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的改革实践——基于安徽六安黄墩村“大联合”制度的考察
时间:2022-03-25 00:58:34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赵思伟 赵守飞 字号:【

  黄墩村是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乡下辖的一个行政村,全村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3460亩,山场4000亩,23个村民组,614户农户,2141人。黄墩村曾经是一个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基本分光分净的空壳村庄,一个80%以上年轻人外出务工的老龄化村庄,一个地分人分、地散心散的趋于解体的村庄,一个地处偏远的普通传统农业型村庄。2017年初开始,黄墩村“两委”谋划“大联合”改革,2018年正式推动“大联合”制度实践。经过四年的改革实践,2021年底黄墩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全村农业总收入近2000万元,比改革前的217万元增加了1700多万元。

  “三会、三看、三试”:聚人心 明共识

  思想大讨论:召开“三会”凝聚人心共识

  召开“三会”是指召开“离村在外发展较好的能人大会、本村种田大户会议和在村的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会议”三个类型的会议。通过召开“三会”,让村庄大多数人明白村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增加村民们对村庄未来发展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凝聚村庄人心,统一村庄必须改革的共识。

  召开村庄在外能人大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让在村外见多识广、发展较好的能人了解本村发展的实际情况,让他们知道如果不寻求改革突破将可能由“空心村”变成“无人区”,提升能人们对家乡发展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二是听取外出能人们对村庄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规模经营、村庄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的意见建议,为村庄发展想办法、出主意。三是初步摸排在外发展能人的实力和社会关系,为对接龙头企业、搭建村庄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资金奠定基础。

  召开种粮大户会议的目的是了解仍然在村种地的大户们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讨分析“小散乱”的一家一户土地承包经营的短板与不足,探讨分析全村土地聚集联合起来经营的优势和可能面临的问题。

  在前期会议的基础上,召开在村村组干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等一系列会议,探讨分析化解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短板,分析黄墩村发展面临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思路。

  外出大学习:组织“三看”吸取成功经验

  聚焦村庄农业规模化经营、“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村集体产权度改革三大方面,黄墩村“两委”先后组织前往六安市孙岗镇孤堰村、宣城市旌德县和贵州塘约村进行“三看”学习。通过深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调查研究,实地摸情取经,黄墩村初步形成了推动“三变改革”,走“村社一体和村企联合发展”的改革思路。

  村内大实验:推行“三试”明确发展模式

  为了找到黄墩村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黄墩村先后进行了三次小规模试验。第一次试验是村集体出面从村民手中流转380亩土地转租给外村的种田大户种植经营,村集体每亩收取40元管理服务费。大户种植的第三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种植亏本,大户跑路,农民的土地流转费用2.2万元没有赔付,这次试验以失败告终。第二次试验是村“两委”流转村民200亩土地,由村干部尝试独自经营。由于村干部既缺乏必要的时间精力,也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村民们也因为这是村集体经营的土地而很少关心,导致村集体独自经营失败,损失了17000元。第三次试验是村集体和村民大户联合创办公司(各占50%股份),村企联合养殖皖西大白鹅2000只。这次试验由农民大户和村集体按照合同分工负责、联合经营。能人大户负责大白鹅的日常看管养殖和销售,村集体负责协调养殖过程中和村民的矛盾纠纷、提供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和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这次试验获得了成功,村民大户和村集体都赚到了钱,各分红2.7万元。

  黄墩村“两委”在“三会、三看、三试”的基础上,经过多轮协商、研究、调整,最终确定了“土地集中流转、推动成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资金资产股份合作,带动村企合作共赢”的“大联合”改革思路。

  村集体经济组织聚要素:明确“大联合”的平台

  黄墩村实行分田到户和家庭经营的“大包干”制度后,虽然按照政策要求实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实际上黄墩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几乎没有村集体“统合”经营的局面。有“分”无“统”的黄墩村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土地、山场、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分散在一家一户的村民家中。2017年,黄墩村80%以上的年轻人外出务工经商,不愿也不会种地,留村的老年人也越来越种不动地。20%左右的土地处于抛荒状态,多年来都只种一季水稻,全村3460多亩地的农业总收入仅为217万元,户均不足9000元,农业发展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实践告诉黄墩村人,继续分散经营没有出路,也没有未来。要想村庄发展和村民富裕,就必须克服“有分无统”“地散心散”问题,把真正的村集体“找回来”,把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起来,把村庄的生产要素和人心聚集组织起来,走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联合”村集体发展新路。

