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农政史记
时间: 来源: 作者:《农村工作通讯》编辑部 字号:【

  岁月如歌。

  1921-2021年,定是中国最为激荡的那一首。百年农政,以其非凡的意义,融入其中,成为无比昂扬的节奏。

  时光如犁。

  中国共产党,定是那犁手,再坚硬的土地,也誓要把希冀,融入心里,耕耘出惊天伟绩。

  历史不曾停留,也不会远去。一个旁白,总会不时响起,“不要忘记”。

  一百年前,这片古老的土地在沉睡,五千年文明在沉沦。良田万顷,却产不足以果腹;疆域万里,却屋不足以安居;劳民数亿,却学不足以识丁。

  今天,“两不愁三保障”,困扰中华民族千百年的绝对贫困画上句号。“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中国人民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时代在追问:这是为什么?

  历史,就是最好的答案。

  辉煌成就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奋勇救国、奋斗兴国、奋发强国的探索奋斗史。这一百年,也是不断探索形成中国三农发展道路的一百年,是三农政策实践与时俱进的一百年,是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一百年,是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农篇章的一百年。

  百年农政的光辉历程,波澜壮阔,扣人心弦。百年间,中国共产党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实现了两次历史性飞跃,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奇迹。农业发展乘风破浪,农村变革翻天覆地,农民生活脱胎换骨,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浴血奋战,踏平坎坷,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艰辛探索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宝贵经验。我们党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打土豪、分田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摧毁中国封建制度根基的社会大变革;确立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通过“农业支持工业”,建立了独立的、门类齐全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创立了邓小平理论,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党决定改革从农村突破,废除人民公社制度,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一个飞跃;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农民转入非农行业;村民自治制度确立,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开启了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新阶段。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跨世纪发展战略,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我们党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放开粮油价格,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稳步迈向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二个飞跃。

  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彻底废除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飞速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成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我们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目标指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决策,“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宏伟蓝图高瞻远瞩,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百年农政的光辉历程,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担当,闪耀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成就了中国农业的辉煌发展,推动了中国农村的深刻变革。

  百年农政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旷世伟业,辉煌成就,振奋人心。

  看百年农政,制度变革与时俱进。“打土豪,分田地”“耕者有其田”,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成功建立农村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全面推开,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重大制度创新。终结了农产品统销统购制度,曾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票油票等各种票证进入历史博物馆,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人民公社体制废除,村民自治制度日臻完善,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迈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一系列制度创新震古烁今,解放了土地,解放了农民,解放了生产力,演绎出人类文明史上浓墨重彩的旷世传奇。

  看百年农政,农业发展乘风破浪。跨过了弱小,农业农村的物质基础实现了从“了无生机”到“枝繁叶茂”。从食不果腹,“吃草根、吃树皮”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仅用3年解决5.7亿人的温饱问题,再到进入新世纪以来粮食生产“十七连丰”,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粮食安全之基愈发稳固,中国人端牢了自己的饭碗,告别了“吃不上”“吃不饱”,实现了“吃得饱”,稳步迈向“吃得好”。我们“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米袋子”满起来了,“菜篮子”稳起来了,“果盘子”多起来了,“肉案子”厚起来了,“奶瓶子”优起来了,农业发展的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看百年农政,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弱到强,经过一代又一代农业科技者呕心沥血,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科技成果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生产力:卫星航天育种,远洋深海捕捞,农业科技贡献率突破60%;育成农作物新品种超2万余个,优良品种加速换代;超级杂交水稻亩产屡破新高,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新中国成立时几十个村平均才有一台拖拉机,如今全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高达71%;从“靠天吃饭”到“知天而作”,从“人扛牛拉”到挑上“金扁担”,粗放式的生产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全程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成为现实,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农业科技和农业机械化大踏步前进,加快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强农步伐。

  看百年农政,农民面貌焕然一新。从收入“太仓一粟”到“钱袋子”鼓起来,农民从贫穷迈进小康。“人身依附”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贫苦农民,“翻身把歌唱”“当家作主人”,村民高度自治,农民的腰板直起来了。从上学难、条件苦到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教学楼功能齐全,教育发展点亮了农村的希望之光、精神之光、文化之光。从“文化荒漠”到建立乡镇文化站,再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搭建,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农民群众更加自立自信自强!从羊肠小道、泥泞小路到实现道路“村村通”,老百姓实现了平安出行;从患病无医,到找“赤脚医生”,到村村建有卫生室,老百姓病有所医,为健康中国夯实基础。从解放前的破败凋敝、山河零落到如今绿水青山、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良好的生态为乡村振兴赋能聚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全面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全体人民向着共同富裕稳步向前。

  看百年农政,反贫奇迹彪炳史册。“吃不饱穿不暖”一去不复返,“两不愁三保障”增强幸福感。小规模救济式扶贫、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消除了饥饿、解决了温饱。整村推进,精准扶贫,一张蓝图绘到底,打赢了脱贫攻坚决战,农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到2020年底,中国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我们提前10年完成了联合国当初设立的消除贫困目标!中国扶贫的艰辛历程铸就了一段不朽史诗,百年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翻越了绝对贫困这座大山!

