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三农,注定会闪耀在中华民族发展的浩瀚天空。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采取一系列强农惠农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这十年,我们出台“长牙齿”的硬措施守好耕地红线,促使“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发力,推动农业发展的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用中国粮装满中国人的饭碗,我们牢牢把住了粮食安全主动权;
这十年,我们树立并践行“两山”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改善人居环境,保持乡村风貌,守住乡土味道,我们擦亮了乡村的生态美丽底色,让乡村令人更加向往;
这十年,我们把更多力量和资源投给农民,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年小康一朝梦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接轨城市,农民收入翻了一番多,生活美好起来的亿万农民更加自信自强。
(一)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领导中国三农事业发展一路劈波斩浪。
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治优势
“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进入新时代,面对新阶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面对需要集中优势力量必须打赢的脱贫攻坚决战,面对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的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复杂繁重,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三农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这个“重中之重”,在新时代突出表现为,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
“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7次主持脱贫攻坚专题座谈会,一次主持农村改革发展座谈会,每次必强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新时代以来的10个中央一号文件,每次都辟有专章或专段部署加强党的领导。
“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从部署脱贫攻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健全领导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提出各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并完善农村工作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强化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这个机制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2018年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这个重大改革安排,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在这一新体制下,责任更加清晰。“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在这一新体制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地攥在手里、扛在肩上、排进重要的议事日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县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层级,县委书记不但要当好“一线总指挥”,还要当好“施工”队长。
在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各部门按照职能配置,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积极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中央报告推进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021年6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从干部、组织、人才等方面系统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22条政策措施。各级党组织坚持整体建设、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质量和实效。
这十年,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机制更加顺畅,不仅是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事业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保证。
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彰显
“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
“办好中国的事,要靠一个个好的党组织,而办好农村的事,同样要靠一个个好的基层党组织。”
陈云同志曾在《支部》一文中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式,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战斗堡垒”就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最精彩最准确的描述。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着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这十年,党中央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夯实基层基础。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本强则茂,基壮则安。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这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充分体现其战斗堡垒作用的鲜明特征。
十年来,一张基层组织大网铺满农村。如今我国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9%。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愈发严密,组织设置模式推陈出新:“跨村联建”区域化党组织、“村社共建”产业化党组织、“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展壮大注入了新活力。
十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先后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为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党支部质量建设,突出强调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
一个支部一个支部提升,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2014年6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继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地把整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目前,2020年10月开始的全国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49.1万个村班子完成新老更替。一大批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成为村“两委”成员,村班子结构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整体优化。
造就工作队伍,人才之花竞相绽放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实践证明,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任何丰功伟绩都需要成千上万的人才支撑。“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推进乡村发展,人才是关键。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要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这是破解制约乡村发展人才瓶颈的关键之举。只有懂农业,才能讲农业内行的话,才能讲农民听得懂的话;只有爱农村,才能有高度使命感,对农村有归属感,长期扎根农村;只有爱农民,才能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农民有感情,愿亲近,愿意为农民谋福祉。
十年来,国家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把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拓宽干部选人渠道,从各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三农工作岗位挂职锻炼,注重把本地致富带头人、种养能手、退伍军人发展为村级(后备)干部,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促进逐步形成人才向乡村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人愿意来,还要留得住,能干成事。“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着眼于留住人才,国家想方设法加强改善三农干部待遇保障。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深化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
现在全国各地普遍建起特色鲜明的招引培育乡村人才平台和机制。江苏如东县深入实施“头雁远航”工程,组织50名素质好、经验足、实绩优、威信高的村书记担任新书记事业“引路人”,以老带新、传授经验;河南襄城县从本地农民企业家、农村种植高手、养殖能人和能工巧匠中开展优秀乡土人才和优秀返乡创业人才评选,让乡土人才“香起来”;青海2021年一举推出18条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行动……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新时代十年,乡村已成为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一大批返乡青年、科技人员、党员干部下乡驻村进田,用知识、用汗水,甚至是用生命书写乡村振兴的动人乐章。他们在一线岗位上经受考验、修炼本领、磨练党性,也在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中,成为老百姓信任的“贴心人”。
(二)强农惠农固本强基
“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解决14亿人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粮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大局,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尉氏县张市镇高标准粮田综合开发示范区考察时指出,要立足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这一目标和任务,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开辟新途径、挖掘新空间、培育新优势。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十年来,我们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在保数量基础上,我们注重提质量,累计建成9亿亩高标准农田。
