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 活了资源 富了百姓
时间:2022-11-02 01:20:4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擘画了新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深化的改革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握好改革的主线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保障农民稳定持久的土地承包权,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再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坚守。

  为进一步夯实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年来,通过“确实权、颁铁证”,11亿个地块、15亿多亩承包地上了“户口”,2亿多农户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吃上长效“定

  心丸”。

  随着农村分工分业发展和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土地流转越来越多。基于对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准确把握和科学判断,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全面放活土地经营权。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活力,2015年中央在全国33个县(市、区)启动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块地”改革试点,到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再到近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面提速。

  解锁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受到中央高度重视。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29个县(市、区)先行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随后,试点不断扩面,先后部署5批试点,覆盖全国所有涉农县市区。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明确了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截至目前,改革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清查核实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亿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万个。

  改革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闲置的资源活起来,激发了农村经营体制中“统”的潜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资源盘活、农旅融合、生产服务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为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保障。

  改革关乎发展全局和根本,中央多次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相继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法治固根本,护航改革行稳致远。

  引领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推进农业现代化不能落下小农户。中央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了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的政策措施。各地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落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主体联农、服务带农、政策强农,把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让广大农民真正挑上“金扁担”。

  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支持引领小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出部署。截至目前,全国纳入名录系统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5万多个,服务面积近17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超过7800万户。

  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是重要着力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开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改革,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业保险实现扩面增品提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逐渐形成。农民种粮收益有了切实保障,种粮热情不断高涨。

  蹄疾步稳的改革,正在让广大农民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着源源不竭的澎湃动力。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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