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最后一公里” 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与交叉互评工作综述
时间:2022-02-17 09:41:42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2021年,为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特别是强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责任感,农业农村部法规司针对改革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在全国组织开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加速推动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执法保驾护航作用有效发挥。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指导督促各地深入推进改革,2021年,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聚焦改革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 用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与执着,针对改革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在全国组织开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加速推动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执法保驾护航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统筹部署安排,上下联动推进改革

  为确保此次自查互评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党中央改革部署,精心设计评查方案,细化评价内容,量化评价标准,实化工作要求,务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一是组织系统全面体检。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将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个到位”作为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总目标,并以此为基础深入剖析影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评价的主要因素,细化提炼出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执法工作、党的建设等6个方面43条评价指标,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拿着“显微镜”,用非是即否的评价结果直击问题,对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第一责任主体。为充分传导压力,有效发挥其主体作用,采取自查和互评相结合,从下到上、由点到面层层压实责任。在省内自查环节,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省内互评环节,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上下热、中间凉”问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督促指导,对所辖的全部地(市、州)和不少于50%的县(区、市)进行评价。在省内充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于2021年8-9月开展跨省交叉互评,进一步查找不足、挖掘亮点、实化措施,走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方式彰显实效。围绕尽快实现“四个到位”,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动自查和互评工作取得实效。在组织方式上,采取先自查自纠再省内互评最后跨省交叉互评,充分调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在评查方式上,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改革任务落实和重点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既毫不遮掩瞄准真问题研提建议,又积极发现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亮点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工作组安排上,综合考虑各省改革成效、工作质量、区位布局等因素,采取“东西结合、强弱搭配”方式组建跨省交叉互评组,科学设计每个组的评查区域,让各工作组在查找他省问题的同时自我审视,在发现亮点的同时传经送宝,既当考官又受检,在互学互鉴中进一步加快改革进度,提升改革质量。

  瞄准问题短板弱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改革越到后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把此次自查互评当成一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是对标对表自己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评价清单逐一查漏补缺,针对其中的难点和堵点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开展“自我革命”。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争取单设了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解决了省级综合执法机构迟迟未能成立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按照“撤一建一”的方式,将原来与法规处合署的执法监督处单独分设,有效解决了“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的问题。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厅党组关于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有关职责的通知,将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承担的执法职责调整到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实现了省级行政执法职能的集中行使、统一执法。山西省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编制部门支持,协调落实农业执法人员编制36名,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多。

  二是以上率下带着改。在省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省农业农村部门针对辖区内具有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充分发挥省级牵头抓总、协调带动作用,自上而下推动整改。针对人员划转不到位的问题,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强化督促指导,着力推进市、县执法人员划转,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执法人员总体到位率90.3%。针对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培训会,采取“现场培训+线上直播”方式,邀请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专家授课,累计培训8000余人次。针对执法保障不足的问题,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省级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经费965万元,用于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执法办案补助、渔政执法补助。针对部分执法机构长期不办案的问题,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专门组织人员下沉到玉树、果洛等执法工作薄弱地区实地督战指导,9个县实现了执法办案“零突破”。

  三是倒排工期督促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对着评价清单把问题搞清楚、把原因理明白的基础上,针对改革未到位、问题较突出的地方,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通报、函询等方式,督促其加快改革进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4月召开全省改革专题培训会,逐一听取35个未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的承诺保证,并于5月底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部印发“三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查结果的通报,逐一指出辖区内38个县(区)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被通报单位已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针对市县执法人员到岗率低的情况,专门印发关于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到岗到位的通知;针对未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三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市县,专门发函督办;派出7个工作组,根据评价情况向部分县市区政府去函,随函附问题清单,督促其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执法一线骨干挂帅,深入开展互评互鉴

  跨省交叉互评工作涉及范围广,加之各地情况多样、工作基础各不相同。为确保预期目标实现,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从全国遴选出30位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省级执法一线骨干组成10个工作组。这些既懂政策又懂实践的专家,对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情况予以公平公正评判,同时从业内专家的视角帮地方找到真典型、挖出真问题、督促真整改,受到了各地普遍好评。

  一是会诊问题,开良方、见成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第三个年头后,还有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工作组每到一地,都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认真会诊,提出对策建议。各地立即“照方抓药”,采取针对性举措化解矛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湖南省韶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时编制只有3人,远远无法满足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韶山市农业农村局在工作组的指导下,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争取支持,将编制人数增加到9人。天津市农业执法人员到位率仅为65.5%,工作组指出问题后,天津市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天津市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通过高位推动倒逼改革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河南省115个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75个无法律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多以农林技术人员为主,缺乏执法办案经验,存在一些人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的现象。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工作组的建议,督促指导相关地市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二是发掘亮点,可复制、能推广。各工作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注重挖掘各地改革实践中涌现出的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福建省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正式列入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并于2021年启动了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试点项目,选取确定了15个试点单位,安排下达了1500万财政资金,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山西省将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情况纳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情况通报》,按月排名并通报各市。重庆市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所辖38个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29个配备了队长、政委“双主官”。江西省制定印发举报农业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补充细则,有力推动执法工作的开展。这些做法都瞄准了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在建队伍、强能力、促办案方面主动寻找抓手、创造条件,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是互学互鉴,扬长项、补短板。跨省交叉互评不仅仅是一次对改革成果的集中检视,也是一次难得的交流学习和互学互鉴机会。一些省份通过交叉互评,达成结对子、柔性帮扶、区域执法一体化等沟通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浙江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柔性帮扶机制,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代表团赴阿克苏开展农业执法柔性援疆工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班授课,并就案卷制作、线索处置、调查取证技巧等问题进行实地指导。河北省以邯郸市为主体建立了冀晋鲁豫4省16个市参与的区域农业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西藏自治区利用跨省交叉互评的契机,专门组织培训班、座谈会,请工作组宣贯改革精神、解析改革难题、介绍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进展。

  总结交流工作成效,强化活动成果运用

  跨省交叉互评工作结束后,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专门组织了跨省交叉互评成果交流专题视频会,总结交流工作成效。各工作组成员一致表示,通过开展自查互评工作,发现了真问题、交流了好经验,有力有效推动各地改革任务的全面落实,也为统筹谋划明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参考。

  一是及时通报评查结果。此次自查互评工作历时近半年,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跨省交叉互评10个工作组走访了52个市州、60个县区,共发现各类问题137项、亮点做法85个。为充分利用好自查和交叉互评成果,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逐一反馈评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动认账领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二是积极宣传典型做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激活基层经验,对率先突破、取得经验的,及时拿到面上来研究论证,条件成熟的要及时推广”。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宣传推广自查互评中涌现出的具有可复制性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调动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促进改革提质增效。

  三是探索构建长效机制。此次自查交叉互评工作,各地、各工作组在随机选点查问题、深入实际找亮点、交流借鉴想办法、督促整改谋实效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将在充分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不断优化评查区域点位、方式方法和评查成员组成等,进一步增强自查互评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队伍能力提升任务仍然艰巨。因此,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继续深化改革,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执法体系、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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