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乡村工匠“生力军”
时间:2022-12-29 07:40:13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的工匠精神。在我国广袤的乡村,不乏木匠、染匠、石匠等乡村匠人,他们秉持着工匠精神,致力于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挖掘培养一批、传承发展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乡村工匠,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乡村工匠是乡村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产业,一头连着文化。《意见》明确指出“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他们从事乡村传统工艺,如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等,并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操经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丰富乡村产业形态;同时,作为传统技艺的坚守者,乡村工匠更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他们拥有的工匠精神本身就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所持技艺更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在带动产业发展的同时还能实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由此看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恰逢其时,能够把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与文化振兴融为一体,进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事实上,在《意见》出台之前,近年来乡村工匠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推介工作的通知》,最后有292人成功入选2021年全国乡村工匠。今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其中“乡村建设工匠”这个“老行当”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放眼各地,广东自2021年在全国首创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将活跃在乡村一线的“土专家”等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评价体系;湖南大力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在全省搭建了“乡村建设工匠数据库”,对培训合格的工匠进行统一管理;浙江于2022年5月首次提出了实施“浙江绿领培育行动计划”,将省农业与乡村产业一线的种养加服能手、农村电商人才和乡村手艺人才统一为“新农匠”……从中央到各地对乡村工匠的支持和重视,为乡村工匠队伍提供了发展壮大的土壤。

  如今,《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在全国正式嘹亮地吹响了培育乡村工匠的“集结号”,并就如何培育乡村工匠作出了科学规划和重点部署。《意见》阐述了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重点工作,包括挖掘乡村工匠资源、构建多元乡村工匠培育机制、实施“双百双千”培育工程、支持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完善乡村工匠评价体系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和职能,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作用,支持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统筹利用金融、保险、用地等产业帮扶政策,支持乡村工匠发展特色企业,并支持鼓励返乡青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大学生、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参加乡村工匠技能培训,列入乡村工匠后备人才库,建强乡村工匠这支“生力军”。

  总的来看,乡村工匠等乡村人才的培育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厚植发展的热土。期待今后能培育出更多的乡村工匠等乡村人才,共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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