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三普”)。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对“三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2月22日,胡春华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三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标志着此次土壤普查正式启动。
一、深刻认识开展“三普”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土壤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土壤普查查明土壤类型及其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状况,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概而言之,土情连着农情、连着国情、连着民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了立足国内保障食物安全必须更加依靠提高土壤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迫切需要通过开展土壤普查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因土种植(特色农产品的地域性布局需要考虑水土条件的差异性)、因土施肥、因土改土,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满足人们对食物的多样化需求,迫切需要以详实可靠的土壤性状和障碍指标等土壤质量数据作支撑;同时,科学精准有效防治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也迫切需要开展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和土壤健康普查。总之,这次土壤普查是40多年来对农用地土壤的一次“全面体检”,是一项必须高质量完成的政治任务。
二、准确把握“三普”总体任务和目标要求
贯彻国务院《通知》要求,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准确把握好土壤普查的功能定位、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
第一,关于普查功能定位。这次土壤普查具有多功能集成、多学科协同、多领域协作等特点,综合性、系统性强。从多功能集成看,普查需要围绕土壤生产、生态、环保等多重功能,统筹服务于土壤肥力及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污染及退化防治、土壤固碳增汇管理、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等多重目标。从多学科协同看,普查需要土壤学、农学、生态、环境及遥感、信息技术等多学科协同。从多领域协作看,普查需要行政管理、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多领域协作。
第二,关于普查对象与内容。普查对象包括全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以及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覆盖土地面积约110亿亩。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比如木本油料、木本粮食、放牧割草草地等),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可开垦的土地。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性状、土壤类型、立地条件、利用情况等四个方面,以及土壤类型更新完善、土壤质量分析评价、土壤资源利用保护等方方面面。其中,土壤性状普查主要是对土壤物理、化学、生物学性状的分析检测,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营养元素、障碍因子、污染状况(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包括土壤重金属、新污染物等)、土壤生物等性状调查;土壤类型普查主要是通过土壤剖面样点调查分析,运用最新土壤分类成果,实现对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二普”)所形成土壤类型的校核、纠错、补漏和转换,形成“三普”新成果;土壤立地条件普查主要是调查采样点所处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植被类型等,为土壤发生分类和合理利用保护提供参考;土壤利用情况普查主要是调查采样地块上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种植制度、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及其变化过程等情况。
第三,关于普查目标任务。到2025年,通过对110亿亩农用地等的全面体检,形成以反映土壤分类研究发展水平的土壤分类系统为基础的全国标准化1:5万土壤图;以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普查为核心的土壤属性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以不同土壤类型和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理化生物指标及障碍状况(包括土壤污染)分析为基础的土壤质量评价及改良利用(治理修复)报告;以区域土壤特征为基础的土壤适宜性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布局分析报告;以土壤和立地条件为基础的可垦耕地资源分析报告;以重点区域可垦资源调查为基础的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报告等一系列综合性和专题性报告、图件、数据库。