  看百年农政,城乡发展互促融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科学阐明了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的中国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新中国成立初期,依靠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发展;进入新世纪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实现从统筹到一体化发展。党的十九大后,我们擘画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蓝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消弭城乡之间的发展鸿沟,大力促进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城乡在“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中迈向和谐统一。

  百年农政风雨兼程,光辉历程波澜壮阔。

  农政初创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让处于水深火热的亿万农民有了新的依靠,让灾难深重的广袤农村有了新的希望。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建立,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成功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在领导革命武装斗争中,教育组织农民、唤起工农千百万,从“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到“耕者有其田”,从“一切权力归农会”“三三制”到尝试建立农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支支英勇顽强的工农红军,一堆堆熊熊燃烧的革命烈火,一块块成燎原之势的革命根据地,在广阔农村涌现。通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广大农民群众深切地认识到,只有我们党才是真心为了劳苦大众,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跟党走才最有前途。

  初心——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这一初心使命从此便成为指引百年农政发展演进的主线。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国情,总结经验教训,逐渐认识到中国革命问题实际是农民问题,而解决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好土地问题。我们党通过领导组织农民运动,唤醒农民反抗封建剥削的斗争精神,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斗争经验,赢得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最终找到了无产阶级最可靠最广泛的同盟军。

  没有广大农民的参与,就没有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成功;不能坚守“为天下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初心,就不能赢得广大农民的坚定支持。这是我们党在建立初期经过艰辛探索思考,并且付出惨痛代价得出的结论。根据这一认识,我们党的农政思想围绕服务农民、发动农民、组织农民而演进。这也成为贯穿百年农政史的一条主线。

  百年农政史从关注认识农民问题启航。1921年4月,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较早、较系统阐述中国农民问题的《告中国的农民》指出:“中国农民占全人口的大多数,无论在革命的预备时期,和革命的实行时期,他们都是占重要位置的。”因此,革命者应面向农民,号召农民“集合起来”。

  百年农政的最初实践是领导组织农民运动。党成立后,便派出力量发动和领导农民运动,东至浙江,南到广东,中部是湖南。其中最著名的便是1922年在广东海陆丰,“农民运动大王”彭湃领导的那场范围广、影响大的农民运动。毛泽东非常重视农民运动,也善于领导农民运动。1925年2月,他回韶山“发动了一个把农村组织起来的运动”;1926年11月,毛泽东在上海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负责领导全国的农民运动。

  在发动领导农民运动中,党也不断深化对农民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所以党的二大、三大、四大就农民问题专门作出论述或决议。二大提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首次阐述了农民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三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案》提出,“有结合小农佃户及雇工以反抗牵制中国的帝国主义者,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反抗地痞劣绅,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这意味着党的工作重心开始转向农民问题。四大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提出了“农民同盟军”这一革命的根本性问题,指出“我们务必在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民族革命时代努力获得最大多数农民为工人阶级之革命的同盟”,还阐明了农民是无产阶级同盟军的原理。

  毛泽东先后发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明确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要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1927年党的五大提出了争取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的一些正确的原则,通过的《土地问题议决案》肯定“将耕地无条件的转给耕田的农民”。这种认识的形成,标志着初创期党的农政思想逐渐清晰,找到了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关键钥匙。

  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大国国情,决定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一方面,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充分,工人阶级人数少,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必然成为革命的主力军;另一方面,农民处于社会底层,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具有反抗意愿。正如毛泽东会见美国作家斯诺时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所以,革命必须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着手,以充分发动农民,壮大革命力量。

  烈火——

  大革命失败后,党进行了认真总结与反思,最终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开始实施了“打土豪,分田地”这一前所未有的新政,最终形成了“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的路线,为开展土地革命战争提供了道路指引、群众基础和物质支撑。在土地上点燃起一堆堆根据地革命烈火,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参军参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是解决农民问题的中心。1925年10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现时的政局与共产党的职任议决案》指出“如果农民不得着他们最主要的要求——耕地农有,他们还是不能成为革命的拥护者”,首次在党内提出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打土豪、分田地”,是我们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提出的主要宣传口号,最先出现在1927年的湖南文家市。“八七会议”后被确定为土地革命的核心内容。

