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正当其时、恰逢其势,必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三农”既是突出短板,也是最大潜力。党的十九大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作为全市全局工作的两个基本面,把乡村振兴作为重庆发展的最大潜力,把城市提升作为重庆发展的最强动力,把城乡融合作为重庆发展的最高境界,既取势更取实,以实干促振兴,扎实推动全市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后,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工作安排,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研究制定与之配套的宣传方案和工作方案。全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把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庚即组织专题学习,事项化、清单化梳理贯彻落实举措,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强化组织领导,掀起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热潮
学法知法是尊法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也是一部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大法。学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修课”。要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必修课程,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丰富学习方式。通过贯彻实施开展座谈会、编制辅导读本、组织专家解读、举办专题培训、制作宣传短视频、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广泛宣传宣讲。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进农村”宣讲的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用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利用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和重庆农业农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微博、直播平台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推动学法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细化目标路径,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乡村振兴促进法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为推动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制度支撑,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要学好用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法律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以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为路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重庆有大江大河的馈赠,有3000多年历史沉淀,有丰富的农林资源和深厚的历史底蕴。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业稳产高产、提质提效。全力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实。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大力实施科技增粮措施,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稳中有增。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稳量提质发展蔬菜,加快提升水产品保障能力。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大力发展柑橘、柠檬、榨菜、调味品、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强化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持续打造“巴味渝珍”和“三峡”品牌。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把农产品加工作为消费品工业发展的重点,立足区县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做靓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柑橘、脆李、青花椒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创新。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多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丘陵山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实施“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推动农业向设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以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和长江上游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打造农业合作交流平台,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
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乡村。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编制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实用性县域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强化农村地区“一张图”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设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发动群众共建美丽家园。提升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以满足农村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要为导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加快提升农村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县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开展各类合作经营、抱团发展,密切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红利。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在尊重基层和农民创造的前提下,对农村各类产权进行确权、赋权、易权,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解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基层建设和乡村治理。发挥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构建“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导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农村发展进步新风尚。
深化贯彻实施,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落实到“三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各项规定融入到规划制定、政策谋划、文件起草等工作中,做好有效衔接。要以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完善乡村振兴规章制度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法律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举措,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特色立法,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有序推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以《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核心,相关法规、规章为支撑的乡村振兴规章制度体系。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健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培训,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执法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抢抓机遇、依法办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开创重庆“三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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