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党管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 赵阳 字号:【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把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和政策,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条例》在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落实在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制度上确保了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一、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

  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在今年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我国粮食产量自2003年从8614亿斤的低谷中爬出,到2019年产量达到13277亿斤,产量稳步提升,供给总量充裕。同时也需看到,我国粮食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的状态,生产基础尚不稳固,粮食播种面积近年来连续下降,种粮效益持续下滑,规模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这些问题警示我们,对待粮食安全,必须绷紧神经,不可放松,不能麻痹。要贯彻落实《条例》,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加大力气狠抓农业生产保障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条例》指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近年来,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是,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统筹粮经饲种植结构、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等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通过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三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响并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战。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战,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脱贫攻坚战力度之大、规模之广、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同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脱贫攻坚剩余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特别是“三区三州”,可谓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必须集中力量啃下的“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再次指出,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条例》指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我们党要切实贯彻总书记指示和《条例》的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在已脱贫摘帽地区,要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开展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后续工作力度。

  二、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条例》指出,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保证农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关键是要健全村党组织。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二是扫黑除恶巩固基层政权。《条例》提出,党管农村工作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宗教传播活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就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农村黑恶势力啃噬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捍卫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必须坚决拔除这些毒瘤。“扫黑除恶”写入《条例》,意味着这项工作被纳入党管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增强了机制保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建设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农村的决心和斗志。

  三、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民族和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条例》指出,要在农民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加强党管农村工作,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要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条例》在党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提出,要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要立足乡村文明,吸收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力争通过3到5年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标杆、立典型”能够引导农村社会的价值取向,是创建精神文明的有效举措。要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等机构的作用,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通过评选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方式,倡导诚信道德规范;通过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道德模范。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引导乡村社会向好向善,促进提升乡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

  四、加强党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和公共服务落后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构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落实《条例》任务,应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农民就业是农村最大的民生,有活干、有饭吃、有稳定收入是农民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来源。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的加快实施,农民工就业形势逐步回暖,但农村劳动力就业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在非常时期要把扩大农村就业作为“六稳”“六保”的重要内容,深入挖掘农村就业潜力,进一步扩大农村“以工代赈”范围和规模,重点支持村内道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新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方式,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二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陆续出台,乡村治理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加强乡村治理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固本之策,要坚定不移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五、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一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条例》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推进绿色兴农。继续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着力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加强农村水环境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要通过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随着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任务的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都得到大幅提高。要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突出重点,进一步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动员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干干净净迎小康。

  《条例》自始至终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指南针”。我们要统筹好党管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把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推动乡村振兴的行动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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