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安徽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要求,认识高、行动早、措施硬,全省12722艘渔船顺利实现退捕,30421名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四清”等各类任务圆满完成。
坚持高位推动,拧紧禁捕退捕工作责任阀。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任“双组长”的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包保联系指导和明察暗访等制度。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目标、河湖长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等考核,列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协同事项。
坚持人民至上,织牢退捕渔民民生保障网。全省落实禁捕退捕资金25.3亿元,地方和中央资金配套比达到1.175:1。退捕渔民全面执行失地农民养老标准。建立县乡村干部对所有退捕渔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联,推进精准帮联和全过程服务。根据渔民技能特点,全省启动“捕转养”产业发展计划,“捕转养”面积达2万多亩。在就业结构中,以发展生产、公益性岗位就业为主,退捕渔民稳定就业率达70%以上。
坚持执法联动,斩断非法捕捞交易利益链。成立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指挥部,建立了渔政、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变“单兵行动”为“联合作战”,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行政案件1587起,公安部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6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3人。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4135艘,清理违法网具62563张,组织开展集中公开拆解销毁“三无”船舶、违规渔具活动421场(次)。
坚持固本强基,构建渔政执法管理新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方案》,按照长江岸线平均每1.5公里1名编制标准,配备渔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增加市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85个行政编制、522个事业编制。沿江5市20县做到信息化“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共配置雷达21部、视频监控73部、执法船艇60艘、无人机18架,实现416公里长江干流视频监控全覆盖。
2021年是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起始之年,安徽省继续坚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责任制,建立“十年禁渔”的体制机制和法制,确保“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目标不反弹,确保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就业帮扶与长远生计有保障,确保生物多样性指数等级大幅提升。下一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健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体系。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结对帮联机制,确保养老、医保、住房、教育、就业、低收入人口监测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渔民,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壮大“捕转养”示范园区,支持退捕渔民发展涉渔产业,增加产业就业空间。开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试点,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
健全禁渔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实现对禁捕水域监管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三无船”“绝户网”行为,严厉打击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依法依规落实市县渔政管理执法人员,按照“六有”标准建设渔政执法机构,沿江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加挂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牌子,确保渔政管理能力与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需求相匹配。推进“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渔政智能化系统和省市县三级渔政信息中心建设,2021年6月实现禁捕水域监控全覆盖。将全省所有内河水域“三无”船舶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实行分类管理,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健全长江水生生物管护体系。实施以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大铜陵江豚保护区和安庆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力度。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依法严惩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境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禁捕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评估水生生物保护效果。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大胭脂鱼、大鲵等珍稀、地方特有水生生物苗种放流比例,加快恢复长江水生生物种群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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