  党中央于1927年在湖北汉口召开“八七会议”,确立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土地革命只有无产阶级才能领导;中国革命进入了土地革命阶段,党应当转变过去的方针,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新方针;土地革命必须与建立农民政权结合起来;农民建立政权和土地革命还必需革命和武装才能保障其胜利。”这标志着党初步正确把握了土地革命、农民政权和武装斗争之间的关系。

  在正确方针的指引下,各地武装起义相继展开。1927年9月,毛泽东亲自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并在井冈山成功创建了第一个农村根据地。“朱毛会师”后,组建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巩固和发展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有了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成功实践,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提出“必须努力扩大农村革命根据地,发展红军,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土地革命如何取得成功?毛泽东总结井冈山斗争的实践经验,先后撰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论证了红色政权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明确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通过法律保障农民的土地要求,才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参加武装斗争,巩固和扩大革命根据地。”为此,1928年12月颁布井冈山《土地法》,这是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制定的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在此基础上,1929年4月颁布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一原则性的修改,不仅扩大了群众基础,而且在更高层次上赢得了民意。

  党在领导红军革命和根据地建设的艰难探索中,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政策和方法。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的核心领导地位,标志着全党完成了对“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认识的转变,使其成为指导整个中国革命的整体战略。

  在创建根据地过程中,党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政权的实现形式。开始是“一切权力归农会”,这样农民协会实际上成了乡村唯一的权力机关。1927年3月,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省农民代表举行联席会议,选出毛泽东、谭平山、彭湃和方志敏等13人组成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后来,根据地建立了乡、区、县革命委员会,作为临时性的政权机构,条件具备后还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在瑞金叶坪村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大纲是我们党领导制定的第一个纲领性宪法文件,强调了工农在政权中的地位,“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这种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尝试后来演变为农村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48年12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县村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指出人民代表会议是“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最好形式”。

  变革——

  全面抗战后,党着眼打赢战争的需要,对农政及时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在全面抗战中,党坚持“一切必须服从抗日的利益”原则,实施减租减息;以陕甘宁边区为核心,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在根据地实行“三三制”作为局部执政的载体,继承和发展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在解放战争中,党开展土地改革,铲除封建剥削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广大贫苦农民圆了土地梦。战争时期,党始终重视农业生产,推行互助合作、兴修农田水利,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为党领导的政权和革命提供了有力物资保障。

  土地改革是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完成这一任务,党付出了艰辛努力。

  抗战时期,党根据从土地革命战争向民族革命战争转变的新形势,制定出适合新情况的完整的政治路线和战略方针,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中央要求各地贯彻执行“三三制”原则,即在民主政权组成人员的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员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这就使农村政权具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期间,党在延安以陕甘宁边区为核心局部执政,就是依托全国抗日民主革命根据地所建立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形态。

  土地问题上,党改变了原来“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提出“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减租的办法是“二五减租”。这一政策兼顾了农民和地主的利益,把发展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

  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我们党领导抗日军民独立坚持长期敌后抗战的重要一环。这种经济政策实践,可以追溯到1933年中华苏维埃政府,当时颁发了《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对劳动互助社的作用、组织、劳动力调剂的办法、工资换算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增加农业投入,组织农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1941年3月,党中央命令八路军第三五九旅开赴荒无人烟但土质肥沃、适于开垦的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就此在陕甘宁边区展开。“大生产运动”是克服根据地困难的重要措施,有力地发展了经济,保障了供给。到1945年,陕甘宁边区家庭大部分做到“耕三余一”,农民所交公粮总收获量比重逐年下降。这是我们党百年农政实践中,局部执政时期的重大政策举措。

  1939年底到1940年初,毛泽东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新民主主义论》等重要著作,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道路。这一创新理论蕴涵着丰富的农政认识与思想:实现无产阶级领导的中心问题是领导农民问题;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

  党的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中提出“为着消灭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必须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解放农民。”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概括了毛泽东思想中“关于解放农民的理论与政策”主要是,“中国现在的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国的农民。伟大的中国农民战争,如果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之下,就与历史上一切农民战争不同,是完全能够胜利的。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我们的党,要长期在农村中用最大力量来组织与领导这个农民革命,乃是必然的道理”。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农政思想逐渐成型。