第四,关于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提出了“六结合”“六统一”的技术路线。“六结合”(即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保障与专业支撑相结合)体现了土壤普查的专业要求,主要是查清土壤肥力、土壤质量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变化的内因和外因。为此,需要通过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化验等,查清内在因素;同时,需要通过调查土壤的植被情况、利用方式和强度,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地形地貌、光温水热条件等,了解外在因素。“六统一”(即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分析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是确保土壤普查结果统一规范的客观要求。土壤普查链条长、层级多,过程控制难,采取“六统一”既可以确保普查成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又可以提升普查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避免因地方分散实施、各自为战,造成进度质量难把控、成果汇总难对接,这也是总结“二普”工作得到的启示。“二普”外业调查和样品分析等基础工作在1984年就已基本完成,但后期汇总工作直到1994年才全部完成,且不少县至今还缺失“二普”土壤图,并存在土壤类型同名异土、同土异名等问题。“三普”实行“六结合”“六统一”既有必要、也有条件。现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智能设备等已被广泛利用,有现代化装备基础作支撑,可以实现统一布点、一点一码、内外业联动、过程跟踪等,保障普查工作的精准高效。
三、扎实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国务院《通知》已对开展相关普查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作了明确具体部署,即2022年启动并完成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可见,这次土壤普查时间紧,只有4年时间,而“二普”仅外业调查和样品分析就用了6年;任务重,据测算,“三普”将采集分析表层土样360多万个、剖面分层土样30多万个,每个土样分析20~45项理化指标,共约形成6亿项次数据;覆盖广,覆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农用地,占国土陆地面积的76%;变化大,“二普”以来的40年正值改革开放重要时期,我国土地利用类型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结果显示,2009-2019年十年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间相互转换和进出变化数量大;链条长,涉及样点布设、野外找点、外业调查、化验分析、数据处理、成果汇总分析与各类制图、数据库和样本库建设等多个环节;层级多,涉及中央、省、市、县以及社会第三方各层级多方面,而且各地工作基础和技术水平不平衡;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比如样点布设,包括表层土样和剖面分层土样布设,不是简单的网格式布点,而是要基于土壤类型,土壤类型又是需要通过能表征土壤发生条件、形成过程和属性差异的土壤外部形态(土体构型)和内部性质的分类指标及分类系统来实现的,只有这样才能更科学、更精准、更深刻地提示土壤内在发展规律和性状特点以及利用保护方向和路径。
这次土壤普查,将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最新成果数据,综合农用地地类数据,运用土壤学和土壤调查制图理论方法、土壤分类最新成果以及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3S”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二普”土壤类型数据为基础,构建统一工作底图,实现“三普”样点选取布设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再比如,野外找点取土样、挖剖面,需要根据野外土壤类型、土体构型和诊断特性,尤其是形态学特征,进行实地校准和动态纠正。因此,无论是调查样点的布设和校准,还是野外剖面挖掘描述、样品采集储运、样品制备化验等,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需要一支有扎实土壤调查分类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队伍,严格地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扎扎实实、一步一步做好,哪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功亏一篑。比如,在土壤样品处理制备的粗磨过筛中,除了2毫米以上石砾去除外,其它大于2毫米的土团都要反复研磨过筛,直至全部通过,而不能图省事随意遗弃样品,否则就会直接影响样品真实性和分析化验结果,可谓细节决定成败。为此,按照国务院《通知》明确的用一年时间开展试点的要求,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根据《工作方案》专门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目的就是要通过试点全面检验普查技术路线、技术方法、技术规程等是否可靠可行,在不同层级实施8个普查步骤(包括构建工作平台、制作工作底图、布设采样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整理分析、质量控制校核、成果汇交汇总等)的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实用、简便易行。因此,普查试点中需要不断完善技术路线方法、技术规程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组织体系和技术体系,使之更科学、更精准、更高效。同时,也要通过试点科学测算整个土壤普查的工作量,为精准申请土壤普查预算经费提供详实依据。
今年以来,普查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包括组建全国土壤普查办、专家技术指导组,完善技术规程规范,统一构建工作平台,统一完成试点县工作底图制作和样点布设,组织筛选第一批检测机构(化验室),会同地方选定88个试点县、划定198个重点区域盐碱地普查县等。总的看,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是扎实高效的,下一步各试点省、试点县还需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工作平台构建和运行方面。统一工作平台是土壤普查全程管理的枢纽,是实现土壤普查信息化智能化的核心。平台功能设计除必须满足普查工作需要外,还要具备数据成果汇总功能,实现与数据库,包括地方数据库,以及各项普查成果之间的有效联接。同时,平台要设置多层级、多类型用户操作权限,并给地方拓展功能预留接口,以便各省可以在统一工作平台基础上开发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平台,不断提高土壤普查和土壤管理、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目前,工作平台已开发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平台工作组和技术组要加强运行跟踪,及时解决各地遇到的问题,并针对性完善平台功能。各地在使用过程中也要积极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第二,工作底图制作和样点布设方面。工作底图是落实调查样点、形成工作成果的基础,是保障普查成果一致性的核心。制作工作底图的重点是对“二普”县级土壤类型图进行收集、电子化、核准等。目前,今年试点的88个县已全部完成土壤类型校核,形成工作底图。接下来还有两项重点:一是面向全国2800多个县的土壤类型图校核采取什么方法、怎么组织,需要加快研究部署;二是对200多个目前缺少土壤类型图的县,其工作底图制作及样点布设方案,专家技术指导组及其顶层设计组、平台组等,需要加强研究,尽早提出解决办法。
