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合肥市副市长 王民生 字号:【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新时代一项事关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农民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工程。当前,在已解决需不需要、能不能够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一系列认识问题之后,需要着力解决的是要在更强政策、更大空间、更宽路子、更活机制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合肥是省会城市、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大城大乡特色明显。1183个村原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加之重视不够、扶持办法不多,一度发展不快。2018年,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的村只有58个。经过一年多努力,超额完成全年经济强村及新增10万元以上目标任务,全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彻底扭转落后局面,进入全省前列。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全部消除空壳村、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数970个;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数318个,增长了2.3倍。但在发展中还有一些认识需要解决,一些措施需要跟上,一些思路需要拓展。

  扶持壮大政策要更强,更加落地。为了解决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围绕做好“人、地、财”文章,合肥市相继出台了《市直单位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合肥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的意见(试行)》等。这些文件“含金量”都很高,如相关政策规定:一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制定并完善留用地指标管理办法,按照每个行政村不低于3亩标准安排村级留用地指标,对土地整村推进的还有更多的留用地指标。这些指标专项用于就地或异地发展物业经济,或入股参与各类产业项目经营。二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整治补偿资金提取。增加土地整治补偿标准,对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村,市财政在原来10万元每亩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至15万元每亩,其中80%拨付至县财政统筹管理,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土地整治配套资金,另外20%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市级支付的占补平衡指标调剂费,县财政按20%的比例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调研中发现,这两条中的第一条尚未真正落实,第二条今年才开始实施(可计提2.4亿元),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全面落实。同时,还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独有的地理优势等,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扶持壮大的空间要更大,扩至全县域。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快速城市化发展的今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定要有新思路,一定要善于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避免过去大办乡镇企业时“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问题。合肥市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中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如给每个行政村安排不低于3亩标准的村级留用地指标时,就同时规定,在本村用不了或不能用的可以在本县域范围内实行异地选址。据此各县市都积极探索,在县市开发区、乡镇工业园,统筹这些土地指标和扶持资金建起了标准化厂房,发展工业地产,再向外出租,以此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如长丰县推动实施“双千工程”,通过推进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将多整出的土地作为村(居)集体资产对外租赁,推动实现有条件的村(居)拥有1000亩左右的集体土地经营权;在项目安排、新增耕地奖励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支持村集体购置工业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这无疑是一条光明大道。但现在问题是统筹谋划推进不够,尚未能全覆盖、全牵引。这应是下一步工作的突破口和有效抓手。

  扶持壮大路子要更宽,更因地制宜。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经济发展十分充分的领域并不具有优势,因此在发展路径上,还主要以有稳固收益、参与式的经营为主,不提倡过深过大地办企业、参与投资。就合肥市而言,各地依托自然禀赋、人文底蕴、产业基础等要素,整合资金投入,创新发展方式,拓宽发展路径,激活发展潜能,主要形成了产业带动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发包型、服务创收型、联合经验型等多种模式,逐步构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长效发展机制,这些都值得充分肯定。如肥西县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将6类由财政预算支出,与村里工作密切相关、适合村里组织实施的公益性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依法依规直接发包,充分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参与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2020年全县19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承接项目704个,共涉及财政资金1.59亿元。长丰县下塘镇韩岗社区原是重点贫困村,去年村里成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2100亩土地,经营收入达176万元,加上国家奖补等总收入达229万元。当年,社区拿出17.5万元用于股民分红,土里刨金富了百姓壮了集体。

  扶持壮大机制要更活,更规范。过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个重要教训是,村企不分、管理混乱、甚至出现腐败,以致办一个倒一个。现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在顶层设计时注意避免重蹈覆辙。根据历史的经验和现在的政策,至少要实行两个分离:一是管办分离,即办企业与管企业者的分离。现在很多村实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合作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三肩挑”,有的还兼企业负责人。这种设计需要优化。应该看到,村级企业再小,也是企业,也都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一整套的规定,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机构。如果一个村的集体经济很强,村主要负责人可以代表出资人出任董事长,但要同步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也可以探索推行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肥西县探索政经分离模式,严格“四项规范”(依法依规完善章程、规范组织架构、规范运营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落实“五项标准”(落实专门办公场所、标识标牌规范、规则制度上墙、档案资料摆放有序、财务处理规范及时),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工作提出“有牌子、有场所、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员、有监督、有台账、有档案”的“八有”要求的做法,在全省推广。二是村社分账,即村财政转移支付账目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账目的分离。不能使二者混用,更不能用转移性收入来弥补经营亏损。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功能作用的管理运营体系,实现村社分账。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既是老话题,也是新任务,需要保持初心、不断创新,唯其才能实现既定目标。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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