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尚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规划标准不明晰、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农村体育的发展。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一是坚持普惠性、均等化和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原则,强化政府主导和部门职责,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加大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广大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底子薄、欠账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村倾斜。设立专项资金,建立投入保障和以奖代补等机制。三是建立农村学校体育设施与农民健身资源共建共享和运行维护补偿机制,提高设施利用率、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综合效益。四是创新投入和发展方式,建立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激励机制,落实财税减免优惠政策,拓宽农村健身设施投入渠道,增强农村健身设施多元化供给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研究修订《镇规划标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做法,对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类型、数量、规模、功能、服务半径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提档升级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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