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精准性
时间:2022-05-11 01:53:19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黄迈 刘琳 字号:【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是否“精准有效”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各界关注的重点。只有“精准性”提高了,才能真正实现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质效。

  过去几年,金融在助力脱贫攻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目前仍然存在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乡村领域信贷投放连续多年快速增长,但小农户、脱贫户等农村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满足,金融供给增加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二是涉农金融产品服务不断涌现,但同质化严重、适应性不强,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仍然面临融资难问题,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需求如何满足仍未破题;三是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纷纷下沉农村,未形成有效合力,导致出现资源错配;四是数字化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乡村内部的数字鸿沟仍然存在,适老金融服务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等。这些结构性的供求矛盾,反映出金融服务没有真正嵌入到农业农村场景中,金融“活水”没有精准“滴灌”乡村振兴,归根结底,还是精准性不够高。

  在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金融如何发挥更大的支持作用值得深入研究。笔者认为,关键是在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上下功夫。

  一是定位精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首先要明确定位。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各有优势,应进一步明确业务边界,在找准自身定位的同时,发挥好协同作用。同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也应有差异化定位。大型商业银行下沉农村,服务边界在哪里?要有明确的定位。乡村市场广阔,不能也没有必要“包打天下”。此外,不同的金融业态如何参与乡村振兴也应有不同的定位。有些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肩负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应该发挥好主力军和主办行的作用;有些金融机构则可探索以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数据精准。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基础,也是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提升的关键。对政府部门而言,数据可以直接影响决策;对金融机构而言,数据可以降低服务成本;对农村客群而言,数据能够有效增进信用。然而,农村市场信息碎片化、不统一、不够准等问题仍然严重,导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难以保证。例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根据服务主体、产业、地域等不同,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异,甚至不同的金融机构对特定的涉农领域和农村客群也存在理解偏差,导致在认定和统计上存在差异。这就要求必须从统计标准和口径上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避免统计数据的失真风险,甚至是经营决策误判。

  三是营销精准。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市场已经发展形成不同层次的客群结构,从脱贫户、小农户到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从农业经营主体到非农就业群体,经营类型逐渐多元。面对多元化的农村客群,金融机构只有找准客户,才能开展精准营销,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有效识别客户成为精准营销的关键,也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四是服务精准。从过去几年看,农村金融服务同质化竞争明显,没有因地制宜突出城乡差异、区域差异、行业差异和客群差异,与“客户至上”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个性化、综合性金融服务创新不足。有效识别客户后,需要加快创新差异化的服务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适应不同类型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才能体现出服务的精准化供给。例如,针对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及时创新线上信贷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五是风控精准。风险防控是金融机构的永恒主题。相比城市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数字技术加快在农村领域普及应用,使得涉农贷款的风险防控从过去单纯依靠“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型,通过梳理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将风险线索变成风控模型,贷前识别、贷中监测和贷后管理的精准性逐步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客户经理贷后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

  六是评价精准。如何动员更多金融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让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更加有力、有效,需要进行精准评价,形成可量化、可比较、可应用的评价结果。通过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让政府政策优惠和财政资金投入可以更好发挥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让金融服务更好嵌入农业农村场景,让金融资本更加精准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精准性,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一是加快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积极推进涉农贷款等重要指标口径的调整优化,让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更加聚焦。明确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细分领域金融服务的统计口径,特别是针对农村新业态及时明确统计标准和口径,制定统一的数字普惠金融统计标准和口径,促进涉农金融数据统计的标准化和体系化。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关键数据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合理范围内实现共享,增强信息透明度。

  二是利用数字技术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精准赋能。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等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在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对涉农数据的专题化管理。加快完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丰富个人征信报告内容,尤其是完善农村个人客户非金融负债信息和司法判决等公共信息,为金融机构挖掘农户征信奠定基础。统筹推进金融机构进村入户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工作,利用多元化的信息收集渠道,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的互联互通,精准识别涉农主体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持续提升服务能力、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条件。

  三是加快创新数字化、场景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快速、精准的优势,深入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场景加快创新,将金融服务更好融入农业农村场景,持续提升场景价值转化能力。围绕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开展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有效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保险和支付结算需求,重点扶植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围绕农村小微客户和弱势群体的需求痛点,创新更多农户信用类和消费类信贷产品,加快完善适老金融服务。

  四是积极发挥政府政策的精准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建立健全资金投向监测机制。进一步明确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引导金融资源优先保障和精准投入。推进政府政策与金融服务的协同,支持地方政府成立乡村振兴引导基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支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倾斜力度,覆盖更多金融机构,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五是更好发挥考评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对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的有效性。如,扩大考评对象,将更多直接或间接参与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机构纳入考评体系,给予差异化的激励安排;优化指标体系,将数据质量、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数字金融创新等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结果运用,与货币、财税等优惠政策联动,激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的内生动力,主动将更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作者:黄迈,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刘琳,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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