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黑土区面积近280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7.8%,分布在7个市的17个县(市、区)。近年来,全省切实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以《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为指引,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要领导重视,支持力度空前。省委书记张国清多次对黑土地保护工作作出指示,亲自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部署,要求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持续改善黑土地质量。省长刘宁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黑土地保护工作,亲自带队到农业农村部争取支持,亲自到铁岭昌图县、辽阳灯塔市、沈阳法库县等地调研指导。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下,今年省财政专门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黑土地保护,是中央项目资金的2倍。省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未来5年全省黑土区耕地质量提高0.5个等级的奋斗目标,明确了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坚持试点引领,强化科技支撑。今年,在中央财政支持50万亩试点的基础上,全省2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在辽河平原粮食主产区建设110万亩黑土地保护绿色生产示范区,集成推广保护性耕作提质增肥、秸秆深翻还田肥沃耕层构建、水稻留茬还田培肥、耕地保育与绿色丰产增效等先进技术模式。省政府还与中科院签署了《共同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合作框架协议》,针对辽北雨养农业区、辽西旱作农业区和辽中南稻田农业区的特点,探索建立用养结合、绿色循环、长效丰产的辽宁技术体系。
突出农田建设,筑牢保护基础。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抓手,2020年底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2645万亩,比国家下达的规划目标超出353万亩。其中,2019年和2020年共建525万亩,创全省农田建设历史最好水平。到2025年,全省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3700万亩以上,占耕地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今年,全省的任务目标是375万亩,重点在典型黑土区、制种田、“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突出“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原则,兼顾填补已建项目区的空白地带,把“点”连成“片”,逐步实现整乡、整县全覆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各地大力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凡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引入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参与建设,既加快进度,又确保质量,还便于追溯责任。
推广保护性耕作,提升黑土地力。把保护性耕作作为改善黑土地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保水保肥能力的重要技术措施,在辽西北地区率先全面推进,在辽南地区加快推进,在辽东适宜区逐步推进,今年全省实施保护性耕作规模达到850万亩,到2025年规划达到2000万亩,占全省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7%以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省按照每亩补贴200元的标准,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县级应用基地73个、乡级基地210个,各基地均实现了秸秆全量还田,均有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支撑,有效提升了基地标准和水平,充分发挥了示范效应。
虽然在黑土地保护利用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保障粮食安全的实际需要还有差距:一是由于多年大量施用农药、化肥等原因,黑土地有机质含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影响可持续利用。二是农民对黑土地的保护意识有待提升,“重用轻养”比较普遍。三是部分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力量薄弱,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与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下一步,辽宁将持续深入抓好黑土地保护利用,有效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利用优先序,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推动保护利用工程化、项目化。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落实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好黑土地保护试点、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耕地轮作试点、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一批重点项目。三是加强生态保护。统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科学减量施用化肥、农药、农膜。加大力度实施防护林网、坡耕地改造、侵蚀沟治理等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四是强化服务引导。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服务农民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
黑土地保护利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农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议国家加快《黑土地保护法》立法进程,明确黑土地定义等核心问题,科学界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建立执法程序、损害补偿等规范,实现黑土地保护利用制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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