“耕地就那么多,稳产增产根本出路在科技。”十年来,我们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有效应对日益加剧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的同时,拓展了农业生产新空间。2013-2021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2%提高到61%。培育推广了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了95%,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抓好“两个积极性”,才能汇聚搞好粮食生产的强大合力。
这十年,我们强化农民种粮收益保障,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完善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2022年针对农资价格上涨导致的种粮成本增加,中央向实际种粮农民累计发放了400亿元一次性补贴。
服务社会化和农业机械化是提升粮食经营效率、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的重要途径。十年来,我们大规模推进“机器换人”,让农民不再是“单打独斗”,让农业生产不再靠“人扛牛拉”。2021年,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比2012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过97%、90%和85%。
这十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了广大农民辛勤耕耘,有了“两藏”战略支撑,我国粮食生产蹄疾步稳,三农压舱石作用愈加凸显。2013年,我国粮食产量达12038.7亿斤,2015年起连续7年产量稳定1.3万亿斤以上,2021年达到13657亿斤。现在,我国人均占有粮食逾480公斤,远超国际平均水平。
着眼于实现人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求,国家在守稳“粮袋子”的同时,注重发展其他农业生产,切实守好老百姓的“菜篮子”“肉盘子”“油瓶子”。这十年,我国人均蔬菜占有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人均肉类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渔业总产量连续十年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今天14亿多人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的主线。2015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部署,要求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结构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必须下决心对农业生产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行大的调整,尽快实现农业由总量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这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为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指引下,一场深层次改革在三农领域渐次展开。这场改革,是在我国农业发展到较高水平上的主动作为,是在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背景下的统筹调整,是在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趋势下的应对之举。
“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
十年来,我们发力供给侧,着眼结构性,围绕调优产品结构、调顺产业体系,打了一场漂亮仗。
多的减下去,少的补上来。田野里的“加减法”成为农业生产的主旋律。面对粮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三量齐增”局面,2015年起,我们积极布局北方农牧交错区“粮改饲”试点工作。2017年起,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挖潜扩面积,让紧缺品种多起来。为让“油瓶子”里尽可能多装中国油,我们启动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创新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持续推广油菜、花生、芝麻等多种油料品种。2022年,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新增面积1500万亩以上。
“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为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明方向。
十年来,我们围绕三产融合持续发力,不断调顺产业体系。我们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累计创建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300多个农业产业强镇、3600多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了一批乡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质量效益较高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实现新突破
12%、17.2%、7.5%和12%,是我国种植业2015年至2020年期间化肥、农药、薄膜、农用柴油使用量下降比例数值。2020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显示,与十年前相比,农业领域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分别下降了19%、48%、25%,实现了“增产又减污”。数字背后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坚定践行。“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农业绿色发展既是中央洞察社会深刻变化、尊重自然规律、顺应人民殷切期盼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农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就是要高效利用耕地、淡水等自然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节本增效、节约增收;就是要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重现农业绿色的本色。
我们通过节约资源提效率、源头减量控污染、系统治理优生态、全链提质增效益,不断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杜绝欠新账,逐步还旧账,破解资源环境“紧箍咒”。2017年4月,我国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农膜回收、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等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同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指明了目标和方向。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从粗放生产到节约高效,绿色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新风尚,有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这十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超过40%,使用量连续多年负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增强,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比201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秸秆农膜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
2016年我国启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当年试点616万亩。2021年试点面积扩大到4000多万亩。现在,耕地轮作休耕取得阶段性成效,“喘口气”后的耕地不再疲累,恢复了活力。2021年,全国耕地平均等级达到4.76,比2014年提高了0.35个等级。
我们发挥制度、政策、科技的支点和杠杆作用,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现在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十年提高了0.052。
十年来,我们以绿色优质为导向,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加强法治、监管、问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食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5%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认定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过5.8万个,强筋、弱筋优质专用小麦占比提高到35.8%,优质稻谷面积进一步扩大。
《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21》显示,2012至2020年全国农业绿色发展指数从73.46提升至76.91,绿色正在成为美丽中国的鲜亮底色。
(三)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重大
成就。
乡村兴则国家兴
把乡村振兴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也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中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一年后的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这是客观规律。但不管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和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乡村振兴战略直指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关系全局。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新阶段,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农业是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主战场。把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好、建设好,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底色所在。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农耕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源头。“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兴盛农耕文化,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就能延续好中华文明的根脉,让乡村不会成为记忆中的故园。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农村基层基础。“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转型关键期,人口大量外流,“老龄化”“空心化”态势加剧,村庄普遍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需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让乡村焕发活力。
