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信用赋能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力
时间:2022-02-14 12:15:31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山东是农业大省,产业类型多,主体数量大而且规模差异大,在过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多是对点对线实施监管,难以从根本上筑牢主体责任意识,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为破解这一难题,山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建设“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制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了立信、征信、评信、示信、用信等规范要求,形成完整信用评价机制。开展第一次全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对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化管理发挥了示范作用。

  建设信用体系,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化、系统化管理水平。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系统数据动态对接,链取了29万家主体信息,基本涵盖全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主体数据进行清洗、转换、比对和存储,监管主体信息进一步明晰,动态主体数据库建设逐步完善。与省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实时链取涉农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信息19万条以上、行政处罚信息471项,汇集近三年国家、省、市、县级监督抽查数据2.6万余条。同时,鼓励主体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自主申报信用信息,信用记录全部电子化存储,对管理对象有了更客观、系统的认知,有效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

  统筹信用信息,规范信用权重,推动农安重点工作落实。经对接省社会信用系统,明确市场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A、B、C、C-、D、D-七级,依据其信用等级分为诚信守法(A+级、A级)、轻微失信(B级)、一般失信(C级、C-级)、严重失信(D级、D-级)四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连续保持12个月以上并经专家评审,A+级主体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名单,D-级主体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分实行千分制,上不封顶。信用信息初步明确了14项,其中4项为减分项,另有4项关键否决项。对于通过“三品一标”认证、接受农产品监督抽查、在国家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国家推动的重点工作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赋分项,认真落实完成的予以增信赋分,反之减信失分。将信用评价作为市场主体提质及市、县推动工作的“指挥棒”,引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大力宣传信用评价结果,进一步激发生产者主体责落实主动性。今年,山东经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审核、信用指标评价、行业专家评审等环节,对6790家主体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交易谈判、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于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适当减少产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频次,对信用等级为D级以下的,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必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记录的不断完善和结果运用,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更加重视,在今后征信中,就有几十家企业反映未接受国家监督抽查,丢失了150分的正向赋值。相信通过一段时间工作推进,会有更多主体自愿接受产品检测并主动开展追溯、合格证制度等工作,从而提高市场和消费者接受度。

  用信用强化监督,打造示范亮点,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新格局。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规划了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审核、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应用、信用风险预警等功能,通过信用数据可视化分析,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获取更加直观。同时,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和公开,改变了各部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仅仅是发现问题、打击违法的认知,从中可以更多发现亮点,有力推动农业主体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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