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农业机械化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突破性抓手和产业支撑,从“研发、制造、推广、服务”四端协同发力,推进农机装备应用“补短板”,构建了农业机械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持续监测农业机械化发展动态。
指标体系的框架与内容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农作物耕种收、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种植、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主导产业出发,提出全面提升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化程度评价;从农业机械化发展安全、高效,提升基础建设、装备保障、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等角度出发,提出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评价;从提升作业效率、农民收入、生产规模化角度出发,提出农业机械化效益提升评价;从政策等支撑保障能力及数字化管理服务能力角度出发,提出推进农业机械化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评价。总体上可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农机化程度”“农机化质量”“农机化效益”“农机化管理服务”。
依据框架对代表性指标进行分级筛选,从基础产业与特色产业机械化程度、安全发展、高效发展、机械化基础、装备保障、数字化技术应用、生产规模化等12个维度,选取20个代表性指标。其中,基础产业与特色产业机械化程度等维度内容侧重对农业机械化建设的结果评价,其余维度侧重对农业机械化建设的过程评价。此外,设置了1个加分项和1个否决项,加分项对各县市在农业机械化重点工作上的亮点业绩予以适当加分,否决项为廉政警示。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坚持总体构架与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精神相一致,既有利于统计口径保持一致,便于全国一盘棋,同时也有利于进行横向比较,明确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强弱项与态势。坚持体现浙江特色。在农业机械化程度代表性指标设置中增设特色产业机械化程度指标,并分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海岛地区)设定目标值,体现不同产业区域的差异化发展,同时鉴于浙江正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整个体系中强化了数字化应用的水平。坚持正向引导。评价内容上设置了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廉政否决、加分项三个方面,旨在倡导形成一种服务农机、廉洁奉公、争先创优的发展氛围。
指标体系的应用
浙江省以指标体系为依据,开展农业领域机械化发展全面评价,全面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优势与短板弱项。总体来说,当前浙江农业机械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呈现为平原强、丘陵山区和海岛地区弱的格局,尤其是杭嘉湖、宁绍、温黄平原,金衢盆地等地域平坦的区域,耕作、排灌、植保、收获等通用性环节机械化率较高。此外,特色突出的产业主产区,也呈现出积极推进“机器换人”、机械化现代化程度加速进步的局面,例如茶叶生产机械化率在全国排第6位,丽水等地区特色产业食用菌集中发力工厂化种植,实现了食用菌全程机械化生产。与此同时,分析表明,丘陵山区及海岛地区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薄弱。例如,淳安等26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9%,低于全省平原地区平均水平近12个百分点。
农业机械化质量良好。数据显示,浙江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3人以下;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16%;农田宜机化方面,高标准农田占比60.8%;设施建设水平方面,浙江省单/连栋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大棚建设水平为236.5亩/万亩;农机装备动力保障水平80%;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41.6%,种植业配备实时监测设备的占比为4.64%。
农业机械化效益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浙江省农作物人均机械播种面积44.7亩;农机经营服务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2.39%;农业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规模化水平55.9%,其中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高于全国水平将近20个百分点。
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优秀。浙江省各设区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组织有序,各地明确农业机械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机制基本健全,未发生廉政建设风险事件。
指标体系作为浙江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之一,省内各市参与了评价,促进了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径和政策导向进一步明晰。接下来,浙江省将统筹推进地区间协同发展,从薄弱产业、薄弱地区、薄弱成因入手,抓丘陵山区整体解决方案、设施机械化实施等薄弱环节的特色提升,从管理方面抓顶层设计,优化农业机械化时空布局,从基础支撑方面抓全域宜机化改造,各县市积极制定“一县一业一策”导向政策;切实加快农机研发、制造、推广,联动研发、制造、推广,“四分”调研定期梳理农机研发、成果转化、新产品推广等目录清单,实施“尖兵、领雁”科技攻关计划,成立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梳理倡导农机制造产业发展,以优势农机装备企业为龙头,带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裙带”发展,提升产业能级,优化供应结构,升级配套服务,构建“浙农机”数字化应用平台,精准对接产业链上下游,促进良好农机产业生态形成;加快社会化服务提质创新,拓展社会化服务范围,倡导农艺农机解决方案与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应用,建立农业机械化作业标准体系,推进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布局农事服务综合示范平台。
指标体系的完善
从实践来看,以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测算可以客观反映浙江省各地区、各环节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短板与重点,有利于各市因地制宜制定适宜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径与举措,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农机力量。但作为综合性的评价体系,随着情况的变化与发展的需要,必然需要不断地迭代升级,浙江省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增设“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程度”指标。全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种类由过去大宗粮油作物脱粒、清选机械向茶叶、果蔬等经济作物初加工、分级、包装、冷藏保鲜,以及粮食烘干等多样化初加工机械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产业逐步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产业附加值的重要手段。
二是完善赋分办法。从浙江省首次农业机械化综合评价报告分析,省内各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较不平衡,为有效促进农业机械化率低的地区和产业的加速发展,在指标赋分办法中,给予增长率适当赋分,体现补短板强弱项的能力与水平,有效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三是扩大评价范围。2021年的评价报告较好地反映了浙江省各市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但由于省内各市的自然禀赋不同,产业特点各异,尚不足以精准反映同类地形地貌、农业产业、农业环节等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全省的水平与排序,为此,浙江将进一步细化评价单元,扩大评价范围,更好地为农业机械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服务。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与浙江省农科院装备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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