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欧宇 字号:【

  人才兴则产业旺。人才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从增产导向到提质导向转变的决定性力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谁来种地、谁来种好地难题,都需要各级各类产业人才的支撑。人才队伍结构优不优、素质高不高,决定农业变革转型的动力和效率,决定农业现代化的成色和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现代特色农业这篇文章做好。”新时期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应按照自身特点规律,在培养、评价、管理、使用等环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兼顾、稳中求进建好建强。

  人才工作通行思路不完全适用于乡村产业领域

  我国人才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政府公益性事业、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各类公职人员。在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各级涉农政府部门、农技推广体系的在职人员、乡镇干部等。对于这部分人才,已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以及培养、评价、管理、使用等相对完整的工作流程。而乡村产业从业人员主要是市场人,即农民群体。通行的人才工作环节并不完全适用于他们:在评价环节,由于中国农业尚未实现职业准入,农民无需持证上岗,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在内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他们而言,由于评价结果含金量不高,农民参评动力不足;在管理环节,对于庞大基数的产业农民而言,政府的人才管理制度套用不了,也欠缺管理动力;在使用环节,使用就要涉及岗位变动,而农业产业人才一般自主经营,工作岗位相对固定,即使一些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存在岗位流动,也属于市场行为,目前的使用机制不适用;在培养环节,人才培养属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品范畴,是面向社会全体人群的。开展在岗培训和职业教育也是各国促就业、提升产业素质和综合国力的通行做法。新世纪以来,我国对农民培训、农业产业人才培养的投入逐年加大,目前有1700万高素质农民队伍。总体看,现有人才工作的通行思路和做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如果简单套用则会削足适履,既建不了也建不好。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下大力气加强人才培养环节,为产业兴旺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应着重营造社会氛围和宽松市场环境,让乡村产业人才自由创业兴业、大显身手。

  有所为应当怎样为

  在人才培养上有所为,首先是找准对象,聚焦产业急需人才。包括能带动发展、聚集资源要素的农村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具体到产业领域,急需规模化大田种植、设施园艺、集约养殖、特色种养、休闲农业等5方面人才,其中农业经理人、农村电商等复合型人才是重点。此外,兼具市场洞察力,能带动特色发展,形成土地、人才、资本等各种要素有效聚集的农业企业家,以及有丰富社会阅历、合理知识结构,熟悉市场,由乡情等因素选择农业的返乡下乡创业人才也是重点对象。其次是加强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多层次多渠道实施各类教育培训工程。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开展高端培训,强化示范引领。突出产业导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统筹中高等涉农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推动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贯通培养,培养一批接受学历职业教育、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实施农业农村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围绕特色产业、乡村规划、社会事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等挖掘培养技能人才。再次是加强产业扶持。健全面向乡村产业人才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公益性机构把乡村产业人才作为服务重点,提供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检验、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乡村产业人才成长。加强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乡村产业人才开发多样信贷产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融资门槛和费率。探索适合乡村产业人才的社会保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乡村产业人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后,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主要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产业人才成长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中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都会对人才环境的营造、人才资源的配置、人才的流动流向等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人才成长规律主要包括人才需要通过学习增长知识、通过培训增加技能、通过产业实践提升素质和本领、通过正心修身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等。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规律是相互联系、共同发挥作用的,不可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

  有所不为并不是无所作为

  关于乡村产业人才的评价、管理和使用,所谓有所不为并不是不可为、不能为,而是分清轻重缓急,由点到面、由弱到强逐步作为。当前应注意跟踪各地的趋势性动向,积极引导,逐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范围。产业人才的评价,目前已在积极探索,把面向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适用于产业农民。如浙江省,2017年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系列职称的评审范围,评审并轨、证书统一。实行“弱化论文、突出技能技术”申报条件,体现“政治合格、论文写在大地上”评价结果。当年有43名新型职业农民分别获评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工程师等。2019年,这一探索措施上升至国家层面,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这项改革为农业一线选拔造就高端人才提供了经验,使得农业领域的人才政策更具针对性、精准性。产业人才的管理使用,城市下乡人员的“引进来”是新的工作领域,这部分人前期在城市二三产业工作生活,在各种动机下直接或者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如工商资本下乡人员,他们市场意识强,在把准产业方向、筹措产业投入、创造新组织新业态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乡土人才流向城市、乡村产业难以留人的现状并未根本改变,要将外来人才引进来、使用好,仍需久久为功。对于产业存量人才的使用,当前农技推广体系正作积极探索,近年在全国832个县实施了农技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中特聘4200名农技员,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帮扶,通过这些“土专家”“田秀才”,有效增强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

  时代在进步,产业在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是相对的。新时期的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既要在有所为的培养环节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培养供给结构的外延和纵深,又要在评价、管理、使用等可以少为、慢为的环节加强探索,积厚成势,逐步建立适用于乡村产业人才特点的体制机制。总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换动力的发展需要,以重点带全局,不断推进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新作为。

  (作者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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