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乡村振兴的精神文化底色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东琼 李彩虹 字号:【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地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具体部署,为做好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谋划了重点。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基本要求,凸显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之“魂”

  乡村振兴,既要强基,也要铸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鲜明的目标导向,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应有之义、灵魂所系。

  文化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最持久的力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素养、创新创业精神,在农村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风气,有利于提高乡村向心力和凝聚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要深刻把握乡村振兴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把乡村振兴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对高质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现代化稳步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农村精神文明作为精神领域的一种追求,是特定时期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状况的综合反映,表现为农民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知识水平、素质修养、行为操守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摒弃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并积极吸收城市文化乃至其他民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不断推陈出新而形成的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在乡村社会中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为空间,在党和国家的引导之下构建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和精神价值规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体系,具有主体的确定性、内容的发展性、形式的多样性和建设的长期性等特点。农民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主体作用。在内容方面,从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规民约等,都是农村文化的鲜明标签。在形式方面,既需要文化设施等物质载体,也需要文化活动等精神载体,既可以开展宣讲活动,也可以进行实践养成。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尊重其发展规律和特点,认清其与时俱进的内容与形式,把握其特定时期所具有的特定内涵和要求。

  以农村精神文化新气象

  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一场任重道远的伟大实践活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文化设施逐步改善,农民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农村整体上实现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但是,由于农村地域广阔、情况复杂,相比于城市文明发展来说,农村文化建设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块短板,一些村庄优秀道德失范、公序良俗失效,红白喜事盲目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盛行;宗教活动、封建迷信屡禁不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把握工作重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农民群众的价值观念、精神文化。通过采取符合农村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创新精神,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

  二是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普及农村文化室、图书馆、体育广场等利民便民设施,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提供场所。深入推进文化下乡,推出具有乡村味道、“泥土芬芳”的文艺作品,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如歌唱队、书法队、舞蹈队等,让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多姿多彩,增强农民凝聚力。对优秀乡土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对传统乡村文化形态进行大力传承和积极创新,为农村留下乡愁乡韵。

  三是广泛普及科学知识,丰富农民知识结构。通过组织法律讲堂、科普讲座、消防演练等方式,加大农业科技、法律常识等宣传教育,使生活小常识走进千家万户。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网络学习平台等新型载体的作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亲和力,激发村民热爱家乡、奉献社会、建功立业的主体意识。

  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通过干部带头、新乡贤示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的积极效应,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新风尚,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