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如何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两会期间,围绕耕地保护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代表委员纷纷建真言献良策。
保数量,为耕地“守住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长期与耕地打交道的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谈到严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性时说:“目前我国人均耕地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18亿亩不能再少了,这是红线,也是底线,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大事,除了不惜代价守住我们别无选择。”
调研走访中,周健民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农业特别是小户种粮的经济效益比较低,有些地方为了追逐高效益突出“政绩”,会想方设法改变耕地性质;有些地方曲解占补平衡政策,把质量差的农用地或新开垦的土地做占补指标,以次充好,牺牲了好的耕地;一些地方对于耕地的保护力度和监督力度不够,缺少严格科学的措施。“只有认识到耕地的极端重要性,才会采取‘长牙齿’的措施来守住红线,实施中也要把18亿亩的指标分解到各地,分别把守,层层把守,随时检查,实时监督。”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藏粮于地是提高农业产能的关键。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农业大学副校长王娟玲认为,提高产能首先要保护好耕地这个根本,18亿亩红线一定要守住。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耕地19.18亿亩,虽没有突破红线,但十年间减少1.13亿亩,减幅较大。红线也是生命线,要以最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这是一个大国吃饱饭的底线要求。
提质量,为耕地“强身健体”
守住耕地红线,不仅要保数量,更要提质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必须是良田,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努力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一批大中型灌区。加大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力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任务要求。
如何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动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
“将‘耕地肥沃’纳入乡村振兴指标体系,以提高全社会对于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全国人大代表、飞鹤乳业董事长冷友斌建议,将耕地质量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鼓励地方持续加大对耕地休耕轮作、新技术模式应用、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强化生态补偿修复等鼓励性和支持性政策的投入力度。
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耕地质量保育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党永富看来,我们长期在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方面只注重营养体系,却忽略了土壤的污染体系和生态体系。“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单一营养体系已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对此,党永富建议,要从国家层面作好系统性顶层设计,包括分工、资金使用与责任划分、教材、培训、宣传等方面,解决当前存在的农业农村部门抓营养体系、生态环境部门抓污染体系、自然资源部门抓生态体系的碎片化问题。将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由单一营养体系上升为营养体系、污染体系、生态体系为一体的“三土三系”系统性综合治理,满足新时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则从秸秆综合利用的角度思考如何提升耕地质量。她说:“据研究,我国农田土壤碳库容量还远远达不到饱和,增加潜力巨大,秸秆还田可显著促进提升土壤有机碳含量,平均提高达10%以上。”她建议,在东北黑土、南方酸化土等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国家级秸秆还田固碳长期定位实验站,开展不同秸秆、土壤类型、耕作制度、还田方式、秸秆还田量等因素对农田土壤有机碳的长期影响评价,分析土壤碳库容量动态变化情况,构建秸秆科学还田决策系统,为我国农田土壤碳汇扩容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据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宋虎振介绍,河南省以划定的78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预计到2025年建成8759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5.4%。
强监管,为耕地“保驾护航”
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做到对耕地数量质量“心中有数”,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同样至关重要。
如何做到对耕地数量质量“心中有数”?“要使耕地保护‘长’智慧监管的‘牙齿’。”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认为,国家要对耕地破坏、侵占等行为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制止,对耕地保护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就必须有创新的智能化、常态化监管手段。
刘木华建议,组建一套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全国通用智慧监管平台与系统,便于“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对耕地资源变化、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土地征收、耕地撂荒、耕地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测与监管。此外,对现有的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武装智慧监管手段与装备,打造耕地保护信息化监测队伍。
具体到耕地法律制度体系,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今年将制定黑土地保护法。
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耕地保护法,只是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文中对耕地保护作出规定。法律的空缺导致土地执法不严、违法违规占用现象仍然存在。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耕地保护立法程序,列入近期立法规划,国务院相关部门加强立法调研,通过立法完善耕地保护法治体系,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的法制保障。
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秦光蔚看来,国内耕地质量保护存在多方面不足,上位法空缺导致耕地成为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她认为,需要稳定耕地布局,突出质量保护和提升,厘清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法律追究制度,建立耕地资源高质量发展保护机制和监管法律保障体系,从法律层面保障“田长制”的推行。
为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立法,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夏涛建议,制定出台农田建设法或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法管理和推进农田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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