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都对此作出了重要部署,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又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党的传统,也是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队伍青黄不接;有的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的手段较弱;有的地方干部作风不实,宣传政策不及时、落实政策不到位。这些情况,不仅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直接影响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和执政基础的巩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要完善党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要把乡村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全国有128万农村基层党组织,这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继续全面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坚决把受过刑事处分、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三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国现有3500万农村党员,要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大力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要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关爱服务,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经过近40年的丰富完善,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村民自治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比如,一些村干部年龄老化、能力弱化,不能有效为村民提供服务;一些村委会偏离了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属性,不依法行使职权;一些村民集体意识淡化、公共意识薄弱;面对农村大量人口的流动,如何处理“走出去”与“留下来”、“老村民”与“新村民”的关系。要针对这些问题,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激发农村社会内生活力。
一要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自治章程等为主要内容的自治制度体系,保障村民自治制度有序推进。推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五民主三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务质询、民主评议村干部、财务审计等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要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度,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r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