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殷殷嘱托,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进一步释放“三权分置”新活力。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应用。在全国率先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成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确权成果在农业补贴、保险等方面应用率100%。深入实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顺应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新形势,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近一半承包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双有偿”思路,建立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机制。试点的金寨县自愿退出宅基地4.4万户,腾退复垦宅基地4.85万亩,均居全国试点县首位。
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安徽全省家庭农场已突破11万家,居全国第一位;农民合作社10.4万个,居全国第8位。突出政策创设。在注册登记、财政补贴、融资担保、设施用地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突出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利益联结、主体融合机制,全面推广家庭农场基础台账管理,稳步推进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突出金融服务。统筹2.4亿元财政资金,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贷款30亿元。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开发“劝耕贷”产品,为两类主体担保贷款80多亿元。
以实施“两改革一发展”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新增长。按照整省试点要求,坚持确资产、确权属、确成员、确股份“四确同步”,建组织、建制度“两建同抓”,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有15063个村完成了改革任务,占总村数的93.7%。立足股份合作,聚合城乡资源,联合各方主体,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8497个,占总村数的53%。通过改革,平均每村增收5万元,每户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389元。全面开展“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行动,加快发展集体经济。全省安排财政资金10.3亿元,扶持1474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强村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空壳村、薄弱村占比下降10个百分点。
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构建依法治农新框架。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其纳入行政机构改革方案一并实施。在工作部署上,突出“八项任务”协调整体推进。在机构设置上,突出市、县(市)和农业大区,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确保改革后的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加强。全省16个市、61个县(市)和9个农业大区均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基本做到职能剥离、队伍整合、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四到位”,“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以鼓励基层大胆试验为导向,进一步形成竞相改革的新格局。各地坚持试点探索、示范引领,探索了一批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宿州市创新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蒙城、怀远等县引导农户“小块变大块、多块并一块”、探索开展“一块田”等做法写入中央一号文件。金寨县在村级开展“培养能人、培育产业”试点,探索了人才带动和产业扶贫新路径。五河县按照“一人一月一元钱”标准收取保洁费,统一用于村里日常保洁,探索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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