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法治力量 推动农村强起来富起来
时间:2022-10-31 06:44:07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顾方愉 字号:【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8章60条,分别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有效治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等内容作了规定。《条例》的制定,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要求,也是对广东乡村振兴经验和政策的细化和补充,为广东全面稳定、久久为功、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

  保障全面稳定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广东废止《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从制度体系上解答接下来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保障广东全面稳定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条例》总则规定了广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体制机制,第二章规定了支持乡村重点产业发展的措施,第三章规定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的措施,第四章规定了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措施,第五章规定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措施,第六章规定了以帮扶机制推动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第七章规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多元保障措施,第八章废止旧条例并确定了新条例的施行时间。

  因此,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基础上,《条例》从乡村产业、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帮扶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总结、提升和规范,将广东的乡村振兴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全面、稳定、持久地规范了下来,以达成用法律条文保障乡村五大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保障久久为功推进乡村振兴

  当前广东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农村仍然是最大的短板,全省高质量发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工作的持续、长期、有效地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接续用力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条例》为广东省久久为功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保障。

  补足短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广东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措施,包括补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城乡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保等,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应当长期投入的工作

  内容。

  长效稳定提供保障措施。《条例》专立“保障措施”章节,在财政保障、金融保障、用地保障、人才保障、考核监督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其中特别强调土地整治腾出的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其收益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涉及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支出。

  保障开拓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广东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创新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列入条文内容,为全省各地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指引。

  明确粮食安全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的责任,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细化撂荒地治理内容。规定撂荒地复耕复种制度,明确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用地要求细化催告复耕期限和方式,有利于各地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下创新推动撂荒地治理。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培育与融合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鼓励和支持培育广东特色的现代农业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各地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发挥当地特色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创新建立帮扶机制。明确驻镇帮镇扶村的制度与内容,将广东扶贫史上规模最大的创新性帮扶行动长效化,有利于各级政府在帮扶制度体系的设计下创新推进欠发达地区长效帮扶工作,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压实各级政府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对相关制度的责任,如省政府应当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区域内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保障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

  为解决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广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法律规定,将省、市、县、镇、村层面开展的实践探索进行拓展提升,为广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因地制宜的法治保障。

  激发动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规定在人居环境整治上应当推进的工作事项。比如,在拆旧复垦、危房改造等工作的推进中,对难以连片的房前屋后等空闲土地鼓励村民打造自己的“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既丰富了村容村貌,又消除农民对土地被永久收回的顾虑。

  发挥特色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引导农民参与“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相关工程,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同时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结合实际推进乡村有效治理。规定落实乡村平安建设责任制,推广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同时立足各村对村规民约的认可度,鼓励将农村环境卫生、农房管控、耕地撂荒整治、移风易俗、文化保护等纳入村规民约的重点内容,维护乡村平安和谐。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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