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高勇村 党建引领人居环境分外美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金伟 张正华 朱晓婷 字号:【

  周庄镇高勇村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利用党员、志愿者、群众力量,以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理为重点,发挥清洁户考核“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由原来的黑榜村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获得了昆山市“人居环境进步奖”,实现了人居环境的显著提升。

  高勇村位于周庄镇东部,有白家浜、王家浜、东官村、冷家湾4个自然村,总人口2512人,共638户,25个村民小组。近年来,高勇村强化党建引领,以提升村容村貌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现了村庄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境进一步改观,村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以党建为引领,“一长一旗帜三队伍”奏响整治最强音

  高勇村以“一长一旗帜三队伍”机制全力以赴推进村庄人居环境,“一长”,即以村党支部书记为清洁指挥长,村干部包干自然村,深入一线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一旗帜”,即以“勇于担当、高效服务”行动支部为旗帜,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旗帜在哪,行动支部就在哪;“三队伍”,即以巾帼志愿者队伍助力人居环境宣传,以“党员+村民小组长队伍”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廉勤监督队伍助力人居环境督查。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凝聚党员力量,积极打造“高效服务,勇于担当”党建品牌,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大整治”“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等活动,聚集行动支部力量参与到一线环境整治行动中去。2020年,高勇村第二行动支部共计参与人居环境整治22次,党员参与人数达396人次,充分彰显“哪里需要党员,党员就出现在哪里”的责任担当。

  充分利用高勇村巾帼志愿者队伍,结合“美丽庭院”建设,开展墙体文明彩绘、公共文明等行动,并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人居环境入户宣传,宣传引导村民正确理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年巾帼志愿者队伍参与各类人居环境活动14次。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现了“支部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共创美丽家园的良好局面。

  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主要道路进行拓宽硬化整理,方便居民出行,全年共计修整道路约2000米;清理河道淤泥,开展主河道驳岸修建工程,提升河岸沿线亮点,全年驳岸改造约2800米,已完成3组、10组区域驳岸建设,河岸环境整体美化提升;铺设雨污水管道,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处理能力,2020年铺设雨污水管道约6500米,切实解决部分道路积水难题。

  按照区域性整治,不断强化区域整治力度,对主干道进行环境绿化美化,整治公共区域及农户房前屋后的乱堆放、乱搭建、乱种植。2020年共计清理乱堆放垃圾杂物1426吨,清理河道杂船约664吨。全力推进沿河不协调建筑拆违工作,严格实行控违拆违,加强源头管理,全年共计拆除蓝线范围内沿河不协调建筑约680平方米。

  稳步引导农户开展“美丽庭院”布置,规范场地摆设,设置菜园篱笆,以种植绿化为亮点,打造美丽庭院示范点,并以点带面,对农户庭院进行美化提升。组织开展“美丽庭院”系列培训课程,安排专业老师教导村民美化庭院的方式技巧,进一步提升村民庭院美观度。2020年共完成10户美丽庭院打造,204户达标户清理。

  以长效管理为抓手,确保环境整治效果不反弹

  充分发挥清洁户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周庄镇人居环境整治奖惩制度》,充分利用好廉勤监督、党员队伍力量,定期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对达标户进行监督考核,避免整治成果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子屏幕、海报、横幅、公众号、应急广播等途径,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动员,号召全体村民养成良好习惯,争当自觉保护环境的“示范员”。

  做好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制定村庄保洁人员工作制度,加强队伍人员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优化保洁人员考核机制,建立保洁队伍督查机制,每天由专人对保洁队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保洁人员在岗在位,各负其责。

  充分发挥网格巡查队伍作用,严格执行网格巡查机制,网格巡查员每天负责村庄人居环境巡查,发现乱堆乱放现象,第一时间现场协调处理,将反弹现象处置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金伟,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政府;张正华 朱晓婷,周庄镇高勇村)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