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充分彰显。实现共同富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关键。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党中央坚持以乡村振兴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确保亿万农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充分彰显了党的三农情怀、历史自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五大振兴”环环相扣
乡村振兴战略立足长远,对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总体分成三个阶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重中之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重点是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是年度性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划,而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最终目标是彻底改变千百年来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描绘了光明前景,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的体现,指明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奋斗方向。
顶层设计破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同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作出阶段性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成为第一个五年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
赋予深刻内涵。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在逻辑上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内容上高度关联、相辅相成,与“二十字”总要求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科学完备的有机统一整体。
“仓廪实而知礼节”,产业振兴是基础。产业不兴难以留住人才,人们还在为基本生活需求发愁时,大谈文化和生态也只会应者寥寥。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人才振兴是支撑。产业要人来干,文化因人而兴,生态由人变美,组织靠人建强。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文化振兴是灵魂。文化能够凝人心聚人气,是干事创业的氛围,是乡村德治的土壤,是精神生活的富裕。
“不夭其生,不绝其长”,生态振兴是底色。意味着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实现更高品质的生活富裕,意味着复兴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勤俭朴素的文化伦理。
“上下同欲者胜”,组织振兴是保障。强调各方力量的有效协同,各类资源的有效整合,各种矛盾的有效平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力支持。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但也有阶段性目标,中央明确在3个五年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6个五年规划期内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首次专门出台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
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单列专章,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作出的战略部署。
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6月,《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与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制度框架,标志着三农事业发展步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
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
2021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后,党的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我们从此踏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方位的振兴,从农村贫困地区到全部农村地区,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全体农民,从“两不愁三保障”到“五个振兴”,可以说对象更广、范围更宽、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是一场持久战。
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开的阶段,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出了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和中国特色减贫之路的明确要求。从此,在“七个之路”指引下,广袤的农村大地,正在徐徐铺展一幅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振兴
画卷。
浙江安吉县,发挥“两山”理念诞生地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好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乡村,年接待游客1000多万人次、营收20多亿元。
贵州凯里市,做大苗绣传统产业,投入400余万元对接时尚、对接电商,帮助17个村寨数千名绣娘走出大山,每年增收数千元。传统的也是时尚的,一针一线绣出来,何其精彩!
“发展富民产业,推进农村创业,引导投资兴业,促进农民就业”。十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极大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
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累计建成15.6万座初加工设施、5万多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了70.6%,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近25万亿元。
乡村休闲旅游业稳步拓展。建设了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景点,推介了1000多条精品线路,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农家乐等达到30多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国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村网络零售额2万多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200多亿元。依托乡村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的乡土产业,创响了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品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按规律办事。如何掌握规律?首要的就是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找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真抓实干,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已如期完成,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全国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8%左右。
山东省临沂市代村,在党委书记王传喜带领下,抓党建促振兴,从“落后村”变成远近闻名的乡村振兴“排头兵”。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为王传喜这样的“带头人”点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是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一条重要经验。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这个前进的逻辑、发展的潮流,从根本上讲,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世情国情农情民情相结合,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必将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四)改革激发磅礴动能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
改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住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的主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夯基垒台、攻坚克难、积厚成势,基本构建起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有效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有力激发出亿万农民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革“扩面”,立柱架梁激活力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发展环境和发展要求。加速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必须以更高视野、更远眼光起笔谋划,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冲破藩篱,大力拓展农村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丰富改革的内涵和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农’内部改革也要‘扩面’,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农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等各项改革。”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作出一系列部署,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擘画了新蓝图。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引推动下,三农领域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一幅幅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在乡村大地跃然呈现。
2016年10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颁发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并举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村民严金昌、关友江共获得凤阳县农商银行的2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红证书”变成了“活资产”。
“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
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盘活土地资源、激活农村潜力为落脚点,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一系列土地制度创新接续推进,催生出农村发展的巨大内生动力。
