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 在防灾减灾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时间:2022-02-14 14:04:49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谢琼 马立新 字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为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对这种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减灾资源、减灾能力的一个类别纳入普查范围,并以一项正式制度的形式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应急体系,让专业性、科学性、具有物质装备力、地缘组织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农业防灾减灾应急的常态化储备力量。

  疫情、灾情双重叠加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护农保供中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江苏南京因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农村居民户被封控隔离,但当时正值水稻病虫害防治和穗肥施肥的关键时期。为确保防疫、生产两不误,当地及时组织了一批种植大户代为管理,利用农用无人机在千亩稻田上空进行病虫害防治,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春耕备耕、“三夏”生产期间,全国各地积极动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担当作为,及时为农户提供“保姆式”生产托管服务,减少了农民集中下地的风险,有力保障了春耕和“三夏”顺利生产。今年我国中部、南方地区的洪涝灾害异常严重,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各地组织农机队伍抗洪排涝、组织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抢收、晾晒烘干、改种补种短生育期作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加深,以植保专业技术、农业气象预测与决策服务等为代表的高科技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防范农业重大病虫灾害、气象灾害,成为农业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

  实践经验为拓展农业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方式、应急处置方式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应急体系。一方面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手段和水平的升级,另一方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能力,扩大应急参与主体,将农业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常态化储备于民间力量之中。

  当灾害来临,无论对于哪个地方而言,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都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依靠人民、依靠广泛的社会力量。对应对农业灾险而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就是极具优势和潜力的社会力量、市场力量。

  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应急体系具有基础和优势

  农业社会化服务将进入大发展时期。今年7月7日,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8月1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和试点组织两个层面的试点工作。事实上,从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就每年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级政府也逐步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倾斜,一些市场主体纷纷进入农业服务领域。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超过90万个。将日益规模化、正规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纳入农业防灾减灾及应急体系,从数量上,可以有效加大农业灾害的网格化监测力度;从质量和效率上,农业生产服务主体长期关注农业生产一线,又有相对科学的物质装备、技术手段、知识储备和判断能力,可以有效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应急的能力。

  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在完善主体名录库。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各试点省市已经积极部署了该项工作,湖北、四川、山西等省已经组织历年形成的项目县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并要求项目县的农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农服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建立,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应急信息化系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全国启动农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农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基础中的基础。根据党中央部署,今年全国各地陆续启动了以各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牵头的地方性农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初轮普查主要包括了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的调查,也包括综合减灾资源、减灾能力的调查与评估。普查将产生一大批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等,这些成果将直接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物资调度等提供数据和科技支撑。随着全国性农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深入,如果各地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减灾资源、减灾能力的一个类别纳入普查范围,将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应急系统提供契机。

  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应急体系的建议

  虽然各种不同类别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或多或少地参与到不同的农业防灾减灾、灾害应急或灾后重建中,但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及应急体系尚未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队伍不强、多元化程度不够,应对不同灾害的应急力量暂时没有凸显出来,甚至可能被摆在被应急救援的行列。未来,在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气象灾害可能多发频发重发,此外还有各类病虫灾害需要更为科学的应对。亟须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并将其嵌入农业防灾减灾应急体系。

  建立可共享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防灾减灾应急信息数据库。以农业风险普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两项试点为契机,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综合减灾资源、减灾能力调查中的一个版块,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防灾减灾应急信息数据库,以便将农业风险与服务类别进行科学匹配。当然,这是一项系统而专业的工作,需要分类型、分区域、分等级,逐级逐项系统构建。比如,对于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的生产,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是气象灾害和病虫灾害,早稻要克服低温,夏粮要克服干旱、强降雨、病虫害等影响,秋粮要防秋旱、台风和寒露风等,分别需要何种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哪些防患于灾前,哪些应急于灾后?哪些能快速地参与灾后重建?又比如,对于风险等级不同的灾害,哪些服务主体会更有效?是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抑或是供销、农垦、邮政等系统?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防灾减灾应急信息数据库,将农业风险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别进行科学匹配,将大大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应急效率。此外,要注重信息数据库的共享性,农业社会化资源应在临近农村、县域甚至省域进行存量资源整合和共享利用,通过统筹和系统调度实现防灾减灾应急的就近帮扶、功能互补、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以生产服务和防灾减灾应急为双重目标充实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力量。为农业生产服务、有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防灾减灾应急可以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第二重目标。农业社会化服务本来就是将农业科技、信息、机械等高端要素应用于农业的手段,未来应主要从两个层面充实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力量。一是有针对性的扶持、培育主体。把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骨干力量,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半径;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居间服务的优势;把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其贴近农户的优势;还要发挥供销、农垦、邮政的系统优势,着力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二是依靠科技创新增加社会化服务装备的应急功能。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主体,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装备进行改造升级,科学增加应对防灾、减灾、应急的部分功能,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贴近农村、数量多、分布广泛的优势,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构建配套政策调动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及人员长期关注农业生产一线,主观上有捍卫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客观上具有较高素质,对科技化机械装备的操作比较熟悉,要利用好这些优势。首先,设立应急类的政策性保险。对于在农业防灾减灾应急系统中,匹配到服务信息并实际回复信息且参与到应急救灾、减灾中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其参与到服务中的人员、设备,应能够通过系统直接产生对应的应急类政策性保险,形成对主体生命财产安全尊重与重视的承诺。第二,建立财政补贴和奖励机制。其实各地区常规性用于防灾减灾应急的财政资金都不少,以湖北省为例,2020年面对战疫与战洪双重压力,在财政运行异常困难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多方筹措中央和省级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达54.9亿元。未来应单列部分财政资金补贴给有能力、有动力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帮助他们升级装备、提升和创新服务能力;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其主业领域,参与不同农业风险的网格化监测、上报风险信息、提供物资仓储,参与风险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等。第三,加强应急处置培训。主要是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学习装备的新功能、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作者单位:谢琼,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马立新,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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