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为何亩均多产“半吨粮”?——来自全国“产粮大市”山东德州的调查
时间:2022-11-01 01:10:01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王国峰 字号:【

  粮食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不同主体、不同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但是,“政府不好管、农民不愿种、社会不协同”现象仍然存在。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将粮食安全作为地方治理中心工作,将粮食亩产从“过吨”提升到“吨半”。那么,这里为什么能够主动加压多产半吨粮呢?笔者认为,有效落实党政同责,构建“全过程”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是实现亩产“吨半粮”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就是党委政府主动承担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平台搭建等责任,让粮食生产环节升级增能;赋责赋能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让社会主体在共责共利中激发增产活力。

  全环节保障升级:架稳粮食安全根基

  粮食安全要落实党政同责,其责任是什么?对此,德州市将自身责任从“管”延伸到“建”,土地、技术、经营、分配等环节的建设升级,为粮食增产提供保障。

  阶梯化目标,升级产区产粮动力。德州市依据地力生产潜力,为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生产目标,使粮食生产能力实现阶梯化提升。一是划定核心区。依据生产条件、生产潜力要素,德州市将全市具备最强生产能力的120万亩划定为核心生产功能区。核心区作为粮食生产能力的示范性标杆,力争在5年内产粮标准逐步达到“吨半粮”,即要达到小麦、玉米总产为1500公斤/亩以上的目标。二是创建辐射区。辐射区位于核心区外围,通过链接核心区的技术、管理等优势条件,可进一步达到“吨半粮”目标。目前,全市辐射区面积达300万亩,创建后年生产能力将由1100公斤/亩提升至1200公斤/亩以上,为“吨半粮”创建提供广阔可为的“冲刺区”。三是发展带动区。即生产潜力较弱但却具备稳产条件的区域,此类面积约600万亩,年生产能力稳定在1000公斤/亩,经过带动支持,目标是五年内年生产能力由1000公斤/亩提升到1100公斤/亩以上。“吨半粮”创建实现后,德州市粮食总产量将由目前的150亿斤增至180亿斤,在山东省的占比将由1/7增至1/6。

  多层次承接,升级农民种粮技能。“藏粮于技”是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德州市在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团队合作攻关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本地化承接团队,让新技术真正落地生根。一是专业团队承接。德州市积极发挥市级农科院的技术转化功能,同时建立起县有专家团队、乡有技术人员、村有明白人的三级农技服务体系。二是企业先试转化。如鲁望农业集团利用自身技术团队优势,在农业生产中探索出种养循环模式,经过测土配方,生态轮作套种,采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将有机肥还田,减少化肥使用量达50%。三是农技“网红”推广。德州市在保有农技人员下乡的同时,挖掘民间农技人员,并借助快手、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将技术推广员打造为“网红”,推广专业技术。如庆云县农技人员运营的抖音号,其粉丝关注量已达30余万。

  产业链融合,升级粮食经营模式。提升粮食生产价值,关键在于产业化。为此,德州市积极筑台引凤。一是园区引领。德州市采取省市联建,投资500亿元,打造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以此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将德州培育成为中国食品名市。二是企业牵引。针对德州市主产粮食品类,分别培育4~5家小麦加工、玉米加工、大豆加工类企业。如该市福洋生物能够将一吨原价值2500元的玉米转化为价值4万余元的下游产品。三是新型主体支撑。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独立性,德州市在全国首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项目池”机制,通过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股权质抵押等,累计办理抵押贷款33.9亿元、股权质押贷款1.4亿元。

  多渠道增效,升级种粮惠民红利。种粮主体享受种粮红利,是粮食安全持久的动力源。为此,德州市积极为农民“开源节流”。一方面,释放社会服务红利。通过大力发展农业服务组织,实现农业耕、种、防、收等环节全程托管,极大节省农民种粮成本。目前全市农业托管率超过80%,带动农民亩均增收200元以上。相关研究表明,农业生产性服务不仅直接促进农户种粮收益提升,也通过推动农地规模经营实现种粮收益的间接溢出,二者的贡献率分别为85.62%和14.38%。另一方面,建立企业反哺机制。德州市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反向补贴农民。如禹王集团带动农民通过轮耕套种项目,不仅使农民种植大豆每亩地获得300元专项补贴,且在收购环节比市场价提高0.1元/斤收购。