调查样点的布设分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表层样点重在为农业生产服务,主要采用结合土壤类型和土地利用的网格法布点;剖面样点则侧重于对“二普”土壤类型的校核、纠错、补漏和转换。在具体样点布设中,实行上下结合,国家层面按照统一布设方案预先布设好点位后,交由各省对相应样点的典型性、可及性等进行校核,最终确定本省样点布设数量和位置。各省在校核时可根据自身普查需要进行必要调整,比如对于林草地中与食物生产相关性不大的土壤可适当降低布点密度,而对于耕地的布点则可以适当加密,同时要保证省级校核后的各县样点数原则上比国家下发的样点数只增不减。
第三,外业调查采样方面。外业调查是土壤普查最基础的关键环节,是决定普查成果科学性、准确性、典型性的核心。各省要抓紧制定外业调查工作方案,根据时节季节确定采样计划、配备物资装备、遴选调查队伍、把控外业实施过程、建立样品流转机制等,确保外业调查规范有序推进。在调查中,除了要实地详细记录采样点的立地条件、土壤利用等情况外,还要注重收集调查县、乡、村相关数据资料,特别是特色农产品生产历史、区域布局等。土壤剖面调查与采样,同时承担着土壤类型校核、土壤图边界勾绘与修订等任务。因此,采集土壤剖面的外业调查采样队,须有熟悉土壤野外调查和分类的专家参加;同时,要建立专家在线指导服务机制,以便对一些野外调查队现场把不准的疑难杂症问题,能通过实时连线提供咨询诊断或会诊,并结合室内化验结果,予以最终确诊,保证划界采样的科学精准。此外,对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漏问题,专家技术指导组要加强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也要加强与全国专家技术指导组沟通,共同推进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第四,样品制备与测试化验方面。内业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是形成土壤普查性状数据的最直接环节,是决定普查成果精准性、可靠性、可比性的核心。实验室化验由统一筛选确认的检测机构负责,省里统一组织分样、质量控制等。截至5月底,全国土壤普查办已经筛选并公布了126家检测机构,各省化验工作要在已公布的检测机构中挑选进行。对于此次公布检测机构为空白的省份,要抓紧筛选上报检测机构,全国土壤普查办要尽快筛选公布第二批检测机构名单。需要指出的是,鉴于本次土壤普查的多目标多功能性,内业样品分析测试服务于土壤分类、土壤肥力及土壤健康评价、土壤利用保护等多重目的,涉及土壤物理、化学、生物学及发生学等众多方面,对样品采集布点及数量、样品处理及分析测试项目和方法,要求不尽相同,需要加强统筹、协同作战,除有特殊需要外,尽可能做到各种采样一次性一体化完成,顶层设计组与外业组、内业组之间要加强协调,做到无缝衔接。
第五,全程质量控制方面。全程质量控制是保障普查质量的有效手段,是确保普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核心。全程质量控制一靠技术规程。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编写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流转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9个专项技术规范(即“1+9”技术规程规范),这是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南,普查中必须确保每个环节都按技术规程规范予以全程指导和质量控制。二靠作业人员资质要求。野外调查队员和室内检测人员需要参加国家和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的专业培训,可考虑考核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要组织好技术规程规范的分级培训,编制好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并精心组织实施好培训活动。三靠专家技术指导组。要从国家和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中选择相关专家,分级组织外业内业技术指导与抽查,开展线上线下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四靠工作平台全程跟踪监督。要通过平台实时监测调度工作进展,了解各环节按规程规范要求执行情况,包括外业采样电子围栏、数据填报审核、管理层审核、专家审核等是否到位,加强督促,全程把控时间和质量。
第六,成果形成与汇集总结方面。《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此次土壤普查要形成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数据库、样品库等五类成果。为此,在普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都要始终将普查成果目标要求贯穿其中。省级层面须形成上述五类全部成果,市县两级成果类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各地还要依据本地土壤普查相关数据和农业发展实际,形成一些专题性成果,如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专题调查成果等。各省每年底都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形成年度报告。
第七,盐碱地普查方面。加快盐碱地普查评价和综合治理利用,是挖掘新增耕地潜力、拓展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的重要途径。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今年要完成盐碱地专项普查。此项普查将以盐碱地分布比较集中的东北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西北内陆和滨海等四个区域为重点,开展盐碱荒(草)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调查和盐碱耕地改良利用普查。依据遥感影像框定的盐碱荒(草)地面积大于10万亩的县的数量,初定此次盐碱地普查范围为198个县。今年的普查任务,主要是完成198个县盐碱荒(草)地和盐碱耕地的面积、类型、分布及利用情况的普查。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及其中有关盐碱地专题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尽快编制盐碱地普查实施方案,并与土壤普查试点统筹实施,防止出现盐碱地普查和“三普”两张皮,以及重复性调查采样等问题。
四、协同高效推进“三普”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国土壤普查办按照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及《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围绕加快工作部署、优化技术路线设计、制定普查试点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等紧锣密鼓推进了一系列工作。同时,及时开展了预算编制和经费落实工作,目前普查经费已明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并通过安排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试点。这些工作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比较顺利地完成,离不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紧密配合和协同工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三普”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性强、工作复杂、任务繁重,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认识理解不到位、各地进展不平衡、衔接协同不充分等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方位推进。
为此,要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组织实施机制,建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和工作队伍。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延宕,更需要我们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创新方法、及时入位,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加快组建普查组织机构。国务院《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目前,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设了综合、平台、外业、内业等四个工作组,与之相对应,在专家技术指导组下也分别设立了顶层设计、平台、外业、内业等四个专业技术组,从而形成行政与技术相结合的组织指导运行架构,各省(区、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尽快参照组建。
二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近一年来,全国土壤普查办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了“三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也形成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各级土壤普查办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和经验交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内外上下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此次土壤普查任务。
三要强化办公室组织协调和调度督导职责。要加强宏观谋划设计、规章规范及政策制定等基础性保障性工作。统筹协调好土壤普查中相关单位的工作组织、技术指导等工作。及时调度各地各方面实施进展、了解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不断完善办公室各工作组之间、各专业技术组之间、工作组与专业技术组之间的衔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要发挥好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组作用。根据土壤普查工作需要,选择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强、参与积极性高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各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要主动发挥好自身优势,做好牵头负责工作。“三普”专家技术指导组及全体专家肩负重任、使命光荣,要积极主动深化对技术规范、技术方法、技术标准、成果类型等研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方案、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强化对土壤普查的技术支撑保障。同时,要深入一线指导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科研工作和普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普查工作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要抓好普查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强条件能力建设,提高普查设备设施保障水平。抓紧配备外业调查采样装备,数据采集终端和数据存储、处理设备。抓紧开展分级分类分环节的培训和现场实训,确保普查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技术规范和操作要领。各级土壤普查办要加强协调,加快落实试点经费,并通过试点测算全部普查经费,按程序抓紧将其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我们要紧紧抓住难得机遇,以保障国家粮食及食物安全为己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三普”工作高质高效开展,确保普查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取得明显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文系作者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推进落实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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