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五年 美丽宜居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可期
时间:2022-02-14 14:30:13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牛震 字号:【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后,1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一轮《行动方案》有三方面变化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部署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刘焕鑫介绍,此次《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包括5部分27条,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三年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新一轮《行动方案》是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接续实施的,过去的三年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整治工作全面推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2021年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

  农村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

  农民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宣传等,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可以改善村庄环境,还有利于促进卫生健康。特别是各地通过村庄清洁行动、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要看到,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要求相比,还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刘焕鑫介绍,“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坚持问需于民 突出农民主体

  一些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有的群众认为这是政府的事。“十四五”时期如何更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介绍,这次《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

  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定要让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通过乡村大喇叭、宣传画、标语、明白纸等,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积极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做法成效,深入开展文明如厕、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素养,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

  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等示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及时总结提炼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

  注重制度促动。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近年来,乡村风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一些设施设备建而不管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上下功夫。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认为,新一轮《行动方案》提出了要建管用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着力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的格局。对于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要明确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的归属,合理确定管护主体。《行动方案》强调了要更加注重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管护作用,通过门前“三包”等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要完善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

  要保障经费。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实行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引导村民树立爱护设施设备、维护村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

  “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怎么治?

  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哪些难点?“总体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同时,相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介绍,“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

  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督促长效管理,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整县推进、城乡统筹,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确保设施发挥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民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苏克敬认为,农村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结合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者分散处理设施等处理方式。

  “小切口”推动“大战略”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一环。如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来推动乡村振兴“大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刘焕鑫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看似是一个单项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实现乡村宜居宜业。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扭转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的基础上,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进而提升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空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让乡村更具人气。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通过挖掘乡村生态涵养、休闲体验等功能,从单一的卖产品向“卖风景”“卖体验”等转变,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美丽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环境改善不仅提升了生活品质,也提振了精神面貌。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等,可以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素养和环保意识;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增强精神自信和主人翁意识,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表面看是环境干净了,深层次是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整治,进村入户动员群众参与整治,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采用积分制、“红黑榜”、议事会等治理方式,既提高了环境整治实效,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特别是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可以让农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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