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深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到不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从农垦体制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到集体林权改革、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各项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攒劲助力。
位于大别山深处的河南新县大塆村大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创办全省首个创客小镇,“创客店”、农家乐雨后春笋般涌现;贵州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风,成立旅游公司,带动村民发展乡村旅游与特色文化产业,原来的“荒茅田”变得花繁叶茂……
改革“提速”,蹄疾步稳结硕果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
“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
十年来,围绕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中央陆续出台了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等一系列指导文件。政策出台之密集、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魄力与决心,释放了加力提速农村改革的强烈信号。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强化改革落实、充分释放红利,中央明确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务实戒虚护航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工作。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截至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覆盖全国2838个县(市、区)、3.4万个乡镇、55万多个行政村,累计精准测量11亿个地块、15亿多亩承包地,清理2亿多农户档案资料,真正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经过五轮试点,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亿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万个。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一锅粥”变成“一本账”,让农民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拿得到改革红利。
认准的方向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制度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拓路前行。
“宅改后环境变美了,大家收入高了,乡风民风和谐文明了。”江西鹰潭市余江区宋家村老党员宋平兴感慨地说。通过宅基地改革,宋家村共退出一户多宅19户2660平方米、附属房256间7680平方米,村里建起了鹰潭红旗干部学院,兴起了旅游产业,村民在自家房子办起了农家乐和民宿,每家每年可增收5万~8万元。
从2015年中央在全国33个县(市、区)启动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块地”试点,到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成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域,农村宅基地试点范围、内容逐步扩大,“实验田”里迎来累累硕果。今年9月6日,中央深改委又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地入市”改革有望进一步扩面提速。
改革关乎发展全局和根本,涉及多重利益调整,既要“疾”字当头,乘风破浪,突破急难险阻,也要“稳”字压阵,坚守底线,确保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四条底线”划定了禁区,确保农业农村改革在正确方向上前进。
改革“集成”,握指成拳强动能
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越要注重整体。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使各项改革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形成合力,在更多领域、更多地域发生“化学反应”、释放更大效应。
正是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了农村改革系统性的总体设计,明确了深化农村改革总目标、大原则,提出了五大领域的改革任务,梳理出26项重大改革措施。
在中央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各项农村改革既目标明确、纵深推进,又同频共振、协同配合,共同撬动农村发展的无穷潜力和动能。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大实践创新,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也给承包地“三权分置”提供了实践载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集体产权改革又助力土地权能激活。
在吉林省梨树县康平街道八里庙村,200多户农民将土地集中起来,加入卢伟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变股权、种地“零”成本、收益靠分红正在成为现实。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了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的政策措施。实践中,各地按照中央要求,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改革激活小农户财产权能、通过壮大经营服务主体带动小农户、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等系列措施,发挥政策集成作用,汇聚改革发展合力,越来越多的小农户逐渐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享受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成果。
改革实践中,这些共识愈发强烈:改革不是某个领域改革的单向突进,而是各领域、各层次的整体推进,要避免“碎片化”,打出“组合拳”;不仅仅是体制机制创新,而是要着眼于制度有机聚合,形成系统性制度成果,激发制度活力,发挥制度效能。
贵州、安徽、陕西等地大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三变”改革,有效激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了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广西田东县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造农村金融改革升级版,推进生产要素配置集成改革,推动了产业发展。
(五)城乡融合发展提速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一项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任务。”
城乡关系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成败。十年来,党中央下大力气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投入保障,着力补齐短板,以推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带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我国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和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改善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强化制度供给,注重“人的城镇化”
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建设是关键。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清远市考察调研时指出,要下功夫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精准一些,久久为功。
强化制度性供给,我们瞄准的是“人的城镇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要有支撑从乡村到城市工作生活场景转换的体制机制,这样他们才能进得来、留得住,还能过得好。
党中央围绕“人的城镇化”,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将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就业服务等逐步覆盖常住人口。2012年到2021年底,我国实现了1.93亿人的城镇化。仅“十三五”期间,我国就有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如此大规模的快速城镇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改变了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
加大资金投入,补齐乡村领域短板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是重点。长期以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比较大,其突出表现就是乡村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落后于城镇。十年来,我国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大力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领域,“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在投入保障方面,国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发行政府债券,用于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2012年至2021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从4.54万亿元增加到8.34万亿元,年均增幅为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从1.2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年均增长8.5%。
在国家投入保障支撑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到优”再提升。从有的“上不起学、无学可上”到“义务教育有保障”“上学不用再发愁”;从“看不了病、看不起病”到基本“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从“无人养老”“养老困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从“缺精神之钙”到“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为民”,农村居民精神生活越来越富足。
