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金融下乡,需要尊重金融规律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夏树 字号:【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兴旺。无论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还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最重要的抓手就是发展产业,产业做大做强需要金融支撑,没有金融活水一切无从谈起。

  多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一直强调要强化农村金融,鼓励金融下乡。今年又特别要求发挥财政引领作用,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要求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以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同时还要求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逐步扩大到全国。

  我们在研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这一段表述时,有几个关键词值得重视,这就是:以市场化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对放大倍数进行量化考核、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我们从中是否可以体会到,文件要求强化投入保障的同时,也强调了尊重经济规律。

  金融的本质就是追求钱生钱,我们的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也是一样,他们也是企业,也需要扩大业务量提高效益,更需要保证资金安全。前不久,在基层采访一位农业银行行长时,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能把银行的钱当成唐僧肉。客观地说,这位行长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在一些地方甚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或多或少存在着“肉烂在锅里”的潜意识,认为银行的钱,就是政府的钱,用开协调会的办法,要求金融部门给农业企业贷款,给农业项目注资。其实这就是不按金融规律办事,也是不尊重产业发展规律,最后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农业企业要精打细算成本账,借银行的钱是要还本付息的,借贷关系就是契约关系,好借好还,才能再借不难。不能认为银行的钱不要白不要,有了这种心态,弄不好就会背上包袱。内蒙古有一家企业,在沙漠里种葡萄,酿造葡萄酒,规模相当大,葡萄酒不仅品质好,口感也好,很受市场欢迎,同时还产生了非常巨大的生态效益。但企业负责人一脸的忧愁,原因就是过去贷银行的钱太多,现在只有毛利没有纯利,每年赚的钱只够还银行利息。

  我们要求金融部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政府应该怎么做?最重要的就是运用市场化的理念抓好产业规划,指导和引导企业尊重经济规律,许多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甘肃省在发展戈壁农业的过程中,由财政出资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就起到了很好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只有尊重规律,才能良性发展,有效益才可持续,金融下乡也是一样。

  “银行有利可图,产业有钱可用。”这应该是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共同追求。银行当然要讲究效益,但也绝对不能把“三农”当成“冤大头”,在一些地方涉农贷款,利率高得出奇,比工业贷款高出好多倍,这实际上也是违反金融规律的。金融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只有产业强了,金融业才能做大。农业产业体量巨大,而且有无限的前景。金融部门不仅要懂得农业产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长治久安,还要明白农业不单提供食物,还打造绿色生态,提供文化传承,延续民族兴盛。

  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一个弱势产业,既是重中之重,又是一个短板,需要不断加大投入。涉农金融单位既有政治责任,也有企业需要,就是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回归以农为“本”,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不能嫌贫爱富,不能把农民的存款拿到城里去放贷。要大力开展小额信贷、保单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引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建立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需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