  全主体责利同构:赋予粮食安全后劲

  落实党政同责,延伸党政责任,并不等于政府责任包办。德州市以“党政责任”为线,通过责任的合理划分以及利益的同步赋予,企业、农民等社会主体形成共同产粮的强劲动能。

  党政责利“可视”,为抓粮赋真章。党政责任,如何从嘴上、纸上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群众眼里?对此,德州市建立起粮食生产前端、中端和后端全方位可视化的机制。一是责任目标可视化。德州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认领1000亩示范田。同时,各乡镇将“吨半粮”创建区划分成不同示范方,由村支书认领村级示范田,确保责任不断下沉到村到人。二是考核过程可视化。为确保节点目标按期兑现,德州市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同时建立起单独的百分制考核体系,实施定期考核检查。三是奖励结果可视化。讲求实效是衡量“吨半粮”工作开展的试金石。为此,德州市每年列支不少于1亿元,各县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奖励金,激励粮食生产区主体积极性。同时,评估结果作为地方落实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基层组织“衔接”,为产粮稳主体。实现粮食安全,关键是农民积极种粮。为此,德州市创新基层党组织角色与作用,由基层组织串联农民与企业。第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面对农民群众不愿种地难题,德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如齐河县西杨村2013年土地闲置率达69.83%,经过支部领创办合作社,以每亩700余元流转农户土地,当年实现每亩地分红290元,2015年土地入社率达到100%。第二,合作社引入社会化服务。为解决土地没人种、种不好的问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采取对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如西杨村通过与齐立新农业服务公司合作,以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对粮食生产形成从种到收的“链条式服务”。目前,德州全市农业生产托管率达80%以上。第三,合作社对接龙头企业。为链接生产技术,提高粮食质效,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如麦香公社下接数十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其借助麦香园食品企业的技术与品牌优势,每亩土地减少农资成本100元,每亩多增收350元。

  基础服务“担当”,为产粮夯条件。要让农民、社会主动种粮,就需要提供种粮的有利基础条件。为此,德州市主动作为。一是基本农田持续改造。该市2019年建成45万亩,2020年建成53万亩,2021年建成76万亩。近年来共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07.7万亩,建成面积达68.47%。二是水利设施重点发力。为实现旱涝保收,德州市重点发展水肥一体化设施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如2019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1万亩,2020年33万亩,2021年24万亩。另外,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投资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每个设施可对200亩土地实施地上或地下水肥精准滴灌。三是生产技术链接到户。德州市建立起体系完整、贯通基层的农技推广服务站。特别是,通过农技人员“面对面”指导,将精准施肥、植物保护、种源更新、农机服务等技术对靶链接到户,实现耕、种、播、肥、防、管“六统一”服务。目前该服务已实现全市100%全覆盖。

  企业创新“引领”,为产粮释活力。粮食安全,活力源于市场。为此,德州市积极发挥企业创新引领作用。一是融入“大农业”理念。为改变传统粮食生产低端、落后的刻板印象,麦香园集团通过发展观光旅游、直播带货、餐饮供应等,形成小麦“大农业”理念。如该企业仅直播带货一项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深刻改变了人们的“小麦印象”。二是打造“大健康”理念。禹王集团创新低温豆粕技术,将大豆加工成植物肉、植物奶、脑营养胶囊等类型多样、营养丰富的高价值产品,让大豆满足人们对健康食品的追求。三是搭建“大品牌”平台。如作为普通的“山东大馒头”,麦香园集团探索儿童营养馒头,以及全麦、低糖、黑米馒头等产品,形成馒头特色品牌。

  “全过程”粮食安全创建的经验与困境

  德州市作为探索粮食增产的“排头兵”,其中既有先行经验,更有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待进一步探索破解。

  落实粮食安全须明晰各主体的责任边界。实现粮食安全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为此,需要构建起“责任共担,边界清晰”的责任体系。责任共担是指赋予基层党委政府的责任是有限的,而非落入无限责任的窠臼。如基层政府主动承担基础设施改造、技术服务承接、发展平台搭建等责任,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企业等群体要承担起粮食生产、经营、增值责任,确保粮食稳定增产、有效增收。边界清晰是指构建起从政府、企业、新型主体到农民各有偏重、界线明了的生产任务。如基层政府负责农田生产能力提升,企业负责提升粮食价值,而新型主体、服务组织主要提供农业服务,以此实现利益有机联结、合作共赢。

  企业获利与农民增收不同步问题仍待破解。粮食生产的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当前粮食生产形势看,一方面龙头企业在粮食加工与销售环节获得巨大利润。如富洋生物将2400元一吨收购的玉米加工转化为下游产品,价值可达4万余元,利润转化率在16倍以上。另一方面,农民增收形势严峻。由于粮食产量趋向进入上限瓶颈期,农产品价格形势不容乐观,农资价格上涨过快等因素结合造成农民增收难度较大。如平原县郑庄村人均耕地3亩,2010年小麦平均亩产771.2斤,平均价格为0.88元/斤,2021年平均亩产1000斤,平均价格为1.3元/斤,粮食平均毛收入由678元增至1300元,收益仍然相对较低。

  转变农业补贴方式是粮食安全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就我国农业补贴方式而言,一是农业直接补贴资金还需进一步增加,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补贴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重视农业加工环节,农民晾晒粮食,如果没有足够的场地或具备条件的烘干与储藏设施而沿街晾晒,那么受天气影响造成粮食减产。因此,必须创新农业补贴方式,建立结构性补偿制度。一是以亩产高低定奖补标准;二是依据国家粮食结构需求确定奖补,调节粮食生产比例;三是引导企业补贴农民,在其盈利后拿出一定比例红利奖励,形成利益联结,共同融入大农业发展趋势。

  组织化保障农民利益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础。2020年全国小农群体经营着全国耕地总面积68%(12.78亿亩)的耕地。这就表明,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仍是我国最主要的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农民群体“散、弱、小”特点,使得其不愿种或种不好。尽管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以带动小农户增收,但收益分配难以倾向农民。对此,德州独辟蹊径,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在全市建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领农民开展规模化种植,带动农民实现收益最大化。目前德州全市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4159个,经营土地25万亩以上,入社群众达13万余户。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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