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自承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着力政策和制度创新,通过探索集体土地整备、片区综合整治、差别化土地征收、宅基地统筹利用等做法,较好解决了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征地矛盾多发、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等问题,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南海方案。
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制度,实现集体土地统筹开发。南海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备制度,通过成立区、镇集体土地整备中心,配置专门工作人员,以托管方式将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整合,有效解决以往集体土地零星分散利用问题,实现集体土地的统筹综合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探索片区综合整治模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南海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片区综合整治,对连片低效的集体土地划定片区范围,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修改和报批、土地复垦、地类变更、土地权属调整等措施,在片区内重新划分宗地并确定产权归属,统一进行土地前期整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探索“差别化”审批程序,提高土地征收效率。南海区探索建立“先许可后实施”与“先协商后批准”并行的差别化征地审批体系。针对线性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征地,采取“先许可后实施”的审批程序,先行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后组织实施征地,把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等材料与用地报批审查相分离,其他项目则采取“先协商后批准”的审批程序,确保与农民集体达成一致意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分类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根据具体征地类型,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方式和征地补偿标准,在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正当权利的同时,对为实施城市规划、“三旧”改造等而开展的征地,合理测算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充分保障村民利益,即在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征地、产业开发性征地、“三旧”改造自愿申请“集转国”这三种具体征地类型中,按照不同的征收补偿标准,实现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
建立宅基地资格权益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保障和取得方式。在“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股权固化的工作基础上,以“一户一宅、村民自治、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建立农村宅基地权益资格名录库,通过严格限制名录库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管理,优先满足刚需人口的居住需求,精准保障农村居民享有的宅基地住有所居的资格权。名录库内人员享有宅基地申请分配、受让和优先优惠申购社区公寓的资格保障其住有所居。
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制度,实现全流程规范管理。一是坚持规划管控和引领,以宅基地用地总规模不增加为目标,开展分区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宅基地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配套差异化的管制规则,仅允许宅基地可建区可适当增加新增宅基地,严控宅基地总规模。二是建立宅基地用地审批管理制度,对于申请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农村住宅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涉及宗地红线图范围发生改变的,严格审核宅基地办理条件,明确严谨的审核流程,强化对宅基地用地情况的监督。三是规范宅基地报建程序,规定凡在南海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的农村住宅,涉及新增用地或用地红线发生改变的,应取得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和规划审批文件方可报建,明确宅基地报建程序包括规划报批、施工报备、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通过规范宅基地报建手续实现宅基地建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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