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作出了“一年开好头、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总体安排。2021年8月27日,全国推进种业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种业振兴由研究谋划转入全面实施阶段,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启动。一年多来,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全面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开了个好头,迈出了坚实一步。
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经多次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组织院士专家论证及第三方评估,研究编制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1年7月9日通过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宪法和法律委以及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加强与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沟通,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种子法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核心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为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奠定法制基础。
对“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行全面调整完善和细化,2021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部常务会审议通过。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规划总投资120亿元,中央财政投资80亿元。
制定《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普查工作督导,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已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全部2323个农业县普查与征集,2021年新收集种质资源2.6万份,畜禽种质资源普查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9%,18个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通过国家鉴定,水产种质资源普查覆盖率超过95%,一些濒临灭绝资源重新被发现并妥善保护。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新库已建成投入试运行,战略保存能力150万份,位居世界第一。
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
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保存能力35万份,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加快谋划推进国家淡水渔业生物种质库、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新增部门预算经费用于资源普查收集和鉴定评价;首次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国家级畜禽资源保护,确保“国宝品种”有口粮;8个国家级畜禽保护品种首次建场,明确了保护主体;确定国家级保种场(区、库)205个,涵盖国家级保护品种147个,保护率达92.4%。
完成全部42个国家级地方猪品种35万余份遗传材料采集,新采集马、牛、羊、鹿、骆驼等5大畜种遗传材料5万份,国家家畜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120万份,居世界首位。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长期保存资源超过52万份,居世界第二。
启动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挖掘优异基因。
开展粮食、油料、耐盐碱抗旱作物、热带作物等31个物种、3.2万份种质资源基因型鉴定和4万份种质资源表型鉴定工作。全面启动猪、牛、羊、马四大畜种和家禽168个品种分子身份证构建、75个优异性状挖掘以及参考基因组构建等工作。组织开展优异种质资源展示推介与分发利用。
落实4种主粮作物、11种重要经济特色作物和5种畜禽育种联合攻关方案,完善攻关机制。
创制一批优异新种质,育成农作物新品种900多个,烟农1212等10个小麦新品种亩产超过800公斤,自主培育羊肚菌新品种居国际领先,高油酸花生品种豫花37号年种植面积超过300万亩。
基因组检测技术在生猪、奶牛、肉牛、湖羊育种应用上进一步扩大,新增检测群体1.5万头。
福建圣农、新广农牧、峪口禽业3家企业自主培育的圣泽901、广明2号、沃德188等3个白羽肉鸡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3个品种性能与国际比较各有千秋。
发布《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明确了到2035年我国主要畜禽遗传改良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
组织开展种猪、种公牛遗传评估,发布遗传评估报告,为选种选配和联合育种提供重要技术参数,全国生猪基因组选择遗传评估平台启动应用。
指导海南省编制《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2021—2030年)》。
督促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生物育种专区、陵水和乐东配套服务区部分设施建成,乐东三亚片区南繁水利工程完成80%以上。
推动海南出台《南繁基地建筑设施分类处置意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
全面梳理全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业企业,根据科研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遴选出综合实力强、科研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企业,梳理出由“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三类优势企业构成的种业企业阵型。
与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五”安排千亿资金支持现代种业发展。
与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种业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通知》,指导种业企业走出去。
推动农行出台《支持种业振兴信贷政策的通知》《支持种业振兴行动金融服务方案》等。
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推动种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科研单位、基地大县对接,加快形成种业企业发展新格局。
《全国农作物与畜禽种业统计调查制度》发布实施,优化完善统计系统平台、在线填报系统,收集3000多家种业管理机构、7000多家农作物种子企业和3000多家种畜禽企业信息数据。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通知,提出了“十四五”制种大县实施的重点模式、建设内容和发展方向,奖励资金规模从10亿元提高到20亿元。
组织制种大县编制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推动基地做优、企业做强同步发展。
对现有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县进行优化调整,新认定40多个以粮油作物为主的制种大县和20个区域性良繁基地,将农作物国家级制种基地保障水平提高到75%。
启动建设国家黑龙江大豆种子基地,持续推进甘肃玉米、四川水稻等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投资近1亿元,支持18个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建设。
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55亿元,用于全国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种公畜站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
遴选新一批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和国家核心种公猪站。
强化种业市场运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供应和用种需求调度,确保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供应。
抓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落实及动用,储备救灾种子1000万公斤、备荒种子4000万公斤,针对异常极端天气影响,及时组织储备种子动用,2021年批准江西、安徽、四川、河南等省份动用储备种子530万公斤,保障了245万亩大田用种。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这是种业振兴确定的五大行动之一。
配合全国人大启动并审议通过种子法修正案,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种子法》,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全面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021年7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于2021年7月7日起施行,扩展了保护范围,提升了保护力度,形成对恶性侵权行为的强力威慑。
2022年1月28日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要求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有效激励原始创新,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2022年3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要求依法加大对制假售假、套牌侵权和破坏种质资源等涉种子犯罪的惩处力度,重拳出击,形成震慑,有效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刑事司法保障。
从业界反映最突出的玉米、水稻入手,重点在品种产量、抗病性和DNA指纹差异位点数等三方面提高审定标准,完善品种审定回避制度。
以向日葵为突破口,开展登记品种清理,首次公告撤销269个品种。
修订《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查指南》,签订《联合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测试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推动中文成为UPOV工作语言。
全年国家级审定品种1875个、登记品种2332个,受理申请品种权7168件、授权3216件(累计受理申请48884件、授权19724件)。审定畜禽新品种配套系18个。
启动为期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和“三无”种子专项清理,组织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严把基地关、企业关、市场关,实施全链条全流程监管,2021年检查门店、基地等24.7万个,出动执法人员48.9万人次,检查制种基地775万亩,查没假冒伪劣种子441万公斤,查办违法案件8000余件。全国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强化种畜禽质量监管,扎实开展种公猪、种公牛、肉种鸡等质量抽检以及桑蚕原种和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检,确保用种安全。
推进数字种业建设,在甘肃、新疆利用遥感技术开展玉米制种基地监测试点,开辟了整治侵权新路径。
优化种业大数据平台,开发上线全国种业投诉举报平台、种子追溯管理信息系统。
加快DNA分子检测技术研发应用,5种主要农作物、29种非主要农作物指纹数据库构建加快推进。
推进种子质量认证试点,认证制度构建基本成型。
(本文数据均截至2021年底,由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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