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家住东至县张溪镇联盟村,他中学毕业后就在家务农,大约干了十五六年后,外出务工至今,过着“正月出门腊月归,城市乡村两头跑”的日子。前年我回老家过春节,弟弟把他无意间保存下来的三封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信给了我,他知道我从事“三农”新闻工作,或许感兴趣。
接过这三封信,我端详了良久。
时间并不久远,三封信的外观却已有些发黄或轻微的破损,但内容清晰如初,像三个特写镜头,显现了安徽农村税费改革铿锵前行的坚实步履。
这三封信分别是:2000年4月26日,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2002年6月,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4年4月1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致全省农民一封信》。回眸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农村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农民负担主要由两大块内容组成,一块是国家税收,包括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一块是“三提五统”。“三提”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乡村道路建设费,俗称“村提留乡统筹”,主要给村里和乡镇使用。而实际上,面向农民的收费远不止这些,各种集资、摊派、罚款,名目繁多。对此老百姓这样形容:“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那个时候,我父母加上我弟弟一家三口,共有5.5亩田地,其中水田3亩、岗地2.5亩。种植的作物以水稻、油菜、棉花、山芋为主。“风调雨顺的话,一年辛苦下来,扣除农资投入,只能挣一千多块钱。”弟弟说,就这点收入,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一年要缴380元左右。
他无意间保存的一张《东至县农业税代金纳税收据》和一张《白笏乡人民政府农民承担村提留乡统筹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显示,1999年他缴纳农业税和村提留乡统筹费共计372.7元。为寻找一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征收管理的新路子,2000年3月中央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并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试点。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保护农民积极性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
安徽先后印发的这三封信,用简洁明了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税费改革政策告知农民,让党的好政策家喻户晓。
第一封信中写道,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第二封信将农村税费政策的有关规定细化为八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一事一议”筹资和“两工”、初中和小学收费、建房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水利工程水费、农机监理费,具体又细致,还附上了举报电话。
第三封信明确宣告,2004年安徽省下调农业税税率2.2个百分点,同时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直接为全省农民减轻税收负担14亿元。
随着这项改革有条不紊而又富有成效地推进,安徽省在2005年宣布全省取消农业税,比全国提前一年终结了在中国存续了2600多年历史的“皇粮国税”。
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以农村税费改革为起点,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强农政策不断提标扩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把资源、要素、资金更多地向农村投入,着力建立一个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相关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安徽累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616.5亿元,比“十二五”增加600.9亿元,增幅达59.2%。其中,2020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86.4亿元,比上年增加29.3亿元,增幅为8.2%,创历史新高,惠及全省1400多万农户,3200万乡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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