  2017年底,柳抱丝合作社在横塘岗乡党委指导下,由黄墩村党支部领办成立。柳抱丝合作社按照村社一体方式进行管理,村“两委”成员兼任柳抱丝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其法人和理事长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柳抱丝合作社是黄墩村推行“大联合”制度的平台,设置了农业人口股、闲置资金股、土地流转股、集体资产股(以村集体土地、房屋、水电设施、道路等经营性资源作价入股)等多种股份,在保底分红的框架下引导全体农民以土地租金、闲置资金入股入社,引导村庄资产、资金、资源集聚联合发展。

  2017年底,黄墩村民委员会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所有的180亩林场、100亩茶园、100亩河滩地、70亩水面及小农水固定资产折股量化资金300万元,作为集体资产股入股柳抱丝合作社;黄墩村11位村民以资金55万元(每人5万元)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墩村党组织引导全村521户的2700亩田地集体折股入社,田地流转入社率占88%,农户参股率突破70%。其中,90户贫困户全部带田入股入社。黄墩村山林地4000亩全部入社。截至2021年底,黄墩村91%以上的田地都已入社,由村集体合作社——柳抱丝合作社统一经营。

  集体和市场联动:明确“大联合”的机制

  通过柳抱丝合作社这个平台载体,黄墩村把村集体低效使用或者闲置的资源聚集联合起来,把一家一户家庭低效使用或者抛荒的分散田地聚集联合起来,把乡村振兴最关键的少数——村组干部的闲置资金和部分人力要素聚集联合起来。柳抱丝合作社的集体属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柳抱丝合作社由村党组织领办,以村集体名义引领本村村民联合成立。二是柳抱丝合作社收益的10%给村集体作为公益金,支持黄墩村公益事业发展。三是柳抱丝合作社额外收益要给全体有户籍的村民发放分红提货券。2020年,黄墩村给每个村民发放了50元现金和70元提货券,每个人有120元的分红收益。四是柳抱丝合作社及其参股合营的公司需要优先为本村的贫困户和村民提供就业岗位。五是柳抱丝合作社的大股东是黄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柳抱丝合作社多数收益归属于黄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支配。

  柳抱丝合作社既是集体机制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也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柳抱丝合作社与懂市场、有市场经营能力的大户(企业家)联合经营,充分利用大户(企业家)敏锐的市场意识和较强的市场经营能力。柳抱丝合作社和联营方大户(企业家)按照合同进行分工并合作运营。一是柳抱丝合作社主要负责合营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公益志愿服务保障,大户(企业家)主要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市场运营。二是柳抱丝合作社派出党员参与合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监督企业的日常运作。三是柳抱丝合作社积极整合政府项目和社会资源,参与合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营销,支持合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和市场运营。

  截至2021年底,黄墩村依托柳抱丝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已经与大户(企业家)联合组建了7家公司和一个农机合作社。不仅如此,黄墩村还与临近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带动3个村190万元入股黄墩村集体合作社,实现了村与村的联合发展。截至2021年11月底,黄墩村已经形成了以柳抱丝合作社为核心和平台、以7个公社和1个合作社为支撑的“1+8”总体产业布局,涵盖油茶种植、鸡鹅养殖、大闸蟹养殖、稻鸭米种植、粮食烘干储备、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农村电商等七大产业板块,实现了农户、村集体和“大户”联合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大联合”制度:农村改革的重大实践探索

  黄墩村探索实践的“大联合”制度是新时代农村改革的重大实践探索。黄墩村探索实践的“大联合”制度,走出了一条“大联合”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新路。

  “大联合”一方面体现在土地、劳动、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乡村产业方面的联合,体现基于生产要素联合基础上人心的联合。另一方面体现在上述生产要素联合中要素数量规模大和要素主体数量大。“大联合”既是一个新的改革理念,也是一套改革的新制度体系。

  “大联合”的改革理念是“合”,通过“合”来把村社“分”的要素和人心聚集联合起来,通过“合”来调动村集体、在村农民和社会资本主体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大联合”是顺应国家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一套现代农业经营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把党、国家、村集体、市场和村民等主体的力量联合了起来,把体现党价值引领的政党机制、体现政府监管和政策资金支持的行政机制、体现村社要素资源聚集联合和维护集体公平正义的集体机制、体现发挥要素生产效率和创造维护私人财富的市场机制有效联动起来,是一种新型的市场集体经济制度体系。这套体系能够更好地均衡村集体、农户和市场主体在土地流转经营中的利益分配,能够公平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市场主体经营权“三权”实践主体的权能和地位,能够实现“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和完善利益分配链”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赵思伟,湖北文理学院;赵守飞,安徽财经大学中国乡村(小岗)振兴研究院]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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