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全链条服务 推动农机更新高质量发展——吉林松原市前郭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做法与启示
时间:2022-02-17 10:09:57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陈敬谦 字号:【

  近年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在省、市业务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有效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工作中,前郭县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做到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程序规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2021年入选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县。

  2021年前郭县共报废农业机械453台,需补贴资金700.69万元。其中:轮式拖拉机32台,玉米收割机3台,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47台,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371台。前郭县通过政策支持和创新服务,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推进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坚持政府引导,不断完善农机报废工作

  优化政策供给和治理创新支持。前郭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以政府文件下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会议精神,县农业农村部门起草制定了《前郭县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同时将实施报废更新补贴的目的、意义及有利于交通安全和农机“四无”车辆治理等附加效果向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进行汇报,取得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前郭县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有三大突破:一是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但由于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机主可自愿申请报废补贴;二是对无牌证的老旧“黑车”,提供当地村委会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机械来历证明》也可以申请报废补贴;三是报废同时可以不更新或更新时可购置与报废机具不同类别的农机产品。这三大突破极大地提升了农民参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机报废数量,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政策支撑。国家及省级业务部门应将未达到报废年限和无牌证的农业机械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报废等事项,写入国家、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意见》并执行,确保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有政策可依,同时规避工作人员风险。

  创新工作机制。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试点县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细则,或暂不予补贴。如果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具实施报废补贴,存在几个风险隐患,一是由于县级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鉴定资质和职能;二是大部分老旧报废农机已无法启动,都是通过拖车或吊车送到回收企业的,无法鉴定。应出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能操作、简便易行的实施办法。

  科学管控竞争。由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和农机报废拆解工作基本同步进行,如果回收企业有多家,一是工作人员牵扯太大,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两家以上回收企业因报废拆解的农机具的局限性和保有量,势必会因争抢市场份额而产生恶性竞争。

  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

  推行全链条服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前郭县2021报废农机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后,为规范操作,县农业农村部门又制定了《前郭县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经征得县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和公安等部门同意后,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个部门联合文件下发执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个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报废补贴办理程序及报废补贴各环节应提供的手续材料等,确保报废更新补贴有章可循,有政策可依。

  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三大突破重点做好重点环节工作。一是签订《报废农业机械交售协议书》。由于报废农业机械有报废残值,为此要求机主与回收企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共同商定报废机具残值,双方达成一致后,机主与回收企业签订《报废农业机械交售协议书》,这样能够避免事后机主与回收企业发生经济纠纷及“找后账”等问题。二是签订《农业机械自愿报废申请书》。本着自愿原则,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机主可自愿与回收企业签订《农业机械自愿报废申请书》,申请书中明确了报废原因,即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等原因,具备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废补贴,这样可避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风险。三是提供《农业机械来历证明》。对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业机械,机主要提供当地村委会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农业机械来历证明》。同时要求报废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必须具备铭牌、出厂编号、车架号中至少一种能够证明机具身份的信息。这样可以保证报废车辆来源明确合法,避免盗抢等违法事件及经济纠纷,保护农民利益同时也保护了回收企业利益。

  坚持企业主体,严把回收企业确定和拆解监督关

  回收企业确定严格按照《吉林省2021年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及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对达不到相关硬件技术要求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但回收企业相关设备和技术要求等不具备的,可以采取外协、租赁方式解决,但必须与有资质的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

  由于前郭县确定的报废回收企业是农机维修企业,为确保报废农机拆解和销毁过程合法有效,避免废旧零部件非法回流市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农机报废拆解和销毁过程由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全程有效监管:一是在拆解前监督人员要对人员信息和机具信息复审和核对,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拆解;二是要求拆解全过程由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至少两人)进行监督,并要求回收企业全程录像存档;三是对拆解后的各种物件去向必须清楚并存档待查,尤其是环保部门要求的电瓶和机油等废液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由第三方企业进行最终处理;四是工作人员无异议后在《农业机械报废拆解证明》上签署确认意见,县农业农村部门核查工作人员签署的确认意见后,录入吉林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整个报废补贴办理结束。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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