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强化组织调度
安徽省将“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省政府督办平台进行调度,省政府分管领导按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推进落实,厅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召开系统会议专题部署推动。省委农办先后印发两个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推进改革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进度半月报、月通报和定期调度、约谈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2020年5月中旬,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进一步推动改革工作。7月8日,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市级于7月底前、县级于9月底前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转整合、机构批复挂牌工作”。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16个市、73个县(市、区)均已印发“三定”规定,市县两级完成执法机构挂牌、人员划转、队伍组建和办公场所落实任务,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
强化力量整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0年8月,省委编办印发《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在沿江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市支队不少于20名、县大队不少于15名的标准,落实渔政执法基本人员编制;禁捕执法任务重的沿江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队)可阶段性增加1名副职领导职数专司禁捕执法工作。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指导意见“严把人员进口关”要求,有序整合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行业执法力量。截至2020年底,共落实执法人员编制3273人,较改革前增长25.1%。执法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强化基础保障
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245名市县执法骨干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业执法专题线上培训,积极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培训,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机关共培训执法人员6742人次。组织案卷评查活动。在县级自查、市级互查和省集中评查的基础上,共评选出24卷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其中有3卷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落实执法保障。安排执法经费4480万元,按照农业农村部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执法车辆144台、执法船艇113艘,落实办公场所面积39169平方米,较改革前分别增长42.6%、145.6%、92.3%,提高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快速反应和调查取证能力。
强化案件查处
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1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5万个,办结案件2042件,罚没款973.28万元,较改革前分别增长48.3%、30.1%、103.8%、66.4%。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0件,挽回经济损失1409万元,为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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