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 搬出“新生活”——基于新疆伊宁县的分析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倪坤晓 何安华 高鸣 张莹 字号:【

  易地扶贫搬迁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内容。伊宁县易地搬迁迁出区主要分布在麻扎乡博尔博松村、麻扎村,阿乌利亚乡托逊村、布列开村等。这些村庄都位于大山深处,山沟内无路无水无电、无就医条件、无就学条件,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繁,牧民主要依靠放牧为生,生产方式落后,生活贫穷艰苦。除2019年7月阿乌利亚乡托逊村1户4人举家搬迁至哈萨克斯坦外,截至2020年10月,实际居住搬迁户242户1009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完成。

  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伊宁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政府统一调度、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项目建设“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机制。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倒排工期、节点控制、责任到人、严明纪律”的要求,排出工程进度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督促调度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做到室内外工程交叉施工、基础设施同步推进。各乡镇村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农牧民培训、干部入户走访、驻村工作队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感恩教育,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说,使搬迁群众深入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让他们发自内心感恩党、感恩组织,增强早日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做好信息摸排,精准识别搬迁人口。2016年底,县扶贫办与各乡镇逐户排查,从家庭人口、收入来源、致贫原因、住房状况和就业情况等方面,先后进行了3轮精准识别,最后按照“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初选公示、村确认报告、乡(镇)审核公示、乡(镇)复审报告、县贫困户公告”的程序进行确认,确定了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2个乡镇(麻扎乡和阿乌利亚乡)9个村243户834人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17年10月,按照精准识别要求,以“六个精准”为抓手,伊宁县对县内所有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和录入,于2018年1月22日完成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新录入工作。截至2020年10月,伊宁县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户为242户1009人。

  三是严守底线红线,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在分配住房过程中,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线”,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调研发现,搬迁过程中曾有15户存在回购房超面积问题。伊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麻扎乡、阿吾利亚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研究出台了《伊宁县易地扶贫搬迁超面积整改实施方案》,按照一户一册建立了整改台账,在严守标准的基础上,切实减轻搬迁群众负担。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伊宁县设立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资金拨付由县主管领导、发改委、财政局、项目法人层层把关,切实保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落实到位。伊宁县将中央预算内资金全部用于住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要求,未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和滞留等现象。据统计,伊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496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811万元、专项建设基金417万元、长期低息贷款290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项目竣工决算已全部完成。

  五是扶持后续产业,带动群众劳动致富。为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产业发展,伊宁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伊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伊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及乡镇。《实施方案》从金融、产业、教育、医疗、服务业、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着手,提出确保每户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各乡镇根据安置点资源和搬迁群众意愿,整体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规划,规划到点到户,与搬迁群众签订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协议。主要做法如下:把搬迁户就业与企业用工需求有机结合,组织劳动力转移,确定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每户至少输出1人的目标,稳定就业;依托服装企业在安置点设置代加工点,开展民族特色刺绣、缝纫等技能培训工作,将青壮年贫困人口推向市场,让他们凭本事吃饭、靠勤劳致富;充分发挥搬迁户自身优势,因人施策,引导搬迁户外出务工、长期代牧和季节性转移就业等,实现增收致富;为部分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免费商业用房,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增收。

  取得的成效

  一是极大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伊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现了安全饮水到户率达100%,电力入户率达100%,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100%,通讯集中覆盖率达100%,所有搬迁户均可实现就近就学、就近就医,就学和就医改善率达100%。同时,为改善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伊宁县实施了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5520万元,修建了两座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用于办公、医疗、警务、便民服务及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治疗等;修建2700平方米的幼儿园,用于解决安置点及附近村400名儿童就学;还修建了文化广场,孵化基地及民俗活动室;铺设城市次干道,总长为2400米。

  二是有效促进了贫困户就业增收。截至2020年10月,搬迁人口中经人社部门认定已就业的有487人,其中在疆内其他地州转移就业7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480人。具体表现为:产业带动就业。产业孵化基地带动32名妇女就业(其中贫困户妇女22人),伊东工业园区及县辖区内其他企业带动57名贫困户稳定就业。鼓励自主择业。伊宁县为搬迁群众提供各类技能培训,鼓励农牧民依靠自身本领自主就业,据统计,当前长期外出务工人员35人、季节性转移就业人员213人、长期代牧人员158人。政府扶持就业。伊宁县为部分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岗位,如15人被聘为协警,10人被聘为保安,疫情期间还增设就业岗位,安置6人、落实疫情补贴7567元。同时,伊宁县为不方便外出务工的10户搬迁贫困户无偿提供了10套商业用房,带动20名贫困人口实现创业增收。

  思考与建议

  搬迁后,农牧民离开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恶劣生存环境,解决了住房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就医难和上学难的“六难”问题,提高了生活质量,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

  但同时,如何对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大量资产进行确权和移交是一个需要审慎研究的问题。建议下一步尽快出台有关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的后续收益管护指导意见,在文件中明确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已经投入到户的应确权为农户资产,已经投入到集体的应确权为集体资产,已经投入到国有的应确权为国有资产。而且要明确规定已经确权到户的不能再收归集体,能确权到户的要确权到户;对不能确权到户的扶贫资产收益,不要急于纳入村集体经济大盘子统一分配,要先保障脱贫户不返贫,待时机成熟后再探索脱贫户和村集体的利益分配机制。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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