  解放战争爆发后,党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革命需要,决定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稍早前发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就提出:坚决地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采取各种适当方法,使地主阶级剥削农民而占有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这表明解放区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开始由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过渡。

  《五四指示》还规定了进行土地改革的多项具体政策和方法,提出“主要通过清算、减租、减息和献地等方法,使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各中央局和中央分局、解放区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奔赴广大农村,广泛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运动。

  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进攻新阶段,党中央要求解放区更加普遍深入地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使正在胜利发展的解放战争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1947年7-9月,全国土地会议在西柏坡村召开,着重讨论土改和整党两大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由中共中央批准颁布。《大纲》确立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基本原则,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

  《大纲》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向全中国和全世界人民表明:中国共产党高举反封建的战斗旗帜,为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提供了一个基本纲领。它对于推动新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在国民党统治区产生了广泛的政治影响。刘少奇在会上说:“在国共两党的斗争中,解决力量对比关系,就要实行土地改革。蒋介石靠美国,我们是靠老百姓。但靠老百姓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反对地主,平分土地;第二个就是民主,不准许站在人民头上屙屎撒尿。”

  此后,土地改革以雷霆万钧之力,猛烈地冲击着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特别是在一亿人口的老区和半老区,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并由此而迸发出难以估量的革命热情。三年解放战争,晋冀鲁豫解放区参军农民累计达148万人;山东解放区先后有59万青年参军,还有700万民工随军征战。

  为了全面制定党的行动纲领,准备夺取全国胜利,1947年12月毛泽东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开的“十二月会议”作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即: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他还进一步阐明了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提出了“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面对即将取得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1949年3月,党在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告诫“两个务必”的同时,提出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的时期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同时强调“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这种统筹兼顾的思想,实际上为党领导城乡工作制定了一条新的路线,标志着处理城乡工作关系的第一次重大转变,后来也成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基本政策“四面八方(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重要内容。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四面八方”政策也被写入这个纲领,成为即将成立的新的共和国的重要施政指引。

  艰辛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百业待举,恢复经济、发展生产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党带领全国人民乘势完成土地制度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从根本上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积极推进农业合作化,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建立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通过统购统销等政策,调动农业支持工业化发展,新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成功建立起独立的、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党兑现诺言,在全国范围继续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消灭了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党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农业生产恢复;党积极推进合作化,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党的农政体现以农支工的鲜明导向。

  时光记录伟大,岁月铸就不凡。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面临着严峻考验,许多困难亟待解决。根据1949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各项基本方针,党采取一系列积极稳健的政策措施,有条不紊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工农业生产,开始了建设新中国的伟大进程。

  1949年12月,周恩来在全国农业会议上指出:“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其它一切就都没有办法。”恢复农业的第一步是解决生产资料的问题。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实现“耕者有其田”是解放农村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本举措。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从1950年到1952年底,党领导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新解放区,进行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指导新区土地改革有了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第一条就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三年基本完成。这样,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全国有约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工具,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土地改革的完成,消灭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农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历史性胜利。从1950年到1952年,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逐年增加。

  土地改革的完成奠定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进一步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完成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路径是合作化。合作化分为三个步骤: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

  提倡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党的一贯主张,之前也有很多成功的实践。1951年9月,党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此为起点,农业合作化快速发展起来。统购统销政策缓解了粮食紧张问题,通过农业合作化发展生产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措施。1952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成立了以邓子恢为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指导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1953年12月,党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提出,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显示出优越性,可以成为引导农民过渡到土地公有的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的适当形式。1955年10月,党中央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进一步形成高潮。到1956年1月,入社农户由上年6月占总农户的14.2%猛增到80.3%,基本上实现了初级社化。同年6月,毛泽东以国家主席的名义公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推动初级社向高级社转变。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7.8%。原来预计18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仅用7年时间,提前11年完成了。

  农业合作化的完成,使农村土地由农民个体所有转变为合作社集体所有,解决了土地公有的问题,有利于对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广大农村普遍建立起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奠定了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基础,开启了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所以,在1953年党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重要内容。

  这期间,为平衡好粮食供求,1952年10月党中央决定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确定在农村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对城市居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由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在不高的水准上基本满足了工业化初期对粮食的需要。客观地讲,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低于其价值,而卖给农民的工业品高于其价值,形成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这实际上是为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发展提供积累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几亿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的重要贡献。

