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新时代新征程,面向全面乡村振兴,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依旧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全面而充分地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迸发,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接续乡村振兴,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根本还是在于能力的提升,特别是可持续能力的提升上,通过打造、营造“想振兴、会振兴、能振兴”的良性乡村振兴治理生态,促使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身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最终形成。
“想振兴”
全面乡村振兴过程中,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要扶智、扶知,更要扶志。要彻底激发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想振兴,愿振兴”的意愿和志向。
不以落伍掉队为荣。防止落入“落伍掉队队列”,甚至是“再贫困陷阱”,本质上就是要彻底转变脱贫群体中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价值取向,彻底摆脱享受政策福利的目标导向,摆脱长期形成的政策福利路径依赖,避免物质满足了,精神却陷入贫困,最终由自立沦为依赖。
同时还要强化对乡村振兴指导思想的宣传,加强对脱贫群众重点户的教育,树立“脱贫志不减”的理念,树立“落伍掉队可耻,振兴光荣、致富光荣”的思想,充分引导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彻底转变“等、靠、要”的思想,以此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振兴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增强自我发展意愿。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应刻意突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身份,要多给予鼓励,以一个平等身份对待,不能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通过培养脱贫群体的自信,予以他们平等的希望、机会和舞台。要使得脱贫群体跳出仅仅自我生存,得过且过维持型的低层次追求目标,向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更高层次梦想实现转变。
建立脱贫农户的有效参与机制,推进在乡村振兴中探索建立脱贫农户的全程参与机制,在对象识别、需求评估、项目选择、项目实施和监测等各个环节全面提高脱贫农户的参与度,使之能够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变普遍的被动监测扶助为主动参与。通过脱贫农户的全面参与,既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又能显著提升其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推进生产发展式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应是无限、无节制的救助式振兴,而应该犹如在一个支点上,让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具有“撬动自我发展”能力与动力,切实推进生产发展式振兴。
乡村振兴工作应尽量避免单纯性兜底式振兴、保障性振兴,应切实推进生产发展式振兴方式,建立在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之上的振兴。使得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在振兴过程中,切实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从要我到邀我,再到我要转变,最终实现我会转变。
“会振兴”
打造、营造“想振兴、会振兴、能振兴”的良性乡村振兴治理生态,促使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身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还要大力创造并赋予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会振兴”的外部条件和内在的能力。
对于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来说,产业振兴和就业是重要“驱动器”。发展产业关键在于找准点,要有好的产品、拳头产品,形成有效的供给,创造出生产价值、产品价值;要发准力,形成有效的业态;要实现业态与市场对接,实现“市场价值”创造,促使生产价值、产品价值向市场价值的转换,实现生产、产品的市场价值,最终形成收入、获得财富目标。
可以结合培育壮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统筹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通过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劳务输出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破解产业规模小、土地流转难、产品销售难等问题,走出产业增收富裕的振兴之路。逐步形成以粮食为基础,专精特新特色农产品产业为特色支柱,畜牧、淡水渔业、果蔬、特色种植养殖为传统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为新业态产业的特色现代农业体系,推动县域特色农业产业整体提升。
同时,可以按照产业相似、模式相近原则,整合现有资源,成立县级“党建+”特色产业联合社,发挥成员社党员能人作用,采取片区负责制,比生产、比销售、比效益,带动产业链抱团发展、降低成本、打响品牌,实现产业效益最大化。还需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通过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盘活资源、聚合资金,激发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汇聚实现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
要发挥就业的作用。发挥就业的驱动作用不仅要扩大岗位规模,同时也要重视、培养就业者意愿和能力,缺乏就业意愿和相应的就业能力,再好的岗位也无法达到好的就业效果。
在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之外,还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地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升特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把职业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成结构合理、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互相融通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就业能力,确保脱贫群众能就业、会就业、就好业。
“能振兴”
打造、营造“想振兴、会振兴、能振兴”的良性乡村振兴治理生态,促使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身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培育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能振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的动力与实力。
