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坚持党建引领,群众共治,聚焦农房翻建,积极创建康居乡村,全面提升整体“形”象,同时大力开展星级户创建,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幸福家园,凝心聚力为村庄增颜提“神”,内外兼修,让美丽幸福新农村神形兼备。
周市镇地处昆山、常熟、太仓三市交界,镇域总面积79.5平方公里,下辖14个行政村、9个社区、1412户农户,全镇户籍人口9.95万人,外来人口17.5万人。全镇以“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连续两年获评昆山市“红榜区镇”,2020年共获评红榜行政村7次,红榜自然村17次,3个村获进步奖,平庄村、小泾村成功由黑榜村转为红榜村,2个村成功创建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示范村,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统筹协调,纵深推进凝聚整治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挂钩联系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镇班子领导和职能部门挂钩14个行政村,村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村干部分片包村担任84个自然村的“清洁长”,制度上墙,明确职责。镇领导每月赴挂钩村开展集体劳动,带头落实环境整治责任。二是激励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先后召开专题会议9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全员整治合力。制定《周市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周市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文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将红黑榜考核结果列入村级绩效考核,与村干部奖金直接挂钩。三是扎实督查整改。镇人居办每季度对全镇自然村进行全覆盖检查,梳理形成整治清单,交由各村对标整改,全年共发送抄告单61次,涉及2722个问题点位。镇人大、纪检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约谈黑榜村书记2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农村“硬”实力。以“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为目标,找准关键点加大农村硬件改造力度,实现村庄面貌整体提升。一是全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建设完成垃圾分类亭35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9座,易腐垃圾处理站2座,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43吨,覆盖全镇43个自然村,1142户农户,新发放垃圾分类桶2874只。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运作,形成9条垃圾收运线路,日收集量约2.8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处置实现全覆盖。二是多角度优化农村水环境。推进“两违三乱”整治,清理垦种面积约33290平方米,清理蓝线范围内违章建筑2475平方米,清理地笼117条,清理沉船、弃船43条约349吨。全面消除镇域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全镇域剿劣目标,22条市级重点河道实现稳定达标,创建3条生态美丽河湖,其中“洪双溇”获得昆山市2020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样板”。三是规范化实施厕所革命。按照“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的原则,将“一厕一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自厕所革命开展以来,已新改建标准化公厕74座。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环卫管理体系,落实第三方机构负责管护,同步实施公厕粪污无害化处理,让农村公厕实现了从“脏乱差”到“净明美”转变。四是精细化提升村容村貌。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档,强化网格联动机制,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全年共清理乱堆放、卫生死角2100余处,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110余处,拆除农村违章建筑405余处,46766平方米,完成农房翻建93户、“农田连片”及闲置地整治35处,共893亩。2020年成功创建朱家湾等4个三星级康居乡村,2021年重点推进全镇15个特色宜居村庄、2个特色康居乡村、1个特色康居示范区、1个特色宜居示范区的创建,村容村貌将实现精细化提升。
以庭院管理星级户创建为抓手,调动整治“软”实力。一方小小的庭院,承载着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演绎着乡村发展的新篇章。自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以来,引导广大村民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打造美丽庭院,以“小家美”带动“全域美”,提升乡村颜值。在创建中,坚持做到“宣传发动不漏户、上门指导不漏户、创建评选不漏户”,目前已评选庭院管理一星户344户,三星户66户,五星户12户,通过星级户挂牌,提高了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参与感、获得感、荣誉感。挖掘“美丽庭院”创建典型示范村——朱家湾自然村,全村共67户已有一星户63户,并有2户家庭户获评“2020年昆山市十佳‘美丽庭院’”。
周市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在制度建设、组织引领、激励构建、农民参与四个重要方面进行探索。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的动员、引领和示范作用,准确把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和方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动力,将人居环境治理硬件建设与群众主动参与相结合,实现生态宜居与治理有效协同推进,形成“整得动”“扫得清”“管得好”“带得好”的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
(作者单位:李蛟,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党委;封余祥,周市镇人居办;龚伟慧,周市镇农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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