在国家投入保障的支撑下,农村基础设施“改头换面”再升级。从“羊肠小道、泥泞小路”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道路“村村通”通到了百姓心坎上;从“吃水难、吃水贵”到《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出台,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8亿元,“安全水”“放心水”滋润了百姓的心田;从“手机没信号、电脑无网络”到启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部署1万个4G基站,城乡“同网同速”不再是梦。目前,全国已实现“村村通宽带”“县县通5G”“市市通千兆”。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升了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乡融合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提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强调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十九大后,着眼于乡村全面振兴与共同富裕,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这些与时俱进的发展战略,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城乡关系的新要求,体现了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一定要抓紧工作、加大投入,努力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县域”这个词,在沉寂多年后,再次热了起来。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是乡村繁荣稳定、农业富强壮大、农村美丽现代化的蓄水池。以县域作为基本单元,能够统筹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发展、村落分布等各方面,加强县城和乡镇对农村的综合服务能力,可以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同时,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能体现当前我国城镇化所处的发展阶段特征,是未来城镇化发展的大势所趋。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县域发展,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在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方面,提出“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
行动”。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市双滦区大贵口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即使未来我国城镇化达到很高水平,也还有几亿人在农村就业生活。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民心所向,忧之念之;民康物阜,盼之行之。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彰显了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也彰显了我们党对处理好城乡关系的信心与决心。
(六)全面小康奔向共富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民富,国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除绝对贫困
“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脱贫攻坚是我心里最牵挂的一件大事”“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饱含深情。从太行山深处的顾家台村到秦巴腹地的金米村,从湘西苗寨十八洞村到雪域高原嘎拉村,浓缩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里,是日新月异的小康图景,也是亿万农民越过越红火的光景。
“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七千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中央就突出强调“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
从“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中深刻把握减贫规律,党中央制定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脱贫攻坚步稳蹄疾。
2013年,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创新扶贫工作机制。
2015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实行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行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入聚力攻坚阶段。
2020年,为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情带来的影响,党中央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信心百倍向着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进军。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脱贫地区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每个脱贫县都打造了2~3个特色鲜明、带动面广的主导产业,行路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农民全面小康
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农村工作效果如何,关键要看农民的腰包鼓不鼓。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农民的腰包鼓不鼓,脸上的笑容多不多,永远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的中心任务,党中央持续出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不吃亏;设立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要求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水平,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让党的农村政策的阳光雨露惠及广大小农户。
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各地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发展适合于当地的特色产业,逐步形成特色规模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特色经营已逐步成为广大农民致富的一把“金钥匙”。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十年来,通过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加。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综合发力,广辟途径,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2016年以来,我国大力推动“双创”向农村拓展,着力强政策、育主体、建平台,送上金融、保险、用地等政策“大礼包”,支持建成2000多个农村“双创”示范园。如今,广袤的乡村成为“双创”热土,直播带货、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等新业态蓬勃兴起,更多的老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十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同年,《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系统全面部署深化集体产权改革,以增进农民财产性收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现被全面推广。事实充分证明,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权农民,不仅优化了农村资源配置,更是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多政策扶持,广渠道增收,农民收入站上了新台阶。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相比于2012的8389.3元,已经翻了一番多。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88缩小至2021年的2.50。
打赢脱贫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提前一年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这标志着农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
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当前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当前重要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告诫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不能到时候都说完成了脱贫任务,过一两年又大规模返贫。”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地区继续扶上马送一程,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至目前,国家33项过渡期衔接政策出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全面建立。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浙江省先行先试,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全国其他地方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一面巩固,一面拓展。2021年,党中央将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聚焦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教育文化、医疗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新进展,广大农民共同富裕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富起来的新时代农民愈发自信自强,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在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投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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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丰农稳乡安,则天下平,事业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新时代十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发生的深刻变革,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我们国家积极有效应对复杂外部风险挑战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火墙”,为我们国家更加专注做好自己的事提供了强大的信心支撑。
这些伟大成就、伟大变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掌舵领航的结果,离不开党领导下亿万农民群众的努力奋斗,也得益于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科技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忘我工作。
历史要铭记,未来更可期。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在继往开来中我们将奔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又一段新征程。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铆足一股劲,踔厉奋发、赓续前行,奋力谱写民族伟大复兴乡村全面振兴崭新篇章。
(撰稿:宋洪远 雷刘功 李永生 魏登峰 徐刚 杨勇 姜玉桂 许雪亚 周嵘 杨宗辉 丁钇清 李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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