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以法护航 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时间:2022-02-14 13:44:1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经审议通过后,河南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于今年5月8日、12日分别印发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各省辖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贯工作。第一时间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片、系列高清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转发至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并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6月21-25日,河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主题,在红旗渠干部学院举办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央党校、农业农村部、省委党校、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围绕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河南乡村振兴地方立法的探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等内容进行授课。

  多措并举,抓好落实。一是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贯纳入河南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等相关法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纳入《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列入《2021年度农业农村厅领导干部及全体公务员学法计划》,要求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方式学习宣传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二是2018年8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立法项目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会同省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多轮研讨、多稿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初稿。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标对表上位法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11章77条,包括总则、振兴规划、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支持措施、监督考核、法律责任和附则。

  积极行动,活动丰富。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后,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积极行动,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贯高潮。鹤壁市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贯工作与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洛阳市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将宣贯工作落细落实。濮阳市利用媒体,结合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现场咨询等活动,有效扩大了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覆盖面。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培训会。信阳市举办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封市组织人员下乡宣传,悬挂条幅1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本。信阳市平桥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此次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强力推进“五大振兴”,大力实施农业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富民强村产业,拉长链条。成立田园综合体、花卉、乡村旅游等八大党建产业联盟,做大做强稻米、生猪、花生、莲藕四大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多彩田园”;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扶持培育农业经营新主体,加快构建省、市、区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推动产业兴旺。扶持培育农业经营新主体4500家,农业主导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为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平桥乡村振兴开创了新局面。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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