  探索——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轰轰烈烈的大跃进运动开始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展开。党及时察觉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偏误,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召开了“七千人”大会,开始探索农业生产责任制,等等。这一时期,党还正式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为尽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1955年下半年起,毛泽东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个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农业四十条”)。这个纲要的修正草案于1957年10月八届三中全会正式通过。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了苏联片面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在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上把农民挖得很苦等弊端,强调今后要更多地注意发展农业、轻工业。这是党比较系统地探索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以《论十大关系》和在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为标志,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有了良好开端。

  党的八大以后,党对农业集体经济的内部关系进行了调整。1957年9月,在邓子恢主持下,中央农村工作部先后代中央起草了三个指示,就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提出意见:“调整社队规模”“社对队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队对组实行按片按季包工到组,田间零活包工到户”等等。这些都是朝向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创造性的尝试。从1956年到1957年上半年,四川、安徽、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农村甚至出现了包产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

  党十分重视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农业合作化高潮兴起后,毛泽东立刻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口号。“农业四十条”制定了包括兴修水利、推广新式农具、推广优良品种、改良土壤等10项具体的农业增产措施。1958年,毛泽东提出了“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的“农业八字宪法”。1957年3月,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是中国农业科学研究事业走上统一部署、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从此一代又一代农科人踏上科技兴农的漫漫征程。农业科技杰出代表——袁隆平院士在1973年成功选育了世界上第一个实用高产杂交水稻品种——“南优2号”,这让中国人有了彻底摆脱饥饿的希望。

  党同样十分重视推进农业机械化。1959年4月,毛泽东在写给省地县社队同志们的《党内通信》中,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重要论断,还要求“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国家建立起专业农具厂,成批生产新式农具。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柴油机、脱粒机、联合收割机和机引农具的工厂。1962年,我国大中型拖拉机数量已达45885台,手扶拖拉机数量达539台。农业机械化的进步改变了我国农业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奠定了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创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从各方面开展起来。在农业方面,提出“以粮为纲”的口号,要求5年、3年以至一两年达到“农业四十条”规定的粮食产量指标。

  在发动“大跃进”的同时,农村开启了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召开北戴河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后,全国农村出现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人民公社最突出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人民公社化运动脱离了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现实,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严重后果很快就显现出来。党中央发现问题后,作了初步纠“左”的努力。1958年12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强调,要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社员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和存款,在公社化以后仍然归社员所有,而且永远归社员所有。这些规定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1959年2月至3月,中央政治局在郑州召开扩大会议确定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遏制“共产风”的14句话,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1960年11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迈出了克服严重经济困难的重要一步。

  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会议提出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必须更好地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的方针。这个转变,表明国民经济建设由“大跃进”转入调整阶段。会后,中央领导人相继到基层调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就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后结出的第一个硕果。这个条例在保持人民公社总体框架的前提下,纠正公社化以来农村实际工作中的若干突出错误,解决了当时群众意见最大最紧迫的问题,从而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增强团结,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困难而奋斗,1962年1月至2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刘少奇代表中央提出的书面报告比较系统地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经济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教训,着重指出了工作中发生的工农业生产计划指标过高、在农村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的界限等缺点和错误,并分析了原因。

  此后,党中央对各方面进行组织调整。在农业政策的调整中,党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大胆探索。到1962年7月,全国已有不止20%的农村实行包产到户。邓小平当时引用四川民间谚语“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来表明自己的支持态度。这种调整,一直向后延续。1970年8月至10月召开的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强调:在保证集体经济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社员可以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服从国家统一计划的前提下,要允许生产队有因地制宜种植的灵活性等等。

  “现代化农业”的提法最先出现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1964年12月,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周恩来在会上宣告1966年将开始执行第三个五年计划。令全国人民备受鼓舞的是,会议郑重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总结1956年至1966年的十年农业工作,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调整——

  “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大寨人那种在困难时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让人为之一振,所以农业学大寨运动被赋予特别的农政意蕴。到改革开放前,党克服各种困难,成功建立了农村“五保”制度与合作医疗制度,连同基础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难能可贵!

  从1966年开始,到1976年粉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各族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时间最长、范围最广、损失最大的挫折。这个时期,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千方百计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在这种大背景下,农业农村经济也处于维持状态。

  农业学大寨运动是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经历过“大跃进”的折腾和三年自然灾害的苦难,如何提高“大锅饭”制度下农民的积极性,成为当时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山西昔阳大寨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1964年12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农业学大寨,并把大寨精神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1966年8月12日,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正式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标志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兴起。1975年、1976年,还专门召开了两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客观地讲,农业学大寨运动是20世纪60年代,在领导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战略背景下,领导广大农民力求充分发挥农村人民公社的作用,积极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尝试;是在国家面临外部严重威胁和内部国民经济重大困难的条件下,领导广大农民寻找农业发展出路的一种选择。

