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日前,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简称《责任清单》),为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构建了一套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聚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本刊就《责任清单》的出台背景、关键举措等相关问题采访浙江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通林。
记 者:《责任清单》的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王通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现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雁飞千里靠头雁!只有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形成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才能避免出现“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树立起重三农、抓三农、兴三农的鲜明导向。
在这样的目标要求下,浙江省委农办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强化把三农统筹协调放在重要位置,强调各级书记要落实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责任清单》直接涉及各级书记,我们特地向部分市、县、乡镇、村书记本人征求意见。书记们都高度重视,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宝贵建议。
记 者:《责任清单》规定五级书记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王通林:《责任清单》根据市县乡村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分工和重心差异,从工作重视、工作谋划、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工作保障等维度,量身定制了一套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履职清单。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谋划,从工作落实到各项要素保障,在新的责任体系下,各级书记面对的是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高要求。
具体来说:市委书记层面,突出抓好市域层面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着力解决统筹规划、要素保障等关键问题,发挥好以市带县、以上率下作用。县(市、区)委书记层面,突出抓好县域层面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推动其将主要精力放在乡村振兴的谋划、推进、协调、保障等工作上。乡镇党委书记层面,突出抓好镇域层面乡村振兴落地落实,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发展、抓服务,发挥好关键作用。村党组织书记层面,突出打通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当好“领头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任务落实。
在五级书记中,县(市、区)委书记承担着“一线总指挥”的重任,更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责任清单》提出,县(市、区)委书记要发挥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一线指挥部”作用,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
记 者:《责任清单》有哪些浙江特点?
王通林:《责任清单》立足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拉高标杆,打造具有浙江三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
在强调落实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等底线任务的同时,把落实农民农村“扩中”“提低”改革措施,深化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浙江乡村大脑”以及其他涉农数字化应用建设、贯通、运用等相关工作纳入责任清单。
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责任清单》也非常接地气,“走遍”成了各级书记的关键词。比如设区市市委书记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带头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街道)或行政村,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县(市、区)委书记每年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调研时间用于农村工作,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年度内走遍辖区所有自然小组、低收入农户,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村党组织书记经常性入户走访,年度走遍辖区所有农户。
记 者:《责任清单》的监督机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实绩考核制度如何设置?
王通林:《责任清单》要发挥好约束作用,关键还是要有一整套的监督机制。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建立闭环监督体系。首先,在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中,把《责任清单》作为重要内容。第二,首次提出组织开展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内容的质量,就取决于各级书记有没有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开展乡村振兴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基层实际创新破题。最后,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把《责任清单》同实绩考核制度贯通起来,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省政府督查激励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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