弱、运行不够规范、信息来源和传递单一、带动作用发挥不足。龙头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但在质量认证、品牌创建上不突出,发展后劲不足。与小农户的关系仅仅是“你种我收”的简单买卖关系,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待加强。
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市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县级人员变动频繁。乡村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断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技术、人才、资金严重不足,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多样化需求,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满足。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较弱,自身发展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户参与度不高。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农民在合作中利益最大化难以保障。
市场化服务法治意识不强。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政策意识和水平普遍不高,社会化服务大多数仍是口头协议、“君子协定”,利用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意愿不强,随意违约现象较多。特别是部分社会化服务组织重产前产中、轻产后服务,过分强调自身效益,轻视合作对方利益,导致农业托管服务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
加强农业生产托管的工作建议
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积极总结现有农业托管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小农户利益与新型主体利益向均等化发展。探索将遥感网、传感网、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到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实现精准化种植、互联网化销售、智能化决策和社会化服务,形成以数字化、自动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整合项目资金,对耕地进行宜机化改造。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特别注重现有农机具的使用。要加强农业防灾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农田节水灌溉面积,加快食品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的水、电、路管网建设,为农业规模化托管服务创造条件。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中连片耕种,解决土地分散化问题,扩大社会化服务有效需求,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效率。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主体。继续抓好农业公司、农业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带动能力,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组织化水平;同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理标识认证、产品宣传展示等活动,提高服务带动农户能力。
加强托管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发改、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农业托管服务中来。重点加强县、乡政府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引导能力和服务功能,发挥政府“风向标”引导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普遍关注的媒介社交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国家、省在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发展方向,以及各县(市)区在托管服务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对发展前景好、农民获利高、农业发展快的经验做法重点推广,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服务模式的创新,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理事长到托管模式成功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并结合各自实际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托管服务模式。
明确职责助推适度规模经营。县、乡级政府要落实好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三权政策,明晰各自权属关系,建立起新型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农业托管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依托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为农业托管社会化服务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富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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