  1975年1月,周恩来抱病在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重新确定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和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按两步走的设想:“第一步,用十五年时间,即一九八〇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这十年,国家对农业的资金、物质投入继续增加,仅1975年一年的投资就有45.3亿元,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得到加强。有效灌溉面积由1957年的2733.9万公顷增至1978年的4496.5万公顷;1969年竣工的江都水利枢纽工程,1972年竣工的辽河治理工程,1973年完成的海河治理工程等都是典型杰作。

  这十年,“五保”制度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连同基础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早在1956年,“农业四十条”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就提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社内缺乏劳动力,生活无依靠的鳏寡孤独的农户和残废军人,应当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这些人的生养死葬都有指靠。以两个法律性文件为依据,我国农村的“五保”制度初步建立。

  1966年起,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发展起来。十年间,我国实施城市巡回医疗队下乡政策,并在农村培养“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截至1977年年底,我国约有“赤脚医生”160万,卫生员约350万,接生员约70多万,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人口覆盖率达90%,满足了农村大部分人的基本卫生需求,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重视,被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

  1972年制订“四五”计划时,党中央提出:要争取在“四五”计划期间,在农村普及小学五年教育。由此全国开始大抓学龄期少年儿童占全国大多数、失学率也较高的农村地区中小学普及教育,1975-1978年全国中小学教育在数量上出现了一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峰。其中1975年、1976年全国小学在校学生数,1977年全国高中、初中在校学生数等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的。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的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党和国家的工作得以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经过两年多的酝酿,1978年党中央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抉择,从而开启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

  基本成型

  1978-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砥砺奋进的峥嵘岁月,也是我国三农事业挣脱桎梏、焕发生机的光辉年代。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党坚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团结带领全国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全面推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业税费改革提速,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农业农村的变化翻天覆地。进入新世纪以来,党统筹城乡发展,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推进惠及农民群众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建设,让更多农民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

  突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最早从农村起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挣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逐步赋予农民在生产经营、就业迁徙等方面的自主权,搞活农村经济,探索基层民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迸发。农村改革的顺利推开,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其他领域的改革,影响十分深远。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随即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引领中国巨轮驶入快速发展新航道。

  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1978年12月的一个寒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风险,在大包干契约上按下红手印,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小岗村时感慨道:“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成为中国改革的标志。”

  当年出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形式,引发激烈争议之时,邓小平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1980年9月,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明确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1982年,中央发出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责任制迅速推广,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快速发展。

  改革风帆远扬,改革步履铿锵。

  党的十二大确定了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提出了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1983-1986年,中央又连续发出4个一号文件,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到1987年,全国98%的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亿万农民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迅速扭转了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1984年粮食产量就达到4073亿公斤,人均393公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

  伴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集中劳动被家庭经营所取代,人民公社体制改革迫在眉睫。1980年1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合寨大队果作屯的村民选举产生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1982年新修订的宪法作出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普遍成立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规定。1983年10月,中央发出通知,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1987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获得通过,村民自治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它打破了企业就地取材、加工销售的限制,劳动力、原材料可以跨地区流动,农村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到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8805万,产值达到4764亿元,第一次超过农业总产值。

  上世纪80年代初,安徽芜湖个体户年广久的“傻子瓜子”颇受市场欢迎,而他雇佣工人的举动,争论一路从芜湖吵到了北京。对此,邓小平批示:“先不要动他。”正是这几个字,刚刚冒头的个体经济、民营经济才有了生存发展的机会。

  改革越往前推进,越需要理论指导。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得出的全新认识,冲破了长期禁锢着人们头脑的传统经济思想的束缚,大大加快了改革开放步伐。

  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农民,受制于统购统销政策,出现了流通不畅、买难卖难等问题,放活市场势在必行。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对粮食棉花等少数重要农产品,实行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合同收购以外的产品可以自由出售;其余多数农副产品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这彻底改革了实行30多年的统购统派政策,经济体制改革迈出了非常勇敢的一步。

  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社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是“六五”计划的鲜明特点。在农业领域,粮食棉花大幅度增长,为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提供了条件。

  1987年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更清晰的轮廓。

  在全面改革推动下,我国经济加速发展。针对经济运行的通货膨胀加剧、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1988年11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作出决定要求夺取来年农业丰收。

  治理整顿期间,改革脚步并没有停止。农村在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得到发展,一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成功迈出重要步伐。1991年5月国务院决定提高三种粮食和六种食油的价格,1992年再次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到1992年底,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比重从1987年的50%左右扩大到80%左右。