当前,乡村全面振兴的形式和任务也已发生了变化,同时在资金、政策、措施、方法、手段上供给更加充裕。这些措施、方法、资源亟待整合,亟待提高使用效率。要从单纯一味强调供给侧,转向需求供给侧并重。要在现有供给基础上,根据需求提供更加有效的供给,包括人财物、资源、资金、政策、人力。其中关键就是要围绕政府、社会、企业、脱贫主体,基于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外加道德法制的力量,从机制入手,重构乡村振兴治理体系。由主体多元化向全员化转变,由多主体振兴向全主体振兴转换、由多元振兴向全员振兴转换,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打造能振兴的良性乡村振兴治理生态。
构建一个集共生、共建、共享为一体的乡村振兴命运共同体十分必要和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市场力(自身市场能力+外在市场活力),治理力(自身素质+治理能力)和学习力(自我学习能力+终身学习环境)三力下功夫。
市场力。要不断加大和提升市场力,增强市场作用机制,创新产业模式,形成“产业能做大、集体有收益、农民能增收、企业有效益、农村得发展”的多方共赢良好局面。首先,要不断加大恢复市场活力,激发消费市场,调动外在市场活力,为产业振兴和就业振兴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另外一方面还是加大培育和激发广大脱贫地区自身内在的市场能力,使得广大脱贫群众逐步从小农人转向市场人,将外部支持之力有效转化为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自我发展之内力。
积极组织脱贫户到企业参加求职应聘,引导脱贫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鼓励脱贫户及“三类人员”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产业和文旅+”“生态+”“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申请产业奖补。帮助脱贫户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村内脱贫户销售,解决销售后顾之忧。
大力推行“三变”改革+产业发展模式,通过聚集各方资金、优选产业项目、引进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参与等方式,有效激活人、地、钱等资源要素,实现“产业连体”“股权连心”目标,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针对农民进入市场能力差、增收渠道窄、村集体经济薄弱等突出问题,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股份制经营,激活农村沉睡资源,盘活集体存量资产,聚集农村分散资金,共享乡村振兴带来的产业增值收益。通过经营模式全面激活乡村资源,有效推进产业振兴,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坚持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探索推行产业抱团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级产业;立足特色优势产业,依托核心示范区和科技园区,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聚力升级打造集生产、生活、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核心示范区。
同时大力推进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力度。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创新研发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政银担”三方合力推出特色金融产品,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农业产业链融资落地,持续提升乡村普惠金融的可得性、覆盖面和服务效率。
治理力。乡村振兴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提升治理力。一方面是要不断提升整个广大脱贫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则是不断提升广大脱贫群众自我管理能力、自身素质。要将一时措施办法有效固化为长期制度安排,将外部托管式治理有效转化为内部现代治理能力。
让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是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的有效形式。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制度的优势,让基层组织成为带领脱贫群众振兴的“火车头”。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党员都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乡村振兴这列火车每节车厢的“加速器”,通过党员引领脱贫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把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做大村集体经济“蛋糕”,与“火车头”一道,推动本地乡村平稳健康地全面振兴。
积极推动“三变”改革+乡村治理,将改革成果充分运用到乡村治理活动中,使“三变”改革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促使利益联结机制由虚变实、由弱变强,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还要针对目前疫情影响情况,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措施,严防返贫与新致贫,严防闪失和纰漏。对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考核开展普查。坚决杜绝数字衔接、虚假衔接,接续推进全面振兴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学习力。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乡村振兴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更好地汇聚实现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要不断促进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我学习能力的不断提升。这不仅要靠外部知识的输入、外在的帮助,还更要多打“职教牌”。同时,为广大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自我学习能力的不断提升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围绕“让农民当好农民、让农民兼当农民、让农民不当农民”的职业定位,把来自不同渠道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和劳务输出、劳动力流动整合归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职业定位进行不同的“对口培训”及转移就业。
引导脱贫群众积极踊跃加入基层公共服务工作队、人居环境整治队、移风易俗宣传等志愿服务队等,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不断提升广大脱贫群众的学习力,引导推动脱贫群众实现由乡村振兴“旁观者”向“参与者”“主人翁”转变,加速形成“人人关心乡村振兴、人人支持乡村振兴、人人参与乡村振兴”的良性发展局面。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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