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通知
时间:2022-09-27 02:32:10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办等七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健全投入机制,拓展投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农资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农业农村投资下行压力加大,1-2月份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两年来首次低于全国和二、三产业投资增速,后续投资增速仍存在不确定性。针对农业农村投资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通知精神,更好地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各地要以“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为依据,紧紧围绕今年农业农村部党组确定的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攻坚克难扩种大豆油料、多措并举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打牢种子耕地农机基础等十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本地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基地。支持将具备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种等环节,加快完善种业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动植物保护提升工程。总结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疫情防控经验,重点支持植物保护和动物防疫所需的各类实验室建设、实验仪器设施设备购置、应急物资储备等,提升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

  (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工程。围绕“十四五”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建设一批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等,有效发挥农业科技支撑作用。

  (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项目,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

  (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以及检测相关设施设备,建设粪肥还田利用基地,促进农牧循环和农业绿色发展。

  (七)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农田氮磷流失减排、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农膜回收网点、资源化再利用等工程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

  (八)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沿海省份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推动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远洋渔业基地等渔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渔业设施设备,提升渔业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加快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水产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

  (九)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支持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关键栖息地保护及修复、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水生生物资源及栖息地监测等项目建设,提升长江生物保护能力,有效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

  (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兼顾蛋、奶和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十一)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集中连片建设、区域整体提升,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乡村建设行动有关项目。推进农村供水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道路、农村电网等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支持“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二、强化项目建设资金支撑保障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及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等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建成发挥效益。深入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投资,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优化项目资源配置。

  (二)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冷链物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粮油、种业产业园)、奶业振兴基地、现代渔业渔港、生猪(牛羊)规模养殖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项目予以支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主动争取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重点安排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对于已发行的特别是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要加快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对当年预算安排的农业农村项目,在发行债券前应积极申请财政资金垫付。要加强项目监测调度和监督检查,避免资金闲置和挤占挪用。

  (三)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资金。把农业农村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优先保障领域,按照规定足额计提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不断增强。

  (四)做好重大项目金融支持。在防范化解地方隐形债务风险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乡村振兴票据等市场化方式开展项目融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模式。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

  (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聚焦现代种养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等重点领域,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鼓励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充分发挥引导撬动作用。

  三、扎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重点抓。各地要抓紧出台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中央各项支农政策落地落实。

  (二)抓好项目谋划储备。结合农业农村领域“十四五”相关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高质量做好重大项目储备,推动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落实大食物观,编制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谋划和实施设施种植业、工厂化标准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水产养殖等项目。

  (三)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强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督促调度,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鼓励引入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规划与设计,为项目融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投资项目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四)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疫情防控,做好建设资金、用工、原材料等保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一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抓紧开工建设。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实施。鼓励各地采取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观摩、“一对一”服务等方式,抓开工、抢进度、促投资,掀起项目建设新热潮。

  (五)切实防范项目各类风险。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压实防范政府投资领域债务风险的属地责任,不得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要将项目融资方案作为可行性研究论证重点,结合融资结构和项目收益来源,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各地要依托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做好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入库、开工建设、投资完成等情况调度,及时准确填报开工完工等节点信息和进度情况,确保重大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各类项目库,对接金融和社会资本,拓展筹资渠道。对于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协调帮助解决;需要中央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上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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