  理论与实践总是交互作用的。1990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科学地指明了农业发展的关键和方向。

  1992年春天,我国遇到了姓“资”姓“社”等问题的困扰,关键时刻邓小平南巡,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阐述一系列新思想,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是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的又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

  冲浪——

  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向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整体推进。党中央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增加农民收入,逐步构建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1992年后,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1993年,我国取消粮票,老百姓生活曾经离不开的粮票、油票等票证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逐渐暴露。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特别重视和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切实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稳步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同年,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写入了宪法。

  时代的大潮滚滚向前,改革的脚步从不停歇。

  党的十五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强调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农民的创造,上升为国家政策。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强调农村出现产业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在这种有利的政策导向和环境下,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到2000年,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67万个,带动农户5900多万户。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1994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作为中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1996年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由此,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成为独立的“民办”合作金融机构。

  为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党和政府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1994年初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从1994年到2000年,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制定的一条重要政策。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要求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各种摊派。

  农村税费改革也应运而生。1998年10月,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内容,明确要“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00年3月,中央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得以在全国推开。

  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同步,法制建设也步入快车道。在农业领域,这一时期相继制定实施农业法、乡镇企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构筑起农业农村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

  经济全球化是历史大势,中国经济要发展,就得敢于到世界市场经济汪洋大海中去游泳。2001年12月,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国际贸易带来了难得机遇,加快了中国农业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步伐,改善了农产品的出口环境,扩大了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也对农产品结构、品质、价格及农业产业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

  筚路蓝缕创伟业,春华秋实果满园。

  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成功应对诸多困难与挑战,取得重大成就。到2000年,“九五”计划的主要任务胜利完成,主要工农业产品总量位居世界前列,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顺利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统筹——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指引下,中央明确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作出“两个趋向”的重要判断,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2004-2012年,中央连续出台一号文件指导农业农村发展,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取消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行“新农保”“新农合”等制度,粮食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一个“黄金期”。

  进入新世纪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强调以统筹城乡的新思路解决三农问题,意味着要从工业、城市中拿出更多的资源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003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强调“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体现了我们党对国情的深刻把握和对三农工作的科学定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完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明确了“五个统筹”的要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首位,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这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是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认识的升华,统一了全党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思想。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随即印发意见,对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要求高度重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正是在一系列重大方针、重大理念指引下,农业农村领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从2004年起,中央每年印发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着眼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催生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和政策创新,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取消农业税,让数亿农民卸下重负。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结束了中国农民2600多年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成就了中华大地千年农业前无古人的创举。

  拿出真金白银,开天辟地对农业进行补贴。2004年出台了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3项补贴政策,2006年起又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综合补贴,充分调动了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此外,还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价、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构筑社会保障网,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项项“民生工程”,增强了亿万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农村孩子成长“在同一片天空”下。2006年起,我国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到2010年,全国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12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

  历史的车轮滚滚,改革的号角催征。

  2007年10月召开党的十七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作了全面部署,创造性地提出并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成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密集出台,催发了农村大地的勃勃生机。我国粮食连续8年增产,总产量从2003年的8614亿斤增长到2011年的11424亿斤,年均增产350多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2622元增加到2011年的6977元,年均增长8.6%。农民消费水平、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温饱走向宽裕。

  回顾百年农政史上的这个10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加快,农民得到的实惠前所未有,这固然得益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中央明确了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着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不再是“以农言农”,不再是“工业优先、城市偏向”,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新思想新战略,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政策新举措,强农惠农富农,多予少取放活,让农民更多地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和机会,充分彰显了党为广大农民谋幸福的真心和决心,也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全面深化

  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我们面临的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发展动力、发展目标、实现方式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怎么强?农村怎么美?农民怎么富?面对新时代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扬我们党重视三农工作的优良传统,接续探索和奋斗,不断推动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部署并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三农问题的基本观点,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全面深入分析三农工作的地位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律,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党的农政思想与理论创新的成果,是我们认识、把握和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总纲领。

  全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党确立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办好中国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党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对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等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部署。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贫困是横亘在老乡奔小康路上的大山。2012年12月30日,刚当选总书记一个多月的习近平顶风踏雪到河北阜平“看真贫”,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未来5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2015年底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做到“六个精准”,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工程,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如何稳“五个问题”,增强了脱贫攻坚的目标针对性,提升了脱贫攻坚的整体效能。

  全面小康,“小康”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下大力气加快解决农村民生突出问题,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公路、饮水、住房、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现如今,农村基本实现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中国老百姓千年小康今朝梦圆。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安门城楼上,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小康是目标,改革是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本还是要靠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业农村改革作出系统部署。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关键领域以及重大举措等作出了顶层设计。方案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2015年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元年,与农村改革呈现出齐头并进的态势。当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新表述,通过中国最高级别的三农会议,首度进入公众视野,并成为农业农村的工作主线。2016年4月,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2016年底中央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作出详尽安排。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搭建完成。全面深化改革,激发起发展强大动力,农业蓬勃发展,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法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加强法治建设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现实要求,是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力武器,是加快农业农村领域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加强农业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形成完备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2017年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借鉴发达国家有关合作社联盟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建立了合作社联合社运行制度。之后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制度。“三权分置”制度的创设、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三十年、农村土地“个别调整”严格依法执行,这些政策入法给农民注入了强心剂、吃下了定心丸。“十四五”开局之年,《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三农领域的一件大事,这是促进乡村振兴一部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大法,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而且是“顶梁柱”,必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持之以恒、驰而不息促进乡村振兴,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把抓基层强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为加强基层党建指明了方向。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建水平高低,是农村能否全面实现小康,能否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实现全面依法治农的根本保障。进入新时代,党的建设在农政体系中分量更重了,要求更高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农村变不变,基础在党建;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201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2019年8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了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在党的历史上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这还是首次。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赋予“四个全面”新的内涵,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单列专章作出部署安排,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作出的战略部署。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奋斗目标,动员号召全党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要求、总方针和制度保障。以此为标志,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乡村振兴新时代。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党的十九大给出了最好的解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稳住农业基本盘,首先是稳粮。粮安天下,粮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保障粮食安全,一直是党的农政聚焦的重点。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国家粮食安全目标,并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手里”;会议提出了2014年工作主要任务,其中“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首次跃升为六大任务之首,粮食安全亦首次被提至“国家战略”的高度。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其中包括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实施金融安全战略。把粮食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2018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外发布,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同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要求在干部配备上优先,在要素配置上优先,在资金投入上优先,在公共服务的安排上优先。这一优先发展的总方针,顺应了城乡演变和现代化建设规律,抓住了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三年多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行动、计划,乡村振兴取得明显进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乡村画卷色彩斑斓。

  自2018年起,我国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设立一个节日,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这是不多见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一件蕴涵人民情怀的好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诸多领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公布,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这两个中央文件的发布与一个国家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三农发展正式步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

  追梦——

  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提出并阐述中国梦。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中国梦最坚固的基石。

  百年追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梦的具体内涵各不相同,却都渲染着浓浓三农色彩。同时,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才能让中国梦照亮每个人的梦。

  革命时期,党领导亿万农民翻身得解放,终于“站起来”了。党把解决农民问题与解决革命出路问题相结合,赢得了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展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为壮大革命力量、赢得抗战胜利、夺取全国政权、实现民族独立,提供了坚强保障。

  改革开放时期,党领导亿万农民解决温饱奔小康,“大胆试,大胆闯”,实现了“富起来”。大包干的一声惊雷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党顺应时代的发展,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因势利导建立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统筹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极大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了农民群众的创造性,进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走进新时代,党领导亿万农民摆脱贫困,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梦想,加快了“强起来”的坚定步伐。党加强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2020年,粮食生产喜获“十七连丰”,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诠释了人间大爱,用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书写了抗疫史诗,农业稳产保供功不可没。

  百年追梦,如今我们已经站在更高的起点,踏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压舱石”。

  2020年岁末,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声声期待,接续振兴之路;殷殷嘱托,书写奋斗新篇。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唯有接力探索、接续奋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奋勇前进。

  宝贵经验

  山重水复疑无路,人间正道是沧桑。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农政路上,心与血,泪与汗,不断凝结成晶,光兴如烛,穿越百年,历久而弥新,照亮着全面乡村振兴的前行。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百年风云,中国的农村,天翻地覆慨而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农村,没有新农村,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不容置疑的实践逻辑。革命时期,农民万万,却一盘散沙。多少政治力量登台亮相,却只有共产党唤起工农千百万,完成救亡图存的历史使命。待到新中国成立,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千百年来,以贫弱、麻木面貌示人的农民群众,顿时迸发出战天斗地,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巨大力量。一时间,“遍地英雄下夕烟”。岁月未曾因此静好,人民的声音,就是不断的鞭策。共产党人又以巨大的勇气,刀刃向内,开始一场改革开放的自我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入党的文件乃至